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驻以色列代表列表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列表为中华民国以色列历任代表名录。两国无邦交

代表机构[编辑]

两国于1992年11月11日以换文方式达成互设办事处协议。[1]

1993年3月29日,中华民国设立具大使馆功能特拉维夫台北经济贸易办事处。5月1日正式成立;[2][3]7月18日,以色列设立类似功能的台北以色列经济贸易办事处[4][3]

1995年9月11日,双方代表机构更名为驻特拉维夫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el Aviv)、驻台北以色列经济文化办事处维基数据所列Q115693089(Israel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Taipei, ISECO)。[5][3]

历任代表(1993年至今)[编辑]

姓名[2] 到任[2] 离任[2] 外交衔级
对外名义
外交职务
本职职务
备注
锺振宏 1993年 1999年 代表 代表
杨荣藻 1999年 2003年 代表 代表
邓申生 2003年 2006年 代表 代表
丁干城 2007年 2009年 代表 副代表[6]  
张良任英语Chang Liang-jen 2010年 2014年 代表 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注 1]
季韵声 2014年2月 2018年1月 代表 特命全权公使
特命全权大使
2016年升任大使[10]
张国葆 2018年3月 2021年7月 代表 特命全权大使
李雅萍 2022年1月 现任 代表 特命全权公使

注释[编辑]

  1. ^ 2012年9月1日,中华民国外交部为统一驻外人员内部职称,明定大使馆、代表处设大使、公使,代表处对外仍称代表、副代表;办事处设总领事、副总领事,对外仍称处长、副处长。[7][8]
    代表处馆长为特任或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者任大使衔代表、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者任公使衔代表;办事处长为简任第十二职等者任总领事衔处长、副处长为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者任副总领事衔副处长。[9]
    注:部分驻外机构名称虽使用“办事处”,但层级等同“代表处”,馆长为代表。

参考资料[编辑]

  1. ^ 《中華民國86年外交年鑑》〈第三章 中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5-17). 
  2. ^ 2.0 2.1 2.2 2.3 代表處簡介. 中华民国驻外单位联合网站.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9). 
  3. ^ 3.0 3.1 3.2 《中華民國98年外交年鑑》〈第二章 對外關係〉.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3-12). 
  4. ^ 駐華外國機構.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 
  5. ^ 駐外館處.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09-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7-02). 
  6. ^ 《中華民國98年外交年鑑》〈第五章 外交大事日誌〉. 中华民国外交部. 
  7. ^ 外交部針對本(8)月31日媒體報導我駐無邦交國家代表對內改稱「大使」事,特澄清說明. 公众外交协调会 (新闻稿).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09). 
  8. ^ 陈培煌. 統一名稱 代表對內稱大使. 中央通讯社. 2012-08-31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1-09). 
  9. ^ 駐外機構組織通則. 中华民国法务部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06-13 [2022-1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9). 
  10. ^ 《中華民國105年外交年鑑》〈附錄十 中華民國駐外代表機構名錄〉 (PDF). 中华民国外交部. [2019-10-13].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1-29). 

参见[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