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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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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時在现代指当地标准时间,在以前则指平太阳時。民用时间通常作為時鐘表示的地方時或標準時。一般來說,這種使用非天文學標示的時間被認為不是很精確的。

在现代用法中,民用时间指的是由民事当局指定的法定时间。现代民用时间通常是某个时区国家标准时间,与协调世界时(UTC)存在固定的偏移量,并可能在一年中的某些时候根据夏令时进行调整。协调世界时是根据原子钟计算的,于1972年被采用。[1]较早的计时系统则使用天文观测数据。

平太阳時以子夜作為一天的開始。在1925年之前,天文學上以平正午為00:00:00,比以平子夜開始的民用時晚了12小時。在英國編輯的HM航海年曆使用格林威治平時,而美國海軍天文台編輯的航海年暦在1925年之前採用格林威治平時(GMT),1925年起直到1952年採用的是格林威治民用時(GCT),導致了兩者之間的混淆不清。1928年,國際天文聯合會就已經引進以格林威治子夜平時為基準的世界時,但是直到1952年這兩本航海年曆的編輯才採用這種時制。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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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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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Coordinated Universal Time (UTC) (CCTF/09-32) (PDF). Bureau International des Poids et Mesures: 3. [5 October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