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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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條目論述以部分區域為主,未必具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
補選是為遞補政治職位的出缺而舉行的非常規選舉,只會在一個或多個政治職位(例如民選政務官、議會席位)有出缺時才會進行,以補回空缺職務的餘下任期。補選能夠維持該政治職位的代表性[1]。
各國對議會空缺的辦理有所不同,通常會依照各國國家法律的規定。如果該職位的剩餘任期不長(例如不到半年),通常不會舉行補選,而是會直接由上級指派代理人選、或直接讓該職位空缺至新一任人選選出為止。
补选狀況[编辑]
中華民國[编辑]
- 中華民國立法院的席位補選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來辦理。
- 2010年桃園縣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0年桃園縣第三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0年新竹縣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0年嘉義縣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0年花蓮縣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0年臺東縣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1年臺南市第四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1年高雄市第四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3年臺中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5年苗栗縣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5年臺中市第六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5年彰化縣第四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5年南投縣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5年屏東縣第三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9年臺北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9年臺中市第五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9年彰化縣第一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9年臺南市第二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9年金門縣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 2019年新北市第三選舉區立法委員缺額補選
香港[编辑]
- 1998年香港立法會區域市政局功能界別補選
- 2000年香港立法會香港島地方選區補選
- 2001年香港立法會選舉委員會補選
- 2007年香港立法會香港島地方選區補選
- 2010年香港立法會地方選區補選
- 2016年香港立法會新界東地方選區補選
- 2018年香港立法會補選
马来西亚[编辑]
2008-2013年
2013-2018年
- 2013年瓜拉勿述补选
- 2013年双溪里茂补选
- 2014年加影补选
- 2014年安顺补选
- 2015年千百家补选
- 2014年武吉牛汝莪补选
- 2015年峇东浦补选
- 2015年云冰补选
- 2016年大港补选
- 2016年江沙补选
2018年-至今
參考資料[编辑]
- ^ Knotts, H. Gibbs; Ragusa, Jordan M. The Nationalization of Special Elections for the U.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Journal of Elections, Public Opinion and Parties. 2016-01-02, 26 (1): 22–39. ISSN 1745-7289. doi:10.1080/17457289.2015.1063497.
外部連結[编辑]
- Electing Local Authorities—article from the ACE 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