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勒吉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麻勒吉
瓜爾佳
旗籍滿洲正黃旗
世居地/穆昆蘇完
出生
逝世康熙二十年(1689年)
京師

麻勒吉(?—1689年),一作麻爾吉[1],漢名馬中驥[2],字謙六蘇完瓜爾佳氏滿洲正黃旗[3],是清朝第一位滿洲狀元[4],曾任學士江南江西總督步軍統領等職。他還參與編修清太祖、太宗聖訓,是清世祖遺詔的起草者之一。

生平[編輯]

麻勒吉的先人世居蘇完,到了其曾祖達邦阿這代歸附清太祖努爾哈赤[3]。順治九年(1652年),清廷決定以滿漢分榜的形式開科取士,麻勒吉考取會試第一、殿試一甲第一,被授予修撰[3]。清世祖對其非常器重,於次年將其擢升為弘文院侍講學士。順治十一年(1654年),升為學士,擔任經筵講官,教習庶吉士、清太祖、太宗聖訓編纂副總裁[5]

順治十四年(1657年),南明將領孫可望降清封王,清廷命麻勒吉為使,學士胡兆龍奇徹伯為副使,授予孫可望敕書印信後共同返[6]直隸總督張玄錫在迎接使節一行時,被麻勒吉嚴詞訓斥,責其怠慢失儀。張玄錫不堪受辱,自殺未遂,後上疏揭發麻勒吉、奇徹伯嚴詞勒索等情節。於是清世祖追究麻勒吉逼迫大臣、任意妄行之罪。九卿廷議將麻勒吉奪官籍沒,但清世祖寬宥之,僅奪誥敕並降級留任[6]

順治十六年(1659年),雲南初定,朝廷發帑金三十萬,命麻勒吉協同尚書伊圖、左都御史能圖前往賑濟,並考察大將軍貝勒尚善縱兵擾民一事。麻勒吉上疏為其奏辨。後來,安親王岳樂復察擾民一事為實,麻勒吉因此被追查徇庇之罪,遭到奪官[6]。順治十八年(1659年),官復原職。同年,清世祖病重,召麻勒吉與學士王熙草擬遺詔。清世祖駕崩後不久,授秘書院學士[6]

康熙五年(1666年),麻勒吉升為刑部侍郎[6]。康熙七年(1668年),授江南江西總督[6]。當時,蘇州松江頻遭水患,布政使慕天顏提議疏通吳淞江劉河口,麻勒吉便與巡撫瑪祜上疏奏請用各府漕折銀十四萬充當工費,並永免淮、揚被水坍沒田地的歲賦。均得到允許。然而,鎮江駐防將軍李顯貴、知府劉元輔侵冒錢糧,麻勒吉因「不先舉發」之罪被連坐,返京聽勘,不久復任[7]。康熙十二年,降為兵部督捕理事官[7]

康熙十六年(1677年),正逢三藩之亂,朝廷派遣麻勒吉赴廣西,先後招降劉彥明馬承廕黃明等叛軍將領[7]。後來黃明復叛,清廷令麻勒吉會同偏沅巡撫韓世琦進剿,不久即有消息稱黃明為苗人所殺。十九年(1680年),麻勒吉任廣西巡撫。在任內,麻勒吉招撫流亡百姓,使其回歸故業,又修繕學校,振興文教,頗有政績[7]。康熙二十一年,清廷改編定南王舊部,將其分隸八旗漢軍,由麻勒吉率領歸還京師[7]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授麻勒吉為步軍統領[7]。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麻勒吉去世[7]。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兵部奏報黃明為貴州參將上官斌等所擒,麻勒吉因此被追坐妄報之罪[7]

紀念[編輯]

麻勒吉死後,江南民眾為麻勒吉立碑雨花台紀念其功績、祭祀名宦[7]。京師有地名「麻狀元胡同[注 1]」是其故居之所在[2][4]

注釋[編輯]

  1. ^ 又名「馬狀元胡同」,1965年更名為群力胡同

引證[編輯]

  1. ^ 弘晝等. 《八旗满洲氏族通谱》. 遼海出版社. 2002: 40. ISBN 9787806691892. 
  2. ^ 2.0 2.1 劉小萌 2008,第68-69頁
  3. ^ 3.0 3.1 3.2 趙爾巽等 1998,第10038頁
  4. ^ 4.0 4.1 北京广播网:以人物命名的北京胡同. [2013-08-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5). 
  5. ^ 趙爾巽等 1998,第10038-10039頁
  6. ^ 6.0 6.1 6.2 6.3 6.4 6.5 趙爾巽等 1998,第10039頁
  7. ^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趙爾巽等 1998,第10040頁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73》,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資料[編輯]


官銜
前任:
郎廷佐
兩江總督
康熙七年十二月癸酉-康熙十二年五月庚寅
(1669年1月10日-1673年7月5日)
繼任:
阿席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