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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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屍是指盜取屍體的行為。

中國盜墓或發塚通常不盜屍體,而是陪葬品,屍體是無法交換金錢的物質。但也有一些性變態者喜歡盜女屍予以姦淫[1],更有一些農村盛行陰婚(鬼婚),沒有成婚的男性在去世後,由家人為其尋找一位女性屍體合葬,因此常有女屍被盜[2]。盜屍有時是為了鞭屍洩恨,例如伍子胥挖掘楚平王墳墓鞭打楚平王屍體。此外《清史稿·姚立德傳》卷325還記載,吏部侍郎姚立德為官嚴謹,「陽穀民王倫為亂,立德分守東昌,城圮難守,引運河水繞城壕,恃以為固;檄發倫先墓,磔其屍。」饑荒時期也有人盜屍食屍。明朝正統年間,在山東濟南一帶有辱屍「抗旱」的迷信,大旱之年,開棺辱屍,磔其手足,稱之「打旱骨樁」。張冀曾向明英宗朱祁鎮上書,希望嚴禁。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寫道,「掘而焚之,亦往往致雨」。

十八、十九世紀英國解剖學蓬勃發展,需要屍體進行解剖,所以大量的窮人及貧困工人的屍體變成盜屍者的獵取對象。在中世紀文藝復興時期的歐洲,有記錄指學習醫術美術的學生會從殮房、民居、墓地等地方盜取的屍體,以學習人體解剖學。藝術家達芬奇米開朗基羅都曾盜取屍體,透過解剖認識人體,令他們作品更臻完美。

文化[編輯]

聊齋誌異》中的《竇氏》中的南三復,由於害死未婚妻,被冤魂作祟,多次被指控盜屍。

註釋[編輯]

  1. ^ 《盜墓史記》「奸屍篇」
  2. ^ 河南兩農民盜屍配陰婚 年輕女屍最高可賣7萬元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0-01-20.

參見[編輯]

參考書目[編輯]

  • Ruth Richardson,「Death , Dissection and the Destitute」,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