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文法(英语:Statutory law),是指由各国的立法机关根据宪法的授权,按照一定的立法程序製訂的具有普遍效力的法律条文。成文法例時常有條文不清楚、立法環境與現實不一樣、時移世易,所以由法官司法審理個案。 而成文法立法也是為了改變普通法及衡平法所定立的準則,以便更適合環境。
成文法包括有中國國家憲法、香港基本法、香港法例(Ord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