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天民 (明朝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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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民(1486年—1541年),字希尹,号函山,山东济南府历城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生于成化二十二年丙午夏四月二十七日亥时,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山东乡试举人,三年与父亲刘绪一同礼部会试,未中式,父亲就选为高邑知县,从父赴任高邑,不久母亲去世。正德四年护送母亲棺木回乡安葬。正德九年(1514年)中式甲戌科二甲第一百七名进士[1][2],父亲去世丁忧。十二年二月起复,授户部福建司主事,五月调任吏部文选司主事,十四年劝谏武宗巡幸,罚跪午门五日,廷杖三十。十五年以三年考满,进阶承德郎,赠父母官诰。嘉靖元年(1522年)升本司署员外郎,二年实授员外郎,进阶奉训大夫,八月升稽勲司署郎中,与吏部员外郎薛蕙称为省中二彦。嘉靖三年七月因议大礼,受廷杖三十。调任文选司郎中,十月户科左给事中陈洸上疏举荐致仕大学士谢迁、南京吏部尚书廖纪、起赴吏部侍郎胡世宁、南京文选司郎中姜清,弹劾吏部尚书杨旦、侍郎汪伟、东阁学士吴一鹏、文选郎中刘天民,杨旦、汪伟被令致仕,天民调外任,为寿州知州,七年(1528年)十一月升南京宗人府经历,八年九月升南京刑部广西司郎中,九年四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分巡大梁,后被河南巡按御史胡效才弹劾,十一年五月考察以才力不及,改任四川副使,十四年考察以不谨冠带闲住,后以恩诏令致仕。家居七年,嘉靖二十年十月十一日去世[3]

著作[编辑]

著有《函山集》十卷、《咸酸勾肆》。

家族[编辑]

祖父刘璟,以监生出任巩县丞。父刘绪以举人出任高邑知县。母张氏。娶陈氏,封安人。侧室丁氏、魏氏、卢氏,生三子:刘浦、刘潼、刘沇。女三人:长女嫁户部尚书边贡第二子边习,次女为德王朱常⿱邦清王妃,第三女嫁陕西参政李晋卿长子李四知。孙刘亮采,万历壬辰进士。

参考资料[编辑]

  • 李开先《李中麓闲居集》·《四川按察司副使前吏部文选司郎中函山刘先生墓志铭》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历城县志·卷八选举》:正德甲戌科:刘天民璟之孙绪之子四川副使见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