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雷宗

大明四川道监察御史
籍貫 直隸桐城縣
直隸隆慶衛軍籍
字號 字希曾
出生 天順六年(1462年)七月初七日
逝世 卒年不詳
配偶 娶陳氏
出身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雷宗(1462年—?),字希曾,南直隸桐城縣(今安徽省桐城市)人,北直隸隆慶衛(今屬北京市延慶區)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順天府鄉試第九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進士[1][2]。授山西崞县、河南汝阳县知县,正德三年(1508年)七月选授四川道試御史,六月八月随侍郎陆完围剿流贼杨虎等,任随軍紀功御史,七年五月因事被下锦衣卫诏狱[3],七年十一月降湖广浏阳县典史[4]

家族[编辑]

曾祖雷忠;祖父雷昹;父雷信,母陳氏。永感下。兄雷宣,義官[5]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之八十七》:正德七年五月,下纪功御史雷宗于锦衣狱。提督军务都御史彭泽奏西平之捷,宗以尝任汝阳知县,故取道汝宁,特欲假威重以耀其故治,而覆军杀将,乃由于此。且宗妄预军机,受藩府贿,当正其罪。都御史邓璋亦奏辨,谓汝宁之行,阻宗不从,而佥事孙磐固请偕往,知府毕昭、佥事王玹等因而留宴。兵部乃请令督理粮饷侍郎黄珂及纪功给事中覆勘。得旨:遣官校执宗送镇抚司拷讯,其馀事情覆勘以闻。
  4. ^ 《武宗实录》:降监察御史雷宗为湖广浏阳县典史。宗纪功河南,以枉道汝宁失事,为都御史彭泽所劾,徵系锦衣卫狱。会贼平,法司议宗罪固当坐,功亦可录,乃降杂职调外任。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