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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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機關由兩部分組成:法院檢察院

目录

[编辑] 法院

法院為三院三審制,分別為第一審法院,中級法院和終審法院。首長為終審法院院長。現任為岑浩輝

[编辑] 第一審法院

第一审法院由初级法院和行政法院组成。

  • 初級法院
    • 民事法庭(现有3个)
    • 刑事起訴法庭(现有2个)
    • 輕微民事案件法庭(现有1个)
    • 刑事法庭(现有3个)
  • 行政法院

[编辑] 中級法院

  • 審判對第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上訴
  • 作為第一審法院審判對若干行政官員的訴訟

[编辑] 終審法院

  • 最高級的審判機關

[编辑] 檢察院

  • 行使檢察職能的司法機關,職責是在法庭上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首長為檢察長。現任為何超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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