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回信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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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发行于中国大陆的国际回信券

国际回信券(法语:Coupon-Réponse International, CRI,英语:International Reply Coupon, IRC)是由万国邮联发行的一种邮资凭据。

国际回信券服务于1906年万国邮联罗马会议上被正式提出。理论上,国际回信券可在任何一个万国邮联成员国兑换寄往国外一件平常优先函件或一封航空平信所需的最低邮资凭证[1]

用途[编辑]

在写信给陌生人并期待其回信时,在信封中附上回信邮资是一种通行的礼节。对于国内函件而言,通行的做法是在信内附上邮票;然而对于国际函件,本国邮票未必会被收件人所在国家承认,这便是国际回信券试图解决的问题。国际回信券并非邮票,但却可用来向邮局兑换邮票,以方便不同国家的民众,来和外国通信的一项邮政产物。

如果希望身处国外的收件人予以回信,但又不愿因国际邮资而增加其负担,或者出于礼节,可以将国际回信券一并寄出。收件人即可凭国际回信券回信而不用额外支付国际邮资。但在实际操作中,某些国家或地区的邮政在兑换过程中需要额外补缴一定费用,如芬兰[2]、澳门[3]等。

另外,在某些国家或地区,兑换一张国际回信券所得的邮资,甚至比当地寄往国外的一封航空平信所需的最低邮资还要少,如泰国邮政兑换一张国际回信券所得的邮资为30泰铢;但泰国寄往国外的航空平信最低邮资为38到62泰铢,明信片和航空邮简为50泰铢[4]

使用事例[编辑]

  • 向国外的无线电台寄送收信报告书,并且想要取得QSL卡时,连同国际回信券一同寄送,但无论有无国际回信券,无线电台并无回信的义务。
  • 向国外的学校索取留学的相关书面资料及申请表单。
  • 向国外申请寄发毕业证书等文件。
  • 向外国艺人、运动员等写信,并希望能得到签名照等回复。

券面设计[编辑]

国际回信券的反面,由上至下分别以德文英文阿拉伯文简体中文西班牙文俄文记载使用方式。国际回信券的正面则为法文

在国际回信券的下一个发行周期到来之前,万国邮政联盟会征集下一版国际回信券的券面设计。此时,万国邮联会公布所需主题、截止日期及获选奖励。被选用的作品的设计者一般会得到10,000张国际回信券作为奖励。[5]

票据价值[编辑]

2013年万国邮联函件业务细则(英语:The Letter Post Regulations)和(英语:Regulations to the Convention and its Final Protocol)中规定,国际回邮券的计价货币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每份国际回邮券的价值等于0.74份特别提款权[6][7]

万国邮联的成员国可以向万国邮联以0.74特别提款权双向兑换国际回邮券,国际回邮券在成员国国内的销售办法由成员国自行决定,但销售价格不应低于0.74份特别提款权。而且实际上单张国际回信券能兑换的邮票面额一般也不及其售价。

1920 年,查尔斯·庞兹(Charles Ponzi) 利用不同国家不同的邮政费率在一个国家廉价购买国际回邮券,然后在另一个国家兑换更高价值的邮票来赚取利润。他为这项事业筹集资金的尝试反而变成了欺诈性的庞氏骗局[8]

国际回邮券的价格因国家/地区而异。

国际回信券在各国家或地区的售价及兑换价值
邮政 售价 兑换价值 货币单位
中国邮政 12.00 7.00 人民币
香港邮政 19.0[9] 5.5[9] 港币
澳门邮政 12.0[3] 6.0 澳门币
中华邮政 13[注 1] 新台币
日本邮政 180[注 2] 160[注 3]

130[注 4]

日圆
韩国邮政 1450 850[注 5] 韩圆
新加坡邮政 2.50[11] 1.40[11] 新加坡元
泰国邮政 60[4] 30[4] 泰铢
德国邮政 2.00 1.10 欧元
芬兰邮政 3.50 2.25 欧元
美国邮政 1.55 美元


根据中华民国邮政法第一章第4条第9款之名词定义,国际回信券是一种“有价证券”[12],但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通过后,自1972年4月13日起,中华民国丧失万国邮政联盟会籍,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其原会籍。因此现在的中华邮政没有发行国际回信券,日本以外的国家与地区的邮政所销售的国际回信券也无法向中华邮政的各邮局兑换中华民国邮票使用。

英国皇家邮政因需求量减少而从2011年12月31日起停售国际回信券,但仍受理其他国家发售的国际回信券兑换英国邮票[13]

自 2022 年 10 月起,澳大利亚邮政不再销售国际回信券[14]。在澳大利亚兑换外国的国际回信券,其所得的邮资相当于一封50g以内的航空小型信件。

美国邮政局于2013年1月27日停止销售国际回信券[15]。在美国兑换外国的国际回信券,可得到总值相当于1盎司First-Class Mail International的邮票和邮资信封(当前价值为1.55美元)。

注释[编辑]

  1. ^ 中华邮政仅可兑换日本邮政销售的国际回信券
  2. ^ 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售价为150日圆[10]
  3. ^ 由外国邮政销售的国际回信券,以及日本邮政在2023年10月1日以后销售的国际回信券[10]
  4. ^ 由日本邮政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销售的国际回信券[10]
  5. ^ 韩国邮政不可兑换本国销售的国际回信券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万国邮联关于国际回信券的介绍页面(英文). [2011-09-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6). 
  2. ^ Stamps - Posti for Private Customers. www.posti.fi. [2018-07-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9) (英语). 
  3. ^ 3.0 3.1 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 第62/2005號行政命令. 印务局. [2023-09-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1). 
  4. ^ 4.0 4.1 4.2 泰国邮政2024年1月22日国际邮政资费表 (PDF). [2024-02-27]. 
  5. ^ 2017-2021版国际回信券设计竞赛规则 (PDF). 2016-02-25 [2018-07-18].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7-03-19) (英语). 
  6. ^ Universal Postal Union. Regulations to the Convention and its Final Protocol (PDF). Universal Postal Union: Volume II Section I Acticle 18-106. [2024-04-08]. 
  7. ^ 万国邮联函件业务细则(英文) (PDF). [2018-05-15].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8-05-16). 
  8. ^ Zuckoff, Mitchell. Ponzi's scheme - the true story of a financial legend. New York: Random House Trade Paperbacks. 10 January 2006. ISBN 0812968360. 
  9. ^ 9.0 9.1 郵券 (PDF). [2023-07-14].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2-12-25). 
  10. ^ 10.0 10.1 10.2 2023年10月1日から国際返信切手券の販売額が変わります. [2023-09-30]. 
  11. ^ 11.0 11.1 Section 1: Counter Services. [2024-02-27]. 
  12. ^ 郵政法規 - 郵政法. 中华邮政万维网. 2011-04-27 [2018-05-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15). 
  13. ^ Reply to sender. Upu.int. [2017-12-0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1). 
  14. ^ International Reply Paid | auspost.com.au. auspost.com.au. [28 October 2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8 October 2022) (澳大利亚英语). 
  15. ^ 381 International Reply Coupons. US Postal Service. [6 December 2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17 October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