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查德·亨利·李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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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查德·亨利·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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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参议院临时议长 | |
任期 1792年四月18日—1792年十月8日 | |
前任 | 约翰·兰登 |
继任 | 约翰·兰登 |
弗吉尼亚州的联邦参议院议员 | |
任期 1789年3月4日—1792年10月8日 | |
前任 | 初始就职 |
继任 | 约翰·泰勒 |
第四届邦联会议主席 | |
任期 1784年9月30日—1785年9月4日 | |
前任 | 托马斯·米夫林 |
继任 | 约翰·汉考克 |
邦联会议弗吉尼亚代表 | |
任期 1784年11月1日—1787年10月30日 | |
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来自威斯特摩兰县 | |
任期 1758年9月14日—1776年5月6日 | |
前任 | 奥斯丁·华盛顿 |
继任 | 职位废弃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弗吉尼亚殖民地威斯特摩兰县斯特拉特福庄园 | 1732年1月20日
逝世 | 1794年6月19日 美国弗吉尼亚州威斯特摩兰县尚蒂伊 | (62歲)
政党 | 反行政派 |
配偶 | 安妮·艾莱特 (卒于1768) 安妮·平卡德 |
儿女 | 13 |
父母 | 托马斯·李 汉娜·哈里森·卢德 |
专业 | 法律 |
签名 |
理查德·亨利·李 (英語:Richard Henry Lee,1732年1月20日—1794年6月19日) 是一位来自弗吉尼亚州的美国政治家,以李决议(Lee Resolution)而闻名,该决议是第二届大陆会议上要求殖民地独立于大不列颠的议案。他是《邦联条例》的签署人,1776年6月的“独立决议”促成了李参与签署的《美国独立宣言》。他还担任了一年的大陆会议主席,1789年至1792年,他担任弗吉尼亚州参议员。
他是李氏家族的一员,该家族是在弗吉尼亚政治中有着历史影响的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