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夔
師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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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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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陝西西安府長安縣 | |
出生 | 生年不詳 | |
逝世 | 正德十六年(1521年) |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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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
生平[编辑]
陝西鄉試第三十二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八十六名進士。[1][2]累官江西僉事。寧王起兵,師夔被執,不久降,奉命檄廣東等處。寧王敗,論斬[3]。
家族[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之四》:正德十六年七月 初宸濠之變,江西左參政王綸、僉事潘鵬、師夔、廣西參政季斆俱被執,尋皆降濠為之用事,綸偽授參贊軍務,戎服祭江;鵬為濠誘降安慶;夔安撫九江;斆齎檄廣東等處。鎮守太監王宏、按察使楊璋甫至任,不及備俱被執。九江兵備副使曹雷擁兵坐視,九江知府汪潁棄城走。法司會議,當綸大逆,宜磔於市;鵬等論斬;宏等情可原,免死戍極邊。上從之。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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