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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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49–1954) >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人 民 革 命 军 事 委 员 会

National Emblem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svg

组成人员
主席 毛泽东
副主席(1949年起)(5) 朱 德 刘少奇 周恩来 彭德怀 程 潜
副主席(1951年增补)(2) 林 彪 高 岗
副主席(1954年增补)(7) 刘伯承 贺 龙 陈 毅 罗荣桓 徐向前 聂荣臻 叶剑英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机构类型 国家军事的最高统辖机关[1]
组织法规 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联系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 北京市
机构沿革
前身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成立时间 1949年10月1日
撤销时间 1954年9月27日
接替者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条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是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至1954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成立)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事的最高统辖机关”。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兼任该委员会主席。

该委员会存在时,不存在单独的中国共产党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这与后来国防委员会中共中央军委并存,再后来国家军委中共中央军委并存的状况不同。

[编辑]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四章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统一管辖并指挥全国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
  第二十四条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

  第二十五条 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组织及其管理和指挥系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制定之。

[编辑] 组成人员

  • 主席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

[编辑] 参见


先前機關: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國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大陆中央政府军事领导机关
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
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
後繼機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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