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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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指政府行政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规则,有别于立法机构颁布的法案或法院判决构成的判例以及司法解释。[來源請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编辑]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指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法律的授权,制订并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一般以条例、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等形式作成。发布行政法规需要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它的效力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如果行政法规侵犯宪法规定的公民自由,行政法规即失去效力。
違憲審查[编辑]
- 《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於孫志剛案後被国务院自行废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层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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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高到低依次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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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在法律的适用上,如果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有冲突,需要提请国务院裁定适用问题。部门规章之间的冲突也需要国务院裁定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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