Talk:陳水扁家庭密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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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募集[编辑]

  • 2005年6月18日,那幾天左右的聲稱不收禮的新聞稿(可能是當時總統府發的新聞稿)。
  • 其他相關的參考資料,日後陸續補充。
-P1ayer (留言) 2008年10月21日 (二) 16:29 (UTC)[回复]

不能以文字敘述嗎?[编辑]

這個條目的文字敘述少得可憐。以列表方式充場面只會淪為資料收集場,而不是百科條目。--百楽兎 2008年11月12日 (三) 05:10 (UTC)[回复]

  • 在資料不完全的情況下,下筆寫敘述,恐被質疑為原創研究。目前仍有許多關鍵性資料尚未曝光。仍待正式起訴時,看有沒有機會挖到起訴書?(這應該算公訴罪,起訴書應該會公開吧?應該會是很厚的一本)目前收集來的各資料,幾乎都由現有的報紙或雜誌所報導的內容所拼湊出來的。無法保證完全無誤。如各位有確認有誤之處,煩請先在討論頁舉證後,自行修正條目的內容。(現況是仍在偵查中,為防串供而收押,連起訴都還沒?)
-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19 (UTC)[回复]
敘述事件的經過哪有什麼原創研究。--百楽兎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57 (UTC)[回复]
在日本未提供司法互助之前,這段新聞就很難論定真偽了?如果要寫到條目內,又不傷害當事人名譽的前提下。不知道誰寫得出來相關的文字敘述?海角300億?這可以在日本買個小島建國了吧?-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10:54 (UTC)[回复]
沒有事情是不能被描述的,你參考一下陳水扁#海外洗錢疑雲。--百楽兎 2008年11月13日 (四) 02:16 (UTC)[回复]

命名[编辑]

目前條目命名為「陳水扁家庭密帳案」,不知為什麼不稱為「家族」?不過此案仍尚在發展,而且正在審理,可以預見將來條目名還會再變,所以先按下不動也沒關係。--百楽兎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04 (UTC)[回复]

又沒有秘密帳戶,為什麼條目命名為「密帳」案?--68.110.246.68 (留言) 2008年11月13日 (四) 02:42 (UTC)[回复]

目前尚未完全曝光的可能資金來源[编辑]

  1. 二次金改時,以小吃大的各金控公司
  2. 賤買或賤價承租國有土地者(承租是為了造成既成事實,日後方便優先承購)
  3. 曾經接受過政府紓困的民間企業
  4. 賣官(異常的人事升遷)
  5. 司法黃牛
-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12日 (三) 08:34 (UTC)[回复]
-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19日 (三) 10:40 (UTC)[回复]
  • 目前已知:
  1. 瑞士扣押中的7億
  2. 元大證券的董事杜麗萍,咬出幫扁家從「國泰世華」搬7.4億到元大?元大推脫說沒有接手。消失的7.4億?
  3. 紅火公司在日本交付的3.3億

-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28日 (五) 14:14 (UTC)[回复]

-P1ayer (留言) 2008年12月10日 (三) 17:42 (UTC)[回复]

代碼對照[编辑]

  • 資料來源:[2]
    • 陳水扁 - Water
    • 鄭深池 - Pond
    • 辜仲諒 - Bright
    • 中信金 - BMW
    • 兆豐金 - Renault
    • 國泰金 - Toyota
    • 私募基金 - PE2
-P1ayer (留言) 2008年11月26日 (三) 04:18 (UTC)[回复]

司法已死[编辑]

  • 陳水扁當庭釋放,限制住居,免交保金。二次金改與私吞外交的錢都不用辦了。之前自白的被告們,皆有人身安全之慮。-2008年12月12日 (五) 17:19 (UTC)

是的!沒有錯!「貪污無罪、洗錢有理!」
陳水扁貪污洗錢是為了要消滅中華民國、建立台灣共和國,所以這是一種愛台灣的行為!
阿扁加油!民進黨加油!163.15.183.254 (留言) 2009年6月19日 (五) 10:06 (UTC)[回复]

誰掛完全重寫的模板的?[编辑]

  1. 請說明一下你的你的意見?是哪段的品質有問題?以尋求改進的方法,而不是全部重寫。
  2. 目前根據TVBS新聞夜總會的李艷秋的說法,扁家密帳最少將近31億了。
  3. 除非有人分到錢,不然請對此條目的內容保持中立。本條目應盡量保持單純記述事實,或媒體報導節錄(避免侵權,請用你自己的方法重新詮釋),或公眾人物的公開言行。(任何合理的推斷,都應記述發言的公眾人物之姓名)。請盡量不要有任何的主觀判斷,在司法定讞之前,除非現行犯,都應以無罪推斷,因為台灣只有殘缺的財產來源不明罪(且不朔及既往),故持有不明來源的巨額財產,除非司法能舉證其為犯罪所得,不然那只能算是他家的錢。
-P1ayer (留言) 2009年7月24日 (五) 07:04 (UTC)[回复]
還李艷秋勒,TVBS用謊言當爆料證據十幾年,人家放羊的孩子說三次謊以後就沒人相信,李艷秋夫婦就算說謊幾十年,只要牠們說了就有白痴寧可選擇相信,該說真不愧是人一藍腦就殘嗎?36.234.88.95留言2018年8月30日 (四) 16:55 (UTC)[回复]

黑吃黑?[编辑]

  1. 陳水扁以為給了陳鎮慧退職金15萬?
  2. 陳鎮慧自稱退職金只拿了1萬3?
  3. 如果雙方的認知都是事實的話,那是有人從中「黑吃黑」嗎?
-P1ayer (留言) 2009年8月1日 (六) 14:12 (UTC)[回复]

再次感嘆[编辑]

再次看看這個條目的品質,唉,在台灣史上如此一個重要的事件,竟成今日這番德性,真是令人感嘆躬逢其盛的台灣編者太過漫不經心。--百楽兎 2009年9月10日 (四) 15:20 (UTC)[回复]

稍微修改了一下[编辑]

补充修改了一些章节。陈水扁走到这一步是咎由自取,台北的司法还是做的非常不错的。另偶有兴趣作诗一首。

机要费用取点酬,绝食呼喊未曾瘦。 去年还唱台独曲,今朝终为阶下囚。

献给陈水扁。—Walter Grassroot™ |留墨存香 2009年9月11日 (五) 19:40 (UTC)[回复]

你的政治立場讓你的詩作統味瀰漫。--百楽兎 2009年9月12日 (六) 01:04 (UTC)[回复]

特支費用買狗食,公使錢來騙白痴。 八年執政太無能,政策只會靠向支。 馬迷至今不認錯,欺騙自己打油詩。 乾了這杯長江水,早日移民當統支。

僅獻給馬水母以及所有票投馬水母的的畜統派。36.234.88.95留言2018年8月30日 (四) 17:09 (UTC)[回复]

貪污還是政治獻金?[编辑]

二次金改全案無罪後,貪污的證據還有那些? 只收錢不構成貪污吧?203.173.179.151 (留言) 2010年12月7日 (二) 08:55 (UTC)[回复]

同一筆錢,泛藍分得18億叫做「合法的政治獻金」,泛綠分得2億做「貪污」,這就是喜歡給別人蓋貪污帽子的台灣泛藍中立派標準。36.234.88.95留言2018年8月30日 (四) 16:58 (UTC)[回复]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陳水扁家庭密帳案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6月21日 (四) 13:10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