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長樂縣 (福建省)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Jimmy-bot留言 | 贡献2020年9月21日 (一) 13:30 (机器人: 尚未清空的已重定向分类(Cat:已撤消的中华民国福建省县份Cat:已撤消的中華民國福建省縣份))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长乐县中国古旧名。

唐朝武德六年(623年),由闽县析置新宁县,同年,改为长乐县。属福州长乐郡元和三年(808年),并入福唐县。元和五年(810年),复置长乐县。五代十国时,王审知改为安昌县,复名长乐县。后又改为侯官县,复名长乐县。又改为安昌县,复名长乐县。闽国灭亡后,随福州吴越国

1950年,隶闽侯专区。1956年,隶福安专区。1959年,划回闽侯专区。1971年,隶莆田地区。1983年7月,归福州市。1994年,长乐县改为县级市——长乐市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