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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從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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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從龍
大明
籍貫浙江平湖縣
出生十二月十七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潘氏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舉人
  • 隆慶二年戊辰科同進士出身

孫從龍(1537年—?),字化光,直隸蘇州府吳江縣民籍浙江平湖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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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天府鄉試第一百十八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中式戊辰科會試第八十二名,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進士[1][2]。历官刑部主事,萬曆九年(1581年)十月往广西恤刑,出为江西广信府知府,十六年十月升江西副使。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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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孫琰;祖父孫模;父孫霆,母皇甫氏;繼母胡氏。慈侍下。弟從周、從道[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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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隆慶二年戊辰科登科錄》 
官衔
前任:
錢拱宸
明朝廣信府知府
萬曆年間
繼任:
俞嘉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