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法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1年5月1日) |
在生物分類學上,三名法(英語:trinomial nomenclature)指針對物種學名的分類單位進行細分所採用的學術命名方式。三名法是在二名法傳統的「屬名+種小名」基礎上補加了亞種的拉丁文名稱而成,在動物學和植物學中使用的表述略有差異。
動物學[編輯]
對於動物來說,物種以下只有一個分類層級──亞種。區別於二名法命名由「屬、種」的構成,三名法統一採用「屬、種、亞種」的表述結構,其中前兩個名可以縮寫。如果只有單一亞種,則將種名重複做為亞種名。例如:
- 「Panthera tigris amoyensis」,其中「Panthera」為豹屬,「P. tigris」為虎,「P. t. amoyensis」特指華南虎;
- 「Canis lupus familiaris」,其中「Canis」為犬屬,「C. lupus」為灰狼,「C. l. familiaris」特指被人類馴化的家犬;
- 「Oncorhynchus mykiss mykiss」,其中「Oncorhynchus」為鈎吻鮭屬(太平洋鱒),「O. mykiss」為虹鱒,「O. m. mykiss」特指做為指名亞種的堪察加虹鱒。
植物學[編輯]
對於植物來說,在同一物種下可有不定數目的層級,其中亞種是最高層級。
在植物命名法中,《國際植物命名法規》規定物種下的分類單元名稱均以三部分組成,並明確規定以下層級是法規所承認的:
- subspecies(亞種),縮寫:subsp.,但「ssp.」也常用
- varietas(變種),縮寫:var.
- subvarietas(亞變種),縮寫:subvar.
- forma(變型),縮寫:f.
- subforma(亞變型),縮寫:subf.
- cultivar(栽培品種),縮寫:c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