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成龙故居
外观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是本页的一个历史版本,由Ohtashinichiro(留言 | 贡献)在2023年12月14日 (四) 04:28 (使用StubSorter+{{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作品}})编辑。这可能和当前版本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于成龙故居 | |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 |
分类 | 古建筑 |
时代 | 清 |
编号 | 8-0253-3-056 |
认定时间 | 2019年10月16日 |
于成龙故居系清初两江总督、“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1617年-1684年)自幼年至順治十八年(1661年)45岁出仕之前居住的住所,现存三座四合院,均为清代建筑,坐北朝南,包括正房、厢房,占地面积2600平方米。2014年修复,风格简单淳朴。2016年8月26日落成开放。
2016年6月6日,于成龙故居及墓地公布为第五批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10月16日,于成龙故居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
参考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10-16 [2019-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6).
这是一篇與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相關的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
隐藏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