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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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種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取得初級會計職稱,可被聘任為助理會計師,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全國統一組織,一年一次。[1]截至2015年底,累計有373.8萬人取得初級會計資格。[2]

考試科目[編輯]

  • 初級會計實務,時長2小時
  • 經濟法基礎,時長1.5小時

管理條例[編輯]

合格標準[編輯]

參加初級會計考試並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考試,條件為每科分數60分及以上。[3]

報名條件[編輯]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4、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其中技校學歷,是指經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可的技工院校學歷。所述其他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4]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