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 (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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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 (2015年10月27日) |
在日本,「村」一詞原本即指鄉村,明治時代後才成為行政區劃單位。根據《日本国憲法》第92條和《地方自治法》,村(日语:そん、むら;亦稱為「行政村」)為地方公共團體之一,相當於中國大陸與台灣的「鄉」,隸屬於都道府縣之下,與市、町同級。
原本各都道府縣皆有「村」此種行政區劃,但經過2000年代以來的市町村合併後,截至2008年4月1日止,日本全國已有13個縣沒有行政村的設置。
無行政村設置的都道府縣[编辑]
(2014年1月1日止,共有13縣)
※備註:兵庫縣與香川縣在平成大合併以前,已無行政村的設置。
設有一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编辑]
(2014年1月1日止,共有12府縣)
※備註:大阪府千早赤阪村本來預定將併入河内長野市,河内長野市已於2008年通過合併方案,但由於千早赤阪村於2009年的村議會投票中反對合併的佔多數,因此合併議決最終告吹,亦連帶積極推動合併的村議會議長要辭職。
設有二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编辑]
(2014年1月1日止,共有5縣)
設有三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编辑]
(2014年1月1日止,共有3縣)
設有四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编辑]
(2014年1月1日止,共有3縣)
設有5-10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编辑]
(2014年1月1日止,共有6都縣)
- 山梨縣(6村) - 小菅村、丹波山村、忍野村、道志村、鳴澤村、山中湖村
- 高知縣(6村) - 馬路村、北川村、藝西村、日高村、大川村、三原村
- 青森縣(8村) - 六所村、新鄉村、風間浦村、佐井村、東通村、西目屋村、蓬田村、田舍館村
- 東京都(8村) - 檜原村、(以下為島嶼部)青島村、小笠原村、神津島村、利島村、新島村、御藏島村、三宅村
- 熊本縣(8村) - 產山村、西原村、南阿蘇村、五木村、球磨村、相良村、水上村、山江村
- 群馬縣(8村) - 榛東村、上野村、南牧村、嬬戀村、高山村、片品村、川場村、昭和村
設有超過11個行政村的都道府縣[编辑]
(共有5道縣)
※備註:如包含北方領土內劃定的6村在內,北海道則以21個村排名全國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