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厂窖惨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2402:1980:8312:1409:f99c:4976:322:7e7留言2020年10月28日 (三) 14:34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厂窖惨案发生于1943年5月9日至5月12日,侵华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畑俊六的率领下,在中国湖南省益阳市南县厂窖镇屠杀了三万余中国平民百姓,强奸当地妇女两千多人,犯下滔天罪行,震惊中外,史称厂窖惨案[1][2]。后来当地建有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

2013年,厂窖惨案遗址中国国务院列入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参见

参考文献

  1. ^ 【最后的胜利】湖南厂窖惨案亲历者讲述日军暴行. 新華網.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 
  2. ^ 岳陽市檔案館. “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 [2020-07-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