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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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一
王心一

滄浪亭五百名賢像之王心一像


大明刑部侍郎
籍貫 直隸蘇州府吳縣
字號 字純甫,號玄珠,號半禪野叟
出生 隆慶六年(1572年)
逝世 弘光元年(1645年)
出身
  •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同進士出身

王心一(1572年—1645年),字純甫,號玄珠,號半禪野叟直隸蘇州府吳縣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官至刑部侍郎。崇禎四年(1631年)購入一座園林,並名為「歸田園居」,此園林即是日後的拙政園

生平[編輯]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授行人司行人,四十六年十一月冊封魯陽王朱肅泱,四十八年二月往稷山王府掌行喪禮,同年考選試御史。天啟初年,詔給客氏土田二十頃,為護墳香火貲,魏進忠侍衛有功,並陵功敘錄。心一抗疏言:「陛下眷念二人,加給土田,明示優錄,恐東征將士聞而解體。況梓宮未殯,先念保姆之香火,陵工未成,強入奄侍之勤勞,於理為不順,於情為失宜。」不報。八月補授江西道御史,與侯震暘倪思輝朱欽相客氏,言辭激烈,奪俸一年,二年五月貶為江西布政使司都事。廷臣請召還者十餘疏,尋以皇子生,復官[1]。三年七月巡按廣西,五年六月疏議將廣西總兵仍舊改駐梧州,有功土官加文臣服色,不可予武臣職銜,益其驕縱。六年四月以曲庇同門被削籍為民[2]

崇禎元年(1628年)復官,升太僕寺少卿,歷大理寺卿、通政使、應天府府尹,累官刑部侍郎[3]

著作[編輯]

王心一著有「歸田園居記」,全本描寫拙政園中取名,定景之故。例如書中有一段話描述拙政園裡的奇石。「池南有峰特起,雲綴樹杪,名之曰綴雲峰。池左兩峰並峙,如掌如帆,謂之聯壁峰。」;此外也有一段話描述拙政園中的蘭雪堂:「東西桂樹爲屏,其後則有山如幅,縱橫皆種梅花。梅之外有竹,竹臨僧舍,旦暮梵聲,時從竹中來」。

參考資料[編輯]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二十八》:天啓二年十一月,大學士葉向高等奏:適接 聖諭,諭內閣:前屢次降謫科道各官,但因各輩輙行恣肆報復,淆亂國是,藐欺朕躬,本當重處,姑從寬量加薄懲示警。況今朕壽冬二節並宮中大喜,特將前降調劉重慶、倪思輝、朱欽相、王心一、吳應琦俱各准復原官,都著恪供乃職,不許似前妄生猜疑,逞臆玩愒,如有復蹈前轍的,定行加擬,重究不宥,卿等傳示該部遵行。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七十》:天啓六年四月,左都御史周應秋奏御史劉大受出巡交代,違限六個月,比田唯嘉更多月分,應從重罷職;掌印御史王心一因其抱病,代題寬限,實系無他,乞量加罰治。上以劉大受恣意違限;王心一曲庇同門,都著削籍為民,當差追奪誥命。
  3. ^ 明史·卷246》:方震暘之論客氏也,給事中祁門倪思輝、臨川朱欽相疏繼之。帝大恚,並貶三官。大學士劉一燝、尚書周嘉謨等交章論救,皆不納。御史吳縣王心一言之尤切,帝怒,貶官如之。心一同官龍溪馬鳴起復抗疏諫,且言客氏六不可留。帝議加重譴,用一燝等言,奪俸一年。
    先是,元年正月,客氏未出宮,詔給土田二十頃,為護墳香火貲。又詔魏進忠侍衛有功,待陵工告竣,並行敘錄。心一抗疏言:「陛下眷念二人,加給土田,明示優錄,恐東征將士聞而解體。況梓宮未殯,先念保姆之香火,陵工未成,強入奄侍之勤勞,於理為不順,於情為失宜。」不報。至是,與思輝、欽相並貶,廷臣請召還者十餘疏。皇子生,詔思輝、欽相、心一、鳴起並復故官。
    欽相尋擢太僕少卿。楊漣既劾魏忠賢,欽相亦抗疏極論。五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討賊楊六、蔡三、鐘六等有功。旋以忤忠賢,除名。思輝,崇禎時終南京督儲尚書,心一終刑部侍郎,鳴起終南京右都御史。
官銜
前任:
劉之鳳
明朝應天府府尹
1637年-1638年
繼任:
劉餘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