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列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文是關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與政治



其他国家·图集
政治主题

本表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各级各类法院等国家司法审判机构。内地屬於基層人民法院一部分的人民法庭及各种法院的内设法庭不一一列举于此。

目录

[编辑] 中国内地法院系统

中国内地的法律体系属于欧陆法系中国内地现行四级两审制(一般案件)。

[编辑] 最高人民法院

[编辑]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编辑] 专门人民法院

[编辑] 军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军事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大军区/军兵种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基层军事法院三级。

[编辑] 海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海事法院不分级,层级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全称冠以国号

[编辑] 铁路运输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铁路运输法院分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铁路运输基层法院两级。[1]

[编辑] 森林法院

已列于上表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湖北省等各项下。

[编辑] 农垦法院

已列于上表黑龙江省等各项下。

[编辑] 附:开发区法院

已列于上表各项下。[15]

[编辑] 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

Wikisource-logo.svg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香港的法律体系属于英美法系

[编辑]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系统

Wikisource-logo.svg 您可以在維基文庫中查找此百科條目的相關原始文獻:

澳门的法律体系属于欧陆法系澳门特别行政区现行三级三审制

[编辑] 本条目编排说明

[编辑] 注释

  1. ^ 铁路运输法院原由同级铁路局的组织部门管理人事,并由同级铁路局保障经费。2012年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同年6月底前完成铁路运输法院向地方的移交。此后,各级铁路运输法院的人、财、物均改为地方负责。
  2. ^ 香港原裁判司署现名裁判法院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它专门法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句

  3. ^ 3.0 3.1 澳门第一审法院澳门初級法院澳门行政法院组成。
    一、下列者屬第一審法院

    (一)初級法院,包括刑事起訴法庭
    (二)行政法院
    二、得在初級法院內設專門管轄法庭特定管轄法庭

    —澳门《司法组织纲要法》第二十七條

[编辑] 参见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