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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韓美軍裝甲車碾死女學生事件

坐标37°51′27.80″N 126°56′56.30″E / 37.8577222°N 126.9489722°E / 37.8577222; 126.9489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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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韓美軍裝甲車碾死女學生事件
2003年2月攝製的M60 AVLB
朝鲜语名稱
諺文미군 장갑차에 의한 중학생 압사 사건
汉字
文观部式Migun Janggapcha-e Euihan Junghaksaeng Apsa Sageon
马-赖式Migun Changgapch'a'e Ŭihan Chunghaksaeng Apsa Sagŏn
出事道路上方所立的紀念碑

駐韓美軍裝甲車碾死女學生事件發生於2002年6月13日的韓國京畿道楊州郡(今楊州市)。該事件中,駐韓美軍第2步兵師的一個營在進行訓練時,所屬的一輛推進橋裝甲車於公路上撞死了兩名當地的女中學生。後來這場事故成了韓國國內大規模反美聲浪的導火線[1]

事故發生

2002年6月13日星期四,辛孝純(신효순)和沈美善(심미선)兩名女學生前往鄰村參加同學的慶生派對[2][3]。同日,隸屬於駐韓美軍第八軍團第2步兵師44工兵營的工程車隊準備前往漢城(今首爾)都會區北方19公里處的一座靶場參與軍事演習[4]。當車隊中一輛重達57短噸(52公噸)的裝甲車行經兩名女學生行走的鄉間窄路時,於上午10時左右從後方撞上了行走於右側路肩的兩人,她們當場被輾斃[5]

駐韓美軍裝甲車碾死女學生事件在大韩民国的位置
駐韓美軍裝甲車碾死女學生事件
女學生遇害地點

事後處理

7月5日,由於事故的發生,及韓美地位協定英语Status of Forces AgreementSOFA)中對於美軍人員在韓犯行由美國軍法處置的規定,以統一軍法典UCMJ)中的過失致死罪起訴了當時操縱裝甲車的兩名美軍,駕駛兵馬克·沃克中士(Sgt. Mark Walker)和管制兵費爾南多·尼諾中士(Sgt. Fernando Nino),理由是「未注意車輛之安全操作」[6]

然而在7月10日,大韓民國法務部為了能以韓國法律在民事法庭中起訴兩名肇事美兵,而提出了請駐韓美軍司令部將該案裁判權移交給韓國司法系統審判的請求書。因為根據韓美地位協定,駐韓美軍司令官在規定上能於斟酌後,將原本由美軍軍法處理的人員移交給韓方辦理。

然而,驻韩美军法务发言人肯特·迈尔斯上校(Colonel Kent Myers)却表示,由于担心会设立允许平民阻碍美军人员的先例,美军将不会把当事人交给韩方处置,他还表示,美军仅有一次将审判权交给韩方,因为当时涉及的是故意犯行而非过失。迈尔斯表示,当时两位美军士兵是受命执勤,不违反军法典[7]

尽管拒绝了韩国法务部的请求,美军仍邀请包括韩国法务部、外交通商部、非政府组织和30余家媒体旁听审判,审判会场亦安排摄影机实时转播。受害人家属也受邀观看,使用单独设置的摄像机,并有翻译和军法律师讲解。

审判过程中,尼诺中士称他已提醒沃克中士在路边有女生行走,然而沃克中士可能因为通信不良或为了与其他车辆通信改换频率而没能听见。

最终,2002年11月20日和22日,尼诺和沃克两人先后被判无罪。韩国法务部对判决表示失望但予以尊重[8],而民众组织游行,质疑美军法庭是否合法公正。

事件发生10年后,2012年5月,驻韩美军地位协定修改,若嫌疑人是美军关系者,在起诉前韩方是可以引渡的。


相關條目

註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