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6年1月4日至19日在广州举行。这次会议是在孙中山去世之后举行的。
概況
汪精卫、蒋介石、李大钊、毛泽东、张国焘、周恩来均出席了这次会议。陈独秀留在上海没有参加。苏联顾问鲍罗廷对该会影响重大。
1925年9月29日,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重要議案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會議決定,宣傳問題議案由汪精衛、陳孚木、毛澤東負責起草;毛澤東開始參與中國國民黨「二大」之籌備工作[1]:137。11月12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19次會議,決定成立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推定譚平山、鄧澤如、林伯渠、林森、毛澤東5人為委員[1]:140。12月31日,毛澤東出席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第131次會議,會議討論並決定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主席團名單、大會議程,以及各項政務報告人名單,推定毛澤東作宣傳工作報告[1]:147。1月1日至19日,毛澤東以候補中央執行委員身分出席中国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到會代表256人,中國共產黨員占三分之一,中國國民黨左派占三分之一;大會通過黨務、政治、財政、軍事、宣傳、外交、工人、農民、婦女、青年、商人等決議案,選出新之中央執行委員、監察委員;大會決定繼續貫徹執行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確定之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之政策,給參加西山會議之右派分子以黨紀制裁[1]:150。
1月8日,毛澤東向大會作宣傳報告,報告總結兩年來在辦報、圖畫及口頭宣傳、重要事件宣傳等方面取得很大成績,為「打破北方及長江的反革命宣傳」,中央宣傳部創辦《政治周報》,每期發行達4萬份之多,報告稱群眾對改組後之中國國民黨之宣言和政綱有新認識,「反對帝國主義」、「開國民會議」、「廢除不平等條約」等口號已深入人心[1]:150。1月9日,毛澤東同邵力子、陳其瑗、朱季恂、范鴻劼被大會主席團推選組成宣传報告審查委員會,對宣傳報告進行審查並提出決議草案[1]:150。1月16日,毛澤東同汪精衛、陳孚木起草之《關於宣傳決議案》在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決議案說:「一個政黨,只宣傳有利於群眾的理論和主義,斷不能使群眾與政黨在行動上採取一致的態度。所以抽象的宣傳,不能造成一個群眾的黨。唯有從事實上表示某黨對民眾的工作,才能造成一個群眾的黨。……要使民眾相信本黨確能為他們在實際上謀利益。……凡是贊同中國農民的解放運動的,就是忠實的革命黨員,不然就是反革命派。……宣傳部應當是本黨最活潑、最敏捷的機關……是匯集本黨精神勞力,運用本黨精神勞力,指導精神勞力,來實現本黨政策的總機關」[1]:152。同日下午,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進行選舉,選舉結果,在36名中央執行委員中,有中國共產黨員譚平山、林伯渠、李大釗、于樹德、吳玉章、楊匏安、惲代英7名;24名候補中央執行委員中,有中國共產黨員毛澤東、許甦魂、夏曦、韓麟符、董必武、鄧穎超6名;12名中央監察委員中,有中國共產黨員高語罕1名[1]:152。1月18日,在中國國民黨二大會議上,毛同丁君羊、侯紹裘等5位代表,受大會主席團指定,修改農民運動決議案;經過修改之《關於農民運動決議案》,1月19日被大會通過:「中國之國民革命,質言之即為農民革命。為要鞏固國民革命之基礎,亦唯有首在解放農民」[1]:153。1月19日,毛澤東代表宣傳報告審查委員會向大會作審查報告,大會通過《宣傳報告決議案》,決議案同意毛1月8日所作《宣傳報告》[1]:153-154。同日,毛澤東在大會討論中國國民黨黨務報告關於容納中國共產黨員加入中國國民黨之問題時,針對黃埔軍校代表袁同疇提出之限制中國共產黨活動之意見發言說:共產黨員決不怕聲明自己是共產主義者;毛澤東說:無論何黨,黨員出黨入黨應有絕對自由,實不必有若何的限制;經過中國共產黨人張國燾、毛澤東、高語罕、范鴻劼等堅決鬥爭,袁同疇收回自己意見;大會通過「承認先總理容納共產黨員加入本黨共同努力」之條文[1]:154。1月19日,毛澤東在中國國民黨二大會議討論關于覃振、石瑛、茅祖權之處分問題時稱,應將原案要求覃振等三人於一個月內聲明脫離同志俱樂部之期限改為兩個月,大會通過毛澤東之修正案[1]:154-155。
大会议决接受“总理遗嘱”和“一大”所定的政纲,重申了反帝反军阀的政治主张。大会宣言指出:中国之生路,“对外当打倒帝国主义”,“对内当打倒一切帝国主义之工具,首为军阀,次则官僚买办阶级土豪”。关于达到后者的“必要手段”,“一曰造成人民的军队,二曰造成廉洁的政府,三曰提倡保护国内新兴工业,四曰保障农工团体,扶助其发展”。大会议决继续执行联俄、容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
大会对西山会议首要分子邹鲁、谢持永远开除党籍;居正、石青阳因列名“国民党同志俱乐部”(由国民党老右派冯自由、马素等组织的右派团体)予以除名;对林森书面警告;对戴季陶也发出了“促其猛醒,不可再误”的警告。
委员
大会选出中央执行委员36人,为汪精卫、谭延闿、胡汉民、蒋介石、谭平山、丁惟汾、戴季陶、李济深、林伯渠、李大钊、宋庆龄、陈公博、恩克巴图、于右任、程潜、朱培德、徐谦、顾孟余、经享颐、宋子文、柏文蔚、何香凝、伍朝枢、于树德、甘乃光、吴玉章、陈友仁、李烈钧、王法勤、杨匏安、恽代英、彭泽民、朱季恂、刘守中 、萧佛成、孙科,其中中共党员7人。
选出候补中央执行委员24人,其中有白云梯、毛泽东、许苏魂、王乐平、陈嘉佑、陈其瑗、周启刚、夏曦、邓演达、韩麟符、路友于、黄实、董必武、屈武、邓颖超、朱霁青、丁超五、何应钦、陈树人、褚民谊、缪斌、吴铁城、詹大悲、陈肇英,其中中共党员也有7人。中共党员谭平山、林祖涵继续担任组织部长和农民部长,毛泽东为宣传部代理部长。当代历史学者发现有资料表明,外事部部长彭泽民也是中共党员[2]。各部做实际工作的秘书均为共产党员。
二届一中全会
1926年1月22日至25日,召开二届一中全会,选出新的中央领导机构。1月22日至1月25日,毛澤東出席中國國民黨第二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選舉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核定政治委員會政治委員、中央各部部長名單,會議決定在廣州之中央執行委員及候補中央執行委員得出席中國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議,但無表決權,會議還決定派駐各地之執委和候補執委,有出席該地各級黨部會議、指導和執行黨務之權,必要時有召集該地最高黨部執行委員聯席會議及直接決定臨時緊急事宜之權,何香凝、戴季陶、毛澤東、鄧演達、鄧穎超等23人被派為駐廣東之中央執委和候補執委[1]:155。
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汪精卫、谭延闿、胡汉民、蒋介石、林伯渠、谭平山、杨匏安、陈公博、甘乃光
中央监察委员会常委:张静江、高语罕、邓泽如、古应芬、陈璧君
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汪精卫、谭延闿、胡汉民、蒋介石、伍朝枢、孙科、谭平山、朱培德、宋子文
中央政治委员会候补委员:陈公博、甘乃光、林伯渠、邵力子
中央政治委员会北京分会委员:李大钊、徐谦、于右任、丁惟汾、于树德、王法勤、顾孟余、陈友仁、刘守中、吴稚晖、李石曾
秘书处秘书:谭平山(共产党员)、林伯渠(共产党员)、杨匏安(共产党员)、书记刘伯垂(共产党员)
组织部部长:谭平山(兼)(共产党员)、秘书杨匏安(共产党员)
宣传部部长:汪精卫(毛泽东代理;共产党员)、秘书沈雁冰(共产党员)
青年部部长:甘乃光;秘书 黄日葵(共产党员)
工人部部长:胡汉民;秘书 冯菊坡(共产党员)
农民部部长:林伯渠(兼)(共产党员)、秘书 彭湃(共产党员)、罗绮园(共产党员)
外事部部长:彭泽民(共产党员)、秘书许甦魂(共产党员)
商业部部长:宋子文、秘书 黄乐裕(共产党员)
妇女部部长:何香凝、秘书 邓颖超(共产党员)
二届二中全会
1926年3月19日发生中山舰事件,国共关系陷入危机。陈独秀、鲍罗廷不得不对国民党右派妥协。5月15日至22日,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在广州召开,张静江、吴稚晖、孙科等提出《整理党务案》,规定国民党各级领导机构内中共党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5月21日在二中全会上还通过北伐决议。
二届三中全会
二届四中全会
1928年2月2日至7日,二届四中全会在南京召开,通过《整理各地党务案》、《制止共产党阴谋案》等决议。全会废除联俄联共政策,并改组国民党中央及国民政府,组成了以蒋介石为主席的军委会、任组织部长的中央党部。此外,会议还决定限期完成北伐,并排斥了汪精卫派系。为抵制二届四中全会,汪精卫派建立了“改组派”。
二届五中全会
1928年8月8日至15日,在南京召开二届五中全会,通过《政治问题决议案》和《整理军事案》,任命蒋介石为国民政府主席。通过《依照总理主张训政时期颁布约法决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