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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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檢徽

主要領導
檢察長 熊毅 一級高級檢察官
副檢察長(5) 楊彬、韓曉帆、梁雲、程序、蒯建欣
政治部主任 季紅
機構概況
業務上級機構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組織上級機構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機構類型 南京市法律監督機關
行政級別 正地廳級
授權法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組織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上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南京市委員會
本級中共組織 中國共產黨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黨組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南京市紀委監委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聯絡方式
南京市人民檢察院
 實際地址 中國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秣陵路108號
 郵政編碼 210004
 電話號碼 +86 (0)25 86502000
對外官網 官方網站
機構沿革
1950年-1955年 南京市人民檢察署

江蘇省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簡稱南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南京市檢察機關。領導全市各基層人民檢察院和派出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能。

歷史沿革[編輯]

1950年11月20日,南京市人民檢察署成立,隸屬最高人民檢察署華東分署,按乙級省署編制,並成立檢察委員會。1954年12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南京市人民檢察署更名為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隸屬江蘇省人民檢察院。1959年至1962年,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與南京市公安局合署辦公。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檢察機關陷入癱瘓。1967年1月25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被造反派奪權。1967年3月5日,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由江蘇省軍區獨立二師派員實行軍事管制。同年4月1日,南京市公檢法臨時工作委員會成立,由支左部隊及部分原公檢法領導組成,下設政治、偵破、辦案、治安、接待、行政辦公室。8月,因兩派群眾組織矛盾突出,工作陷於停頓狀態。12月15日,公檢法軍管組撤離[1]。1968年2月,南京市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成立。1978年12月15日,南京市人民檢察院重新組建[2]

職責[編輯]

  1. 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2.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4. 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5. 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6. 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7. 對監獄、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8. 履行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置[編輯]

  • 辦公室
  • 第一檢察部
  • 第二檢察部
  • 第三檢察部
  • 第四檢察部
  • 第五檢察部
  • 第六檢察部
  • 第七檢察部
  • 第八檢察部
  • 第九檢察部
  • 政研室
  • 案件管理部
  • 信息技術部
  • 組織人事處
  • 宣傳處
  • 教育處
  • 計財裝備處
  • 檢務督察處
  • 機關黨委
  • 離退休幹部處
事業單位
  • 檢察官培訓中心

歷任領導[編輯]

歷任檢察長
姓名 任期 備註
葛曉燕 2011年1月-2016年1月
范群 2017年1月-2021年3月
黃利民 2021年3月-2023年1月
熊毅 2023年1月-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南京检察志. 深圳: 海天出版社. 1994: 418. ISBN 7806151117. 
  2. ^ 南京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編). 南京简志. 南京出版社. 2014: 363. ISBN 9787553305714.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