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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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提督西苑农事户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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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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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陽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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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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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季升,號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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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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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三年(1467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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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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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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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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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劉氏,継娶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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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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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张士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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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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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雲(1467年—1544年),字季升,號申臺,河南信陽衛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鄉試第七十名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八名,三甲第三十六名進士[1][2]。授山西襄陵县知县,正德二年(1507年)三月选授礼科给事中,四年四月升工科右,五月升本科左。復除刑科左,十年五月升刑科都,十四年復除吏科都,十五年六月升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升南京光禄寺卿,五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七年七月以病乞归。八年八月起升户部右侍郎,督理西苑农事,晋左侍郎,十五年十月升户部尚書,参与部事,十一月改总督仓场兼管西苑农事,闰十二月因举荐原户部郎中魏珽不当,被御史王应弹劾,张云上章引罪,且自陈衰病不任仓场职,乞骸骨,世宗免其提督仓场职务,仍旧专摄西苑农事。十六年六月因殿庭被灾被疏論,上疏自陈乞罢,遂被准许致仕,令馳驿归乡。二十三年四月卒,贈太子少保[3]。
曾祖張得春,千戶;祖父張翔,千戶;父張和,母李氏。具庆下。兄张震[4]。
参考文献[编辑]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八十五》:嘉靖二十三年四月,致仕户部尚书张云卒。云河南信阳人,弘治壬戌进士,知襄陵县,选授给事中,累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辽东,以病免。久之,用荐起,历户部左右侍郎,九年秩满,升本部尚书提督仓场及西苑农事,以老疾致仕,给驿还,有司致月廪岁夫,至是卒,赐祭葬如例,赠太子少保。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弘治十五年進士登科錄》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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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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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襄陵县知县 弘治十五年-正德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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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李茂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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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八年(1495年)乙卯科河南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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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式舉人 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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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治十五年(1502年)壬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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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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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9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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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199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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