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基专题讨论:ACG/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这儿是关于投票的讨论页面。

早前的項目辯論節錄

[编辑]

※此處節錄和項目關係較大的辯論部分,完整內容請查照#背景和起因所列連結。

早前的項目辯論節錄

via Template_talk:Infobox_animanga/name#繼續討論Infobox animanga/name

{{Infobox animanga/name}}中

  1. 為什麼有欄位叫作「正式譯名」?
  2. 為什麼「官方譯名」不是正式譯名?
  3. 該欄位名是基於什麼慣例或常識
  4. 該命名法是否為中文維基百科獨創及特有?
  5. 為什麼該欄位名是共識?
  6. 為什麼該欄位名非叫作「正式譯名」不可?
  7. 為什麼該模板非用不可?

--百楽兎 2010年3月13日 (六) 01:06 (UTC)[回复]

由於有些動漫,原廠不一定會給統一的中文的命名,所以有可能導致中港台的代理商,甚至是同一地區不同的代理商都各自重新命名。所以這問題似乎無解?
-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13日 (六) 17:05 (UTC)[回复]
  • (!)意見 - 建議把「正式譯名」改成「其它正式<br/>譯名」,「常用譯名」改成「其它常用<br/>譯名」,如果Infobox內無「official」及/或「formal」參數,則「官方譯名」及/或「其它正式譯名」的右欄顯示為「無」。--Mewaqua 2010年3月14日 (日) 11:25 (UTC)[回复]
  • 目前的用法是:
    • 官方譯名 => 日本原作者承認,並且在日本的文件中有提及的名稱。例如爆漫王。於日文單行本中提及。
    • 正式譯名 => 日本原作者沒有明確表示承認,但正式獲得某地區海外授權代理的公司(例如台灣的東立出版社)翻譯並且出版的譯名。例如航海王
    • 通用譯名 => 網路上字幕組、翻譯組、……所使用的名稱。常見於沒有正式代理的作品,例如於大陸地區幾乎沒有正式譯名存在。
目前這個分類方法是前幾年討論出的共識。--Jnlin討論2010年3月14日 (日) 15:56 (UTC)[回复]
(:)回應
  1. 前面已有人說明,就不贅述了
  2. 中文圈的特有情形,就是代理、播放機構常常不同調,縱使有官方譯名,正式譯名也未必相同(ex.鋼之鍊金術師 FULLMETAL ALCHEMIST韋駄天翔‎
  3. 同上
  4. 是的,沒錯
  5. 經過討論且行之有年,不可能每個人都滿意,但大家願意遵守譯名規則,這也是共識啊~
  6. 可以經討論取得共識後修改,並非鐵板一塊
  7. 這涉及兩岸三地的特殊歷史文化背景,同樣都是正式譯名、甚至官方譯名,台港也有不相同的情形(ex.多啦A夢),使用該模板可指出不同地區或機構的譯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15日 (一) 02:40 (UTC)[回复]
『原廠譯名』如何?—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SchwarzKatze對話 貢獻)於2010年3月15日 (一) 14:25 (UTC)加入。[回复]
「代理商譯名」之類還是勉強可以,更好的是「發行商譯名」(ACG界又不是沒出現過沒授權代理就自行出版的事例,這在可證實下我不會當條目名,但未證實時我可無法為條目擔保)。但代理譯名啊、授權譯名啊,我想應該真的很難給出來源或文獻去證實這個譯名有否得到日本方面授權,至少一些出版社的譯名在我眼中不這麼覺得(例如文化傳信,他們都以標註原文名稱了事,譯名大半與原題名無關)。如果非得「授權譯名」,那我想今後能寫進去的可能多半是尖端出的書,除了大破之外又沒甚麼編輯愛強調自己起的怪書名已得到日本授權確認。「正式譯名」也許不是一個好的表意詞彙,但一定是一個折衷的表意辦法。名不是不能改,但也不能亂改,我希望用「發行商譯名」(或沒有任何授權意味的名詞,我沒法保證去動漫公司裏面翻他們公司的文件確認有沒有被授權)。--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0年3月16日 (二) 06:12 (UTC)[回复]
  • 發行商未必有得到授權,勿忘有過盜版時期。而且同一個作品在同一個地區因為授權TimeOut,而有過換代理商的先例。像是「哆啦A夢」、就有過「叮噹」、「小叮噹」、「機器貓小叮噹」……等。要不是原作者在死前有過統一中文命名,恐怕何為正統名稱至今可能還有得吵?-P1ayer (留言) 2010年3月16日 (二) 14:05 (UTC)[回复]
你覺得「正式譯名」和「上市/上映譯名」、「授權譯名」或「出版譯名」比起來哪個讓你知道那是什麼定義?尤其是「正式譯名」和「官方譯名」放在一起的時候更是莫名其妙。--百楽兎 2010年3月17日 (三) 14:25 (UTC)[回复]
授權譯名:基本上被授權的是「作品」,作品名通常是被授權出版發行的公司定出來了,所以用「授權譯名」可能會有問題,這樣可能會誤解為「被授權的譯名」。除非有些特別強調原作者特別認可,參上面治癒系的小琛兒的留言。
出版譯名:「盜版」也算出版,這問題可大了。
上市/上映譯名:「上市:某一物品開始在市面上發售。」所以仍有「盜版」問題。
這三種說法都有其缺點,雖然「正式譯名」的確可能讓人不解,但是也不是這裡的獨特用法(Google一下就知道),其完備性足夠。—yans1230 (留言) 2010年3月17日 (三) 14:54 (UTC)[回复]
盜版也算出版,真可謂強詞奪理。若覺得以上名詞都寫不清楚就再寫清楚點:「授權出版譯名」。--百楽兎 2010年3月18日 (四) 01:24 (UTC)[回复]
不是強詞奪理,我是很認真地在分析給您看,「出版:將文稿、資料等編印成圖書報刊,以供出售或傳布。」所以盜版的確也算出版。不知您是否看過盜版書籍,書籍最後都會有一頁註明出版資訊,即使是盜版書籍也是會有「出版者 XX出版社」,我還看過盜版書籍上面寫「版權所有 翻印必究」。再來講上市部分,我曾聽說有人在光南看見某遊戲的中文版,而那是盜版的,書店、租書店有盜版書籍已經不稀奇,這樣的賣場有盜版遊戲才真的是稀奇,估計連擺的人都不知道它是盜版的,所以「上市:某一物品開始在市面上發售。」仍有盜版問題。再來說您提出的「授權出版譯名」,的確避掉盜版之嫌,但是「出版:將文稿、資料等編印成圖書報刊,以供出售或傳布。」一般指的是書籍,遊戲或電視播映都不適用。—yans1230 (留言) 2010年3月18日 (四) 04:26 (UTC)[回复]
不要為了支持己論就什麼程度的意見都寫得出來。
若你嫌不清楚「上市/上映譯名」、「授權譯名」、「出版譯名」、「授權出版譯名」都不夠清楚,那你可以想個更好的說法。語言千變萬化,我還可以再提供幾個:「授權出版品譯名」、「授權版譯名」、「代理商譯名」(下略)。--百楽兎 2010年3月18日 (四) 23:59 (UTC)[回复]
首先我想請您搞清楚,我沒有不認同你的看法,但為什麼我會支持「正式譯名」,因為它比起其他的說法更完備,我認為你的發言已經攻擊到我,什麼叫做「什麼程度的意見都寫得出來」?我的「意見」都很合理,敢問您這句話是認為我的意見有什麼問題嗎?再上面,我也沒有強詞奪理(請自己去查強詞奪理是什麼意思),一切關於名詞解釋都是出自於教育部辭典,不是我個人的解釋,針對我認為你攻擊到我的部份,我鄭重要求你給我合理的解釋(比如你並沒有譏諷之意,純粹是我個人觀感問題)。
第二,你要我想個更好的說法,如果我沒搞錯的話,要anti正式譯名的人是你不是我,我認為正式譯名已經足夠完備,也就是說我想不出有比它更好的說法我才會支持它。
再來講你提出的三個說法。授權出版品譯名:上面就講過了,只侷限在出版品。代理商譯名:電視台不是代理商。授權版譯名:這我的確就找不出嚴重問題點,不知其他人的看法如何?
最後是我個人對您的一些看法,一開始您在互助客棧的發言讓我深深覺得您對我們有很大的偏見,一些言詞在在攻擊到我們,這樣的作為怎麼讓我們願意和您好好地溝通呢?而您終於願意把討論移到這裡討論,讓我覺得您終於願意和我們協商,但是後來您對我的言詞實在是讓我倍受打擊,我放下您之前在互助客棧的言詞來好好和您討論,卻被您認為是在強詞奪理,我是真的很難過。—yans1230 (留言) 2010年3月19日 (五) 09:13 (UTC)[回复]
若傷害到你的感情,我表示歉意。至於你們的論理過程如何牽強,我不想再花篇幅論述。我的claim非常簡單,定出一個合於「日本原作者沒有明確表示承認,但正式獲得某地區海外授權代理的公司翻譯並且出版的譯名」這個定義的欄位名。這是你們寫的定義,我一個字也沒動,欄位名除了像既有「官方譯名」又有「正式譯名」這種邏輯不通的詞彙外,你們要改成如何如何我也沒意見。我的claim就是這麼乾脆。--百楽兎 2010年3月19日 (五) 11:09 (UTC)[回复]
百樂兔你一開始就沒有在想好好討論。甚麼強詞奪理?你根本就是沒有理由駁倒人家,就進行攻擊。—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3月21日 (日) 09:45 (UTC)[回复]
隨你怎麼認為,我才不會花時間去寫這個ばかばかしすぎる題目的辯論。部分人士別再拿什麼「修改前要討論」當藉口拒絕別人修改,我又沒改欄位定義,只是把欄位名寫得更清楚而已。否則依部分人士的邏輯,我亦可任意回退部分人士未經討論的編輯。--百楽兎 2010年3月21日 (日) 13:14 (UTC)[回复]
少來這一套。你進了討論就老老實實該說話說話,要不然你就一開始閉嘴就完了,在這裡攻擊逞甚麼能。成天除了當電冰箱就是當仙人球。—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3月21日 (日) 14:17 (UTC)[回复]

不討論的話將從以上建議中擇一修改。--百楽兎 2010年3月27日 (六) 02:12 (UTC)[回复]

===2010年6月===
同意百樂兔提出的意見,維基不是ACG百科,欄位的命名應該符合一般人理解的意義,我覺得應該統一所有音像媒體及出版物的命名方式。但請百樂兔注意言論--Ws227 (留言) 2010年6月7日 (一) 13:00 (UTC)[回复]
官方譯名也是正式的譯名,「正式譯名」語意模糊、自成一欄邏輯不通。經代理商翻譯過的譯名叫「代理譯名」、「代理商譯名」簡單易懂,而且不會和官方譯名混淆,建議修改。—Eky- 2010年6月8日 (二) 15:21 (UTC)[回复]
(:)回應 Eky
請見Wikipedia talk:ACG专题#譯名問題。--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6月8日 (二) 16:31 (UTC)[回复]
現時(6月9日)的版本有可能使人產生「官方譯名不是正式譯名,不是常用譯名」、「正式譯名不是常用譯名」的疑問。--Mewaqua 2010年6月9日 (三) 12:47 (UTC)[回复]
Justice305給出的討論中,暫時結論為不修改規則,如果認為「代理譯名」的字眼比「正式譯名」適合,請到該討論發言,以便集中討論,謝謝。但想藉此機會提醒,那段不只代表該ACG的代理商,播放動畫的電視台也應包括在內,因此,我想也需要斟酌一下該名稱是否適合。請所有關心的人士參與討論,謝謝。—Altt311 (留言) 2010年6月13日 (日) 06:54 (UTC)[回复]
Agree with Mewaqua.—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7:17 (UTC)[回复]
模板的部分,若將「正式譯名」改成「授權版譯名」是否有比較清楚呢?(不贊成「授權譯名」或「代理譯名」這種簡化的用法,意義上不同。)另模板裡的「常用譯名」應撤掉(同上意見),改成「其他譯名」,只不過這樣命名規則是否要變動?(不變應該也沒影響)—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19日 (六) 18:26 (UTC)[回复]

via Wikipedia_talk:ACG专题#譯名問題

via Wikipedia_talk:ACG专题#合併討論

好像拖太久了,就此按意見合併討論並總結上面的意見:

  • 譯名模版:「官方譯名」跟「正式譯名」合併為「官方譯名」,「常用譯名」改稱「其他譯名」
  • 譯名規則:沿用現時處理規則,但名稱應該要跟進譯名模版的修改。「其他譯名」也有可能需要更清晰的定義,避免字幕組灌水。

請各位繼續討論。不論最終結果是否修改譯名模版,我認為最重要的是達成一個共識解決方案。如兩個星期內沒共識,我建議以此為實行方案。有勞各位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18:02 (UTC)[回复]

同意將「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統一成「官方譯名」。一般來說,譯名可分為兩種:正式譯名及非正式譯名。官方譯名也是正式譯名,不論是版權一方指定的中文譯名(名從主人),或是被版權方正式授權的中文版譯名都算是正式譯名(Official Title = 官方譯名)。至於其他的譯名,我認為應满足「被兩條或以上相互獨立的可靠來源引用的名稱」這一前提。—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7日 (六) 20:09 (UTC)[回复]
(!)意見
鋼之鍊金術師 BROTHERHOOD
Fullmetal Alchemist: Brotherhood
譯名鋼之鍊金術師BROTHERHOOD

鋼之鍊金術師FA

一般譯名鋼之鍊金術師 FULLMETAL ALCHEMIST
動漫主題電子遊戲主題ACG專題模板說明
對此個人有不同意見:
  1. 中文圈特有的情形,就是代理播放機構常常不同調,縱使日方規定官方譯名,當地正式譯名也未必相同(ex.鋼之鍊金術師 FULLMETAL ALCHEMIST韋駄天翔‎)。
  2. 一般來說,只有代理商在當地自稱官方(ex.木棉花國際),然播放電視台即使架站也不敢自稱官方,因僅取得有限制次數的播映權、而非代理權
  3. 所以用官方譯名來統合代理和播放機構譯名是有疑義的,因為電視台取的譯名不能代表代理商的譯名,代理商也不會削足適履去用電視台的。
  4. 模板是用來讓人快速瞭解的,在個人整理條目過程中,逐漸體會當初設定「官方譯名」、「正式譯名」的必要性。在邁入全球化的今天,日方規定官方譯名,已不同昔日作者正名要求,取而代之的是產品名稱在全球的一致性。鋼鍊FA跟韋駄天翔‎的情形是在譯名規則出現後發生的,不得不說邏輯上有先見之明。
因此如要簡化,就應更具概括性。個人提議如下:
中文習慣是例外強調,例如以「飛機」表示有人操控的飛機,無人操控的則稱「無人飛機」。所以在譯名上,直接以「譯名」概括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常用(通用)譯名則改為「一般譯名」,「其他」語義具相對性,沒有相關機構的譯名、哪會有「其他譯名」?具體修改方案如右。--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1:43 (UTC)[回复]
(:)回應:不管是正式或一般譯名都是譯名,總不能說一般譯名不是譯名吧。因此「譯名」不能作為官方與正式譯名的代名詞。現在的情況很複雜,大家是要把正式譯名和官方譯名統一叫法,正式譯名一說已有人反對,官方譯名又不適用於電視台。倘若正式和官方都不能用,不如叫「正規譯名」吧。如果統一叫法無法達成共識,那就將正式譯名分成三類:
  1. 「官方譯名」(僅限版權方給出的中文名)。
  2. 「代理商譯名」(凡有經授權的中文版漫畫譯名都適用)
  3. 「媒體譯名」(包括電視台、電影院以及其他媒體)。—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5:21 (UTC)[回复]
(:)回應 Cp111
基本上個人是傾向維持現狀的,但如果要改才提出簡化的建議。
好比有一家老字號北京烤鴨店,為與一窩蜂跟著開的北京烤鴨店有別,標榜賣的是「正宗北京烤鴨」,所謂「正宗北京烤鴨」和其他家賣的「北京烤鴨」其實一樣都是北京烤鴨;「飛機」與「無人飛機」一樣都是飛機,只有區別性質,本質不會因此改變。同理「譯名」與「一般譯名」一樣都是譯名,只多了「一般」區別。--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6:39 (UTC)[回复]
(!)意見:不知您舉的例子是否適合。因為我看完了以後反而覺得「一般譯名」應稱作「譯名」,而那些「非一般」得譯名才要有一個特別的稱呼(例如「正式譯名」)。還有,Cp111兄的建議也可以參考,分開三個參數輸入的確可以幫忙標明譯名(基本上這是模板語法的事情了)—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7:05 (UTC)[回复]
摩登大法師
代理商譯名摩登大法師

聖槍修女

媒體譯名摩登大法師
動漫主題電子遊戲主題ACG專題模板說明
(:)回應 Altt311
這是設定前提的問題。在注重智產權的現在,本應採合法認可的譯名,但考量大陸代理作品風氣(漫畫小說部分已有進步,唯動畫仍待努力)不盛,所以允許例外、納入如字幕、漢化組等譯名,「一般譯名」跟「正宗北京烤鴨」、「無人飛機」同樣都是強調例外情形。--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7:26 (UTC)[回复]
另外,發現Cp111的提案有個小問題,如果當地漫畫代理商譯名跟動畫代理商譯名不一致,就得在「媒體譯名」欄再寫一次區別,如右。現行方式是以譯名為歸納整理,不用拆成兩次。--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30日 (二) 14:01 (UTC)[回复]
总觉得“媒体译名”这个提法也不大合适,那无版权或播映权的媒体给出的译名算“媒体译名”么?—Chief.Wei 2010年3月31日 (三) 04:53 (UTC)[回复]
基本同意Altt311的方案。Justice305使用的「譯名」和「一般譯名」两个称谓,如果不加解释一般人很难理解二者的定义。不过,「其他譯名」这个范围似乎太广了,的确容易引起“字幕組灌水”,不如沿用「常用譯名」。—Chief.Wei 2010年3月28日 (日) 02:34 (UTC)[回复]
(:)回應
播放電視台不能代表所謂的官方;就是「常用譯名」才容易灌水啊~依個人方案如要解釋也只有「一般譯名」,別忘了還有WP:ACG#NAME。--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2:53 (UTC)[回复]
不過規則是不是需要過於複雜呢?—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3月28日 (日) 02:38 (UTC)[回复]
我也來解釋一下吧。簡單來說,我對分辨日本官方譯名與正式譯名的想法是在欄位中加說明。所以不論是「官方譯名」與「其他譯名」、「正式譯名」與「非正式譯名」、「譯名」與「一般譯名」等標題,我認為只是字眼上的問題。還有,為方便達成共識,我們暫時只討論有代理商的處理吧,無代理商的處理方式就待完成這一階段討論後繼續。那時拿著共識的規則修正,應該會比較方便。—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3:28 (UTC)[回复]
我想问下前面提到的“字幕组灌水”指的是什么?--A02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7:03 (UTC)[回复]
我指的意思是一些不知名的字幕組把自己的原創譯名都貼在這裡,通用的譯名應該沒問題。至於通用的定義,晚點可能要討論一下。—Altt3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8:08 (UTC)[回复]

(!)意見:较同意Justice305 使用正式译名/通用译名处理即可 一般人理解没问题吧 应该不会有歧义。字幕组灌水么?很简单 和几个大组达成某种意向性的共识就好了(其实也就4-5个 而且又凑一起) 毕竟大组成为通译的几率是99.9 再说人家很多都是用这一套维基程序 自己架设了一个组内官方维基 没搞错的话 也是GFDL才对。

字幕组内 维基人众多(可惜人家基本都不在中文的 环境环境) 只是要想如何把潜水用户给激发起来(同样是环境 自架维基的话 自己是管理员 拥有绝对的控制权 有破坏也好即时处理 在这边是不可能的吧)—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09:06 (UTC)[回复]

突然想到一個問題。在英文維基中採取動畫、漫畫及遊戲譯名分開處理的情形(比如一部跨媒體作品有其獨立的漫畫和動畫條目而動漫畫譯名各不相同時,漫畫條目採用代理商譯名而動畫條目則採用電視台譯名),也就是說在漫畫條目中代理商譯名具有優先權而在動畫條目中則以電視台、DVD等譯名為準。大家怎麽看呢?—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8日 (日) 19:29 (UTC)[回复]

(:)回應
這在中文圈沒那麼簡單,問題還是出在電視台,不是自己搞一套,就是涉及漫畫代理商和動畫代理商之間的角力,誰贏誰說了算
  1. 自己搞一套(ex.楚楚可憐超能少女組→超能少女組)
  2. 播出採漫畫代理商譯名,動畫代理商淚目(ex.摩登大法師
  3. 同一家公司一台播出用漫畫代理商譯名、另一台則是動畫代理商譯名(ex.緯來綜合台魔法水果籃緯來日本台幻影天使
在整理一些條目譯名時,超想拿RPG轟了電視台--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12:59 (UTC)[回复]
囧,這麽複雜呀,看來英文維基的做法不適用於這裡了(英語世界的譯名基本差别不大)。—Cp111 (留言) 2010年3月29日 (一) 21:56 (UTC)[回复]

常用譯名並不會比較容易灌水,維基百科的命名指引有規範何謂常用,所以沒必要擔心。而且事實上常用譯名沿用至今並不見得有特別多的灌水。--治癒系的小琛兒 探病 病歷 2010年3月29日 (一) 08:31 (UTC)[回复]

via Wikipedia_talk:ACG专题#第二段
整件事的起因是有人不滿意「官方譯名」等稱呼,一下子跑去改掉模板。要討論模板及規則,是因為如果要合併前述兩種命名,要修改規則之故。而官方譯名因為一半比較少用,我才建議合併到正式譯名去。—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1日 (六) 11:40 (UTC)[回复]
我前面也说了,模板里面怎么说,跟命名的时候有几种译名是不一样的。对读者来说“官方译名”或者“正式译名”都差不多,但是在给条目命名的时候就必须进行区分了。iconv --talk 2010年5月2日 (日) 14:55 (UTC)[回复]
明白你的意思,只是如果在不改動規則的情況下,你認為可以把顯示譯名模版的顯示欄位從三個改稱兩個嗎?又或者說,是否應該這樣做?(打個比方,「官方譯名」和「正式譯名」合併為一個欄位,但從規則說明兩種譯名是不同的)也歡迎各位發表意見。—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2日 (日) 15:04 (UTC)[回复]
对,我赞成把顯示譯名模版的顯示欄位從三個改稱兩個。但是条目命名规则不宜改动(已经有人去改了)。iconv --talk 2010年5月5日 (三) 14:18 (UTC)[回复]

(!)意見

  1. 如果只是有人不滿才提出修改,那倒不如別改。應是出現問題無法解決,才有改的必要吧?否則今天我不滿、明天他也不滿,任憑個人主觀意見會沒完沒了,況且人家是針對正式譯名而非官方譯名。
  2. 常聽到「計劃趕不上變化」,但這模板好像是例外,從爆漫王韋馱天翔鋼之鍊金術師 FULLMETAL ALCHEMIST天降之物守護貓娘緋鞠鋼殼都市雷吉歐斯等一路看下來,出現官方譯名的情形開始多樣化,主要是全球化的走向,為擴展市場在未代理地區也會使用官方譯名。所以官方譯名欄還是保留為宜,反正以後會用得到。不是我守舊,而是發現越來越好用。
  3. 另外,香港TVB爆笑管家第25話也是對該作品的中文譯名稱為正式譯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2:42 (UTC)[回复]
    • 的確,如果對事情沒有幫助的話,不修改可能是更好的辦法。(沒留意呀……原來那個活動引發出指定「官方譯名」的事……)看來要按新情況重新討論這件事了。我個人的想法是,最低限度也應該檢討應不應該修訂/設立填寫規則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4:39 (UTC)[回复]

討論區

[编辑]

討論區分为投票前的讨论和投票中的讨论。讨论时可随时查照2006年关于译名与命名的投票决议本次事件发生以来的讨论集

投票前討論

[编辑]

※投票前的選項檢討等請在此進行。

(:)回應:按照之前祥龍在讨论中的说法,“「正式譯名」是一個社會上普遍使用的用語,而「授權版譯名」似乎是在強調這個譯名來自於被授權者或是經過授權者認可的樣子”。的确,据我了解,「正式譯名」在实际使用中尤其在动漫界相当常用,而社会上似乎没有「授權版譯名」这种说法,基本上是新造的名词,是最近的讨论中用来替代之前提出的方案「代理商譯名」、「上市/上映譯名」等等(后两者由于均存在种种问题,所以提出了「授權版譯名」这个名词来代替)。--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08:56 (UTC)[回复]
(:)回應:謝謝說明><>金☧肅≽◕≼§§ 2010年6月26日 (六) 09:08 (UTC)[回复]
(~)補充:此外依自己的理解,「正式譯名」在社会上尤其是动漫界虽然非常常用、通俗化,但也正因为其相当通俗而原本没有精确的定义。而维基上的「正式譯名」则是经过2006年的投票决议明确定义的术语,用以指代“经授权出版、播放或发行该作品的机构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译名”,与同时定义的其它术语相区别。今年以来有编辑者试图用其它名词来代替它,不过相比「代理商譯名」、「上市/上映譯名」等等其它替代品来说,「授權版譯名」虽然从意思上来说相较之下没有明显的缺陷,用以強調這個譯名來自於被授權者,但问题在于这个词本身基本上是新造的或带有原创性质的,实际社会上并没有这种说法。--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09:56 (UTC)[回复]
(!)意見:投票時間已有定案,如需要更長時間討論,可以考慮延遲。—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6日 (六) 09:08 (UTC)[回复]
  • (!)意見:官方译名应该保留,是使用“正式、授权、代理”中的哪一种 这才是讨论重点。因为无论TVB或者尖端、东立,他们都是正式的代理,而这些都是经过日本官方正式授权的(花钱)。

从本质上来说,无论用正式还是授权 其实是不会有什么歧义的,只要不被人认为是经过授权的译名就好,授权的是作品,而不是译名。

媒体译名应该并入通用译名中(我一直主张用通用而不是常用),大家都知道大陆基本是没正式授权的作品,正式授权的很少,虽然今年开始速度方面大有进展。但就靠那几个门户的宣传,影响力完全是几何级数的,网民人口又这麽多。门户网站毫无疑问属于媒体类(网络是第四媒体)

反过来,通用译名又会影响到正式译名及代理商本身(维基本身也会造成此类影响力),最新的例子是甜甜私房猫(不错,确实被代理了)台版叫什么大家都知道了。

有关大陆这边的译名情况,基本就是各1/3,1/3同台版(旋风管家)1/3同台版(大剑)剩下1/3完全没代理的,自己根据日文发音来翻。—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4:11 (UTC)[回复]

(!)意見由於仍有問題存在,主要是包括未有編輯戰爭議的其他問題,本人決定將投票時間再次押後。待討論有明確的路向後再作決定。—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8:58 (UTC)[回复]

正本清源

[编辑]

我建議將此投票名稱移動至確認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譯名命名規則,因為原本投票是治標不治本,且有點腳痛醫頭。我想除了請發起人移動條目名稱外,也將此投票內容改為兩個標的。

第一個投票標的: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譯名命名規則納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譯名命名規則

第二個投票標的: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模板納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譯名命名規則

兩標的共識門檻就以管理員當選的66%贊成票(贊成/有效票)及25票以上有效票為門檻,個人認為這樣比較能徹底解決紛爭並具有共識。我相信,憑這些條目的關注度,決對會很容易達到25票有效票門檻,並可以在爾後成為類似問題的解決模範。因為這指導規則與中文維基的命名規則存在著很多扞格,這樣的公開投票,會讓反對和贊成的各抒己見,進而在投票及討論中達成共識。--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4:21 (UTC)[回复]

至於該指導其他部分,個人以為內文仍混沌不明,待關注此指導的維基人修正後,再提出討論為宜。例如:本指導建議是針對日本動畫、漫畫、電子遊戲(簡稱ACG)這句話就有些日本地區性中心。因為並非只有日本才有動畫,漫畫,電子遊戲,有沒人考慮改名為JACG?--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4:39 (UTC)[回复]
我已經釋出最大善意來證明我是想解決問題的人,如果還有人對我動機仍抱持非善意推定,我只能說遺憾。呵呵,其實我這樣做是有目的的,因為我要解決有人弄了幾年無法解決的問題,並希望曾罵過我的人感到汗顏。--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4:33 (UTC)[回复]
我再不識相的說幾句話,希望以後JACG專題的朋友們,在碰到懸而不決問題時,考慮多用這種方式;雖然維基不是民主實驗場,但是在有爭議情況下,這種方式實在是一種解決方式。--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5:04 (UTC)[回复]
(*)提醒:日本對ACG的分別釋意:Animation, Comic, Gameの略。台湾において主にを日本のアニメ・漫画・コンピュータゲーム総称する用語。
是臺灣(其實現在已經不止臺灣)專指日本才會用ACG,除了日本以外其他國家的動畫、漫畫和遊戲是不屬於ACG領域!所以您所提的JACG是不成立的。-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6:48 (UTC)[回复]
(*)提醒:請Jack Tao去看看ACG專題的英文維基連結名稱。中文維基的社群用戶,不是只有香港,日本或台灣而已。--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3:17 (UTC)[回复]
因為發起人內文有「歡迎新增選項」建議,因此我將選項多了四個;如果發起人有雅量贊同我的修改,其反對提議者可以在投票區投反對票。--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3:32 (UTC)[回复]
(:)回應英文的ACG專題連結名稱為「Wikipedia:WikiProject Anime and manga」,描述上完全都是在指日本,其中「Anime」來自日文「アニメ」(日本動畫),與「Animation」不一樣,而「manga」是指「日本連環漫畫冊」(您可以查查看字典,也是日本漫畫專用詞彙),基本上有別於日本獨道的ACG風格,各國才會刻意區分其領域。而您指的「社群用戶」我暸解您的意思,但我的意思是指現在ACG這個詞已經普遍在現代標準漢語地區盛行,無關使用中文維基的社群來源者。-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4:07 (UTC)[回复]
(*)提醒:在此且不对阁下的动机作任何推定,但阁下的新提议很明显绝不是简单的投票名称改名问题,而是改变整个投票的性质,造成整个投票的意义的重大变化。但在此之前并没有针对阁下的新提议的主题进行任何有效讨论,如此“改名”其本质其实是放弃现在的投票而匆忙转换为新的投票。阁下所说的现在的投票有些“治標不治本”这点本人倒是同意的,从当初互助客栈上的讨论即可看出,在此不再重复;但是阁下上面所提的新投票主题却是新提出的,此前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相关讨论。如要放弃现有投票并转移到新的投票,应先在Wikipedia_talk: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或相关的ACG主题讨论页中作出相关讨论再来决定。维基有一项原则是“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何况相关的讨论尚未开始。另外关于ACG的问题,正如Jack Tao所说,ACG一词在社会上(而不是维基上)早已成为专门的术语,指的就是日本动漫游戏,不存在地域中心的问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18:19 (UTC)[回复]
  1. 所增投票項目脫離原本議題,未充分討論的投票違背WP:共识方針。請先做好功課,了解討論議題。
  2. 所增投票項目二:「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譯名命名規則納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譯名命名規則
    該項目沒有意義,譯名命名規則不會從屬於格式手册。
  3. 所增投票項目三:「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模板納入维基百科:格式手册#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譯名命名規則
    該項目沒有意義,模板是各項指導下的輔助工具,不會從屬於格式手册。最明顯的答案就是,WP:格式手册項目不包括模板。

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7日 (日) 05:34 (UTC)[回复]

尊重你的意見,不過我希望你能看出我替這糾紛解套;讓更多人參與AIG專題討論;讓相似編輯戰不再發生的動機。如果你覺得不妥,你可以在投票投反對票。至於WP:共识,我認為這以前的討論及爭議都是在這兩議題打轉,除非你認為正式議名與這些毫無關係。--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9:23 (UTC)[回复]
我再說明白點,讓非AIGACG專題人參與,擴大討論,投票然後產生共識是現在這難題解決的根本方式。--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09:35 (UTC)[回复]
AIG曼联球衣上那个?另外格式手册所包含的东西远比中文维基百科的现状大得多,说成“海纳百川”也未尝不可。尚且把这段话放着看社群处置吧。我倒是觉得可以直接把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归到MOS下面。--达师147228 2010年6月27日 (日) 10:18 (UTC)[回复]
(:)回應抱歉,上面AIG是ACG誤植,已經修正。謝謝。--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0:36 (UTC)[回复]

(!)意見由於有人提出新的討論,為了大家有更充份的時間準備,我將投票押後一天進行。—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7日 (日) 15:04 (UTC)[回复]

(!)意見投票二投票三的選項衝突於投票規則的第三點「不設反對票」,麻煩請修正矛盾。-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5:37 (UTC)[回复]
(!)意見:现在的问题在于连投票议题都没有确定,之前也没有相关讨论,而且多人对其中一些内容提出质疑。我同意原先的投票是治标不治本,也认为有必要重新考虑真正应该达成共识的内容,但认为在未有效讨论的情况下对经过仓促大幅修改过的议题进行投票是不妥的,这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方式。相比这些议题,我觉得达师提出的方案更合实情,可决定是否将已有的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纳入维基正式方针或指引,但此前显然没有对扩大化的议题进行任何有针对性的相关讨论。鉴于现在连投票内容都没有确定,相关讨论也明显不足,我认为有必要在相关页面中作出实质的讨论后再进行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投票,在投票项目未确定及没有针对投票议题的相关讨论的情况下匆忙投票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补充说明,新的投票议题不是在投票快开始前匆忙添加;相反,投票是在投票议题准备充分的情况下进行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8:24 (UTC)[回复]

我有问题,如果投票人数小于25怎么办?即使要引入25票有效的话—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6:35 (UTC)[回复]

可以噓嗎?這樣搞不是又會被說是ACG百科……唔……似乎就是Winertai您自己講的?那所有的譯名規則都放過去如何?(格式手冊什麼時候放譯名規則啦?你要放,人家又說你們ACG專題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拜託不要用ACG專題的面子去做這種事好嗎?)要投票可以啊,我一定反對票奉上,歷史上也會紀錄這是一個多麼可笑的投票。—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18:45 (UTC)[回复]

好吧,既然達師說「格式手冊所包含的東西遠比中文維基百科的現狀大得多」,那我對格式手冊放譯名規則這點暫且保留態度,不過既然Winertai你自己說維基百科不是ACG百科(本來就不是),那要怎麼放才能夠消彌ACG百科的錯覺(若真的開個段落放下去,ACG專題可真有地位,謝謝你喔),若能合理的做到,我相信這絕對是ACG專題、甚至是維基百科重要的里程碑,若能因此一舉達到您所說的「治本」,那您絕對是大功臣,我絕對五體投地佩服您。—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20:19 (UTC) 抱歉我後來發現我參不透達師那句話,可能是我誤解他的意思,故刪掉前論。—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7日 (日) 20:26 (UTC)[回复]

假如真的按一本「格式手冊」來做事的話,應該有很多條目準備刪除或被修改才對。此外那兩個投票是否設反對票方面,我認為改為「應該」及「不應該」,這樣就可以避免反對的字眼。或者將投票變為單一投票,不支持者可不投票。—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1:14 (UTC)[回复]
(插話)Flame你第一句話的意思是格式手冊該擴增些東西?還是說有許多條目也都不符合格式?我搞不懂你這句話的重點是什麼?—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7:44 (UTC)[回复]
(離題)我是指後者,重點是即使真的新增了,對於條目內的內容應該沒太大影響,會不會是你反應過敏?。--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8:14 (UTC)[回复]
對條目沒太大影響?那加進去了就可以「治本」這個說法是從哪來的?—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3:11 (UTC)[回复]
(!)意見一個忽略所有規則就可以打殘所有東西(逃)。另外應在加上格式手冊還是那個方針之上?—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16:20 (UTC)[回复]
现在秩序已经够乱的了,不是简单改个字眼或规则就可以解决的问题。现在连投票主题都仍需讨论(从前面的讨论即可看出),建议先在相关页面进行有针对性的讨论再说,否则只会增加麻烦。--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1:33 (UTC)[回复]
贊成Flamelai意見,並將建議規則修改如上。再度提醒,有人說了這句話:「這部分若要討論,留待下次吧」,從這看出第四第五投票選項的急迫性,一項一項討論,實在很浪費資源。--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3:14 (UTC)[回复]
原话是「既然此投票的主題是在正式譯名,這部分若要討論,留待下次吧」。是的,原先的投票内容是治标不治本没错,前面本人也说过有必要重新考虑真正应该达成共识的内容。不过很明显,原话的言下之意是这部分还没有被讨论。其实不光是「这部分」,扩大化的议题同样也没有经过任何有针对性的相关讨论。RalfX已说过,未充分討論的投票違背WP:共识方針,而且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不管怎样,编辑者应遵守维基的操作方针。在完全没有对新的议题(看到换成“选项”了,其实是换汤不换药)有针对性的讨论的情况下,所谓“一項一項討論,實在很浪費資源”并仓促投票根本不是在真正解决问题。照阁下这种说法,看来有关正式译名的讨论议题也是没有必要进行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3:58 (UTC)[回复]
麻煩你抬眼望一下標題,明明就是寫「有關正式譯名」的討論,要一次全部來?可以啊,求之不得,順便把標題名改了吧。
另外我實在看不出譯名規則/模板加入格式手冊哪裡治本了?難道是原來不可以講的「自己去看{{Infobox animanga}}」,後來就可以講「自己去看格式手冊」?投票的主因不是因為考量到一般閱覽者嗎?這只不過是從ACG參與者觀點轉換到維基人觀點罷了,只不過是從ACG專題內部自訂規則變成維基內部自訂規則罷了,好啦,這裡是維基百科,這樣是有比較了不起了,前提是先一口氣把所有會讓外部人疑惑的因子全部解決吧。(不過大前提是我上面講的,你可以合理的放在格式手冊裡)—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07:44 (UTC)[回复]
個人意見,即使再來更多的投票內容以及更多的選擇,如果維基人認為該投票是沒意義的話,他們是不會理會的。總之,我們就放長雙眼來看那些投票是不是有效。加上據我所了理解該專業的維基人與之外有不同意見。到底是不是真的?我們就從今次的投票看得出。我希望看到今晚回家看的時候(甚至是這幾天),已經就投票內容達成了一些共識,謝謝。—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8:28 (UTC)[回复]

第四、第五選項

[编辑]
此外,今次的提議是正式译名的決議投票,盡量圍繞此話題作出討論吧,各位維基人請不要離題。--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8日 (一) 08:54 (UTC)[回复]
我的想法很簡單,原本投票內容是在「正式譯名」及「授權版譯名」兩者擇一,倘若,爾後有人認為其他「名稱」(舉例:如正確譯名)較投票後的共識譯名(舉例:如授權版譯名)更適當,那是不是要再重新投票一次?我的看法是:第一,正式譯名其實是該指導的精髓;多兩個選項,嘗試真正解決這個問題,不是很好嗎?再者:把內規納入格式手冊,有其遵循的共識,不是更好?若有人不願意,或者覺得此選項不適合此投票,那就不要投支持票嘛,反對也是討論的一種阿。所有人也都沒損失。
就是有人有意見才會有這次的投票啊,以後的事情誰知道,難道幾年後又發生這種事要說「這已經在2010年的時候投票過了,已經『真正』解決了」這樣嗎?正式譯名是該指導的精隨?你想講的是在該指導中只有正式譯名需要被特別解釋嗎?還有我上面講的意見我不想再講一次,講重點就好,你要納入格式手冊你要放哪?該怎麼放?如果有其他對格式手冊相當了解的人,也麻煩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所以是不分票箱了嗎?說什麼覺得此選項不適合此投票就不投支持,又不能投反對,那2/3要怎麼算?拿上面的票來算?強制綁票?我如果不投上面那我不就吃虧?強制我投票?好規則。(不要說什麼我既然有意見為啥不投票,每個人都有不投的自由,只是你要把不同的議題綁票,就算最後結果一樣,我還是無法認同這種神奇的做法)—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3:11 (UTC)[回复]
再者,違反WP:共识之說,個人認為過於牽強,我們又不是沒有投票或完全沒有討論就硬上這些指導內文。更何況,反對該兩選項納入的R管理員,還是編寫此「建議」(此篇現下頁面寫著:本页或以下篇幅是一项有關维基百科的方针、指引或流程的提议。)的關注者呢[1]--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1:05 (UTC)[回复]
關他是關注者何事?你又要說避嫌了嗎?—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3:11 (UTC)[回复]

(不好意思插話問個問題)請問上方投票規則最後一點「候選項目若贊成達總票數66%者(贊成/總票數),予以通過。」請問總票數到底是什麼?難不成包含正式譯名的也算在總票數內?可不可以寫清楚點,這樣讓人感覺很模糊。此外,還有倒數第三點「採複選,每人最多三票」我覺得這句意思也真有夠模糊,那我可不可以選項一選項三各投一票(反正都說可以複選)?當然我知道意思是五種選項(上面三選一,下面二個個別),但希望能講清楚一點好方便讓別的維基人易懂。建議是能分二邊投好讓別人清楚些。-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4:10 (UTC)[回复]

相當厭惡Yans1230討論態度,此議題我就不再發言;我撤出所有提案。謝謝容忍我,並嘗試找出共識的所有維基人。--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4:33 (UTC)[回复]
(如果你還有看到)謝謝你的指教,會這麼久才回應是想要沉澱後再留言。可能我的口氣用詞上稍有不妥(也謝謝另兩位維基人對我口氣的容忍),但我想我的「態度」還算明確,我從第一個留言就問說,若真要將維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譯名命名規則納入維基百科:格式手冊#日本動漫遊戲條目譯名命名規則是要怎麼納入?我也說如果能「合理」達成將是一大轉捩點,不過這時你並沒有回答。而後你又說出「把內規納入格式手冊,有其遵循的共識,不是更好?」因為我前述的問題未獲你的正面回應,所以我又再次提問,如今你撤銷提案,我也得不到你的回應,也可能永遠得不到我問題的答案(若有其他人可以回答我洗耳恭聽,不過既已撤銷就不要在這裡講,以免離題更遠,或者要再提也是OK)另外套句某位維基人講過的話「我很遺憾你選擇了放棄參與討論的權利」。至此,若你覺得你的提案還是值得一提,(如果你還有看到)你可以繼續你的提案,我也懇請你回答我的問題(我想你對此提案應該會有一些想法for如何納入),之後我就會默默地等到投票展開。(或許我一開始就不應該提出意見,默默地等到投票開始後默默地投票就好)—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8:26 (UTC)[回复]
(如果你還有看到)我看到你稍後在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的編輯,終於有點了解你的意思了,你的意思是ACG條目特殊的譯名規則應納入格式手冊中?(請原諒我理解比較慢)若我沒有理解錯誤的話,該段落是在說明「命名規則」,並定義了三種譯名,而且我很仔細的去看了格式手冊,命名方面明明就是屬於Wikipedia:命名常规,要納也是納到命名常規裡吧(這點你在編輯中也有寫到),所以RalfX沒有說錯啊,格式手冊又不收這個,且「模板是各項指導下的輔助工具」,模板會用到那三個說法也是由命名規則的定義而來,若你說要把ACG條目的命名規則放在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裡,我絕對不會是反對意見。如果這樣做的話,的確在維基百科裡是有可能達到治本(命名常規都這麼寫了),但希望有更多非ACG關注者來支持,否則又會被說這都是ACG腦、ACG黨的人搞出來的東西。—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0:52 (UTC)[回复]
基于现已有维基人正式提出提到将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中的ACG條目命名規則放在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中的提议,本人原则上也是同意的。惟由于目前仍缺乏有针对性的讨论,而仓促进行投票仍然是不妥的;且因跟原议题性质相差较大,建议先在其讨论页中讨论一下,并围绕提议的内容来进行,然后再做出相应处理。--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21:46 (UTC)[回复]
基於以下提案已展開,我就只針對ALS yulin這段話回應就好。請問ALS yulin你什麼時候產生「我正式提出」的錯覺了?我明明就是在對之前Winertai的提案作一些想法而已,而且我那段話的重點、精髓在「希望有更多非ACG關注者來支持」,若無法達到此項,又會被說是ACG腦、ACG黨的人搞出來的東西(同樣的話真的不想再講一次),若此案是由Winertai提出,還比較沒有被攻擊的空間(他不是ACG關注者),且以下Winertai已經有比較「正式」的提出,請你修正你的說法,哪天我又被攻擊是ACG腦提出來的提案,你覺得我忍的下這口氣嗎?—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5:01 (UTC)[回复]
不好意思,应为“提到”。方案的正式提出者为Winertai,已修正。--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21:54 (UTC)[回复]
天啊!我又搞錯了!現在已經不是提案,而是結果了是嗎?「投票結果經確認後,其共識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規#具體命名#ACG專題譯名」已經變成共識了?我真的無話可說了,害人也不是這樣害的,我真的被你害慘了。—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5:09 (UTC)[回复]
明白你的意思了。不过现在投票的最终事项还没有决定,仍可提出问题或其它方案。--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21:54 (UTC)[回复]

所谓“正本清源”一词本来是可以用的,但问题是在未经讨论的情况下将源头指向了不正确的方向并试图仓促进行投票。前面大家也屡屡提到原本投票“治标不治本”(不光是某个人),但问题是何为“治本”?光这点就引发了争议。现就本次事件的发生说起,其实前面也提到过,原先的模板中是有“註:上欄中已出現的譯名下欄中將不再重複出現”这句话的,也是就说下栏中显示的是上栏中还未出现的译名(比如常用译名栏中列出的是上面还未列出的常用译名),可见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List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模板最下方的那些“旧式模板”等等。大家也可以看看2005年有关译名的讨论(见Wikipedia_talk:ACG专题/译名与命名#模版),里面其实已涉及到这些译名的范围问题,最后以那句话结尾。只是那句话在后来的模板中不知何故消失了,以致引发了一些疑问(如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也不是常用译名)。但原先的投票仅针对“正式译名”,而没有全方位就那句话消失后的留下的问题做总体性的处理,“常用译名”等问题仍然存在。从此即可见原先的提案“治标不治本”是实情,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是真的。举个不完全恰当的例子来说,有组数据本来是1、2、3,其后有人误植为10、20、30,到后来有人发现有数据存在问题,但仅对其中的某个数据(如10)作出讨论和修改,而不是查找问题根源所在,以便整体性还原成正确的内容,是典型的“治标不治本”的做法。然而上面所谓“正本清源”的讨论却是直接将源头指向或扩大化到了不正确的方向并匆忙投票,以致导致更多争议,而且在之前的讨论中还扯出了什么“ACG脑”之类的的说法,其实ACG社群原先(2005年至2006年)的讨论中是有很清晰的方案和定义的。建议对问题的实质进行重新整理并提出有效的方案,以避免无谓的纷争和解决实际问题。有关的讨论也可在相关讨论页中进行,但前提是不可进行口水战,否则视作违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8日 (一) 19:14 (UTC)[回复]

以修改規則方式,將此投票共識納入命名常規

[编辑]
  1. 感謝恢復正常討論方向;為了維基我再度食言,加入討論。
  2. 我本來就想放在命名常規,但因為「模板」格式並無納入命名常規先例,所以才想放在格式手冊。
  3. 我會加入議題或選項,源自投票人「可自行增加」的鼓勵。
  4. 取兩位意見修改投票規則,在不增加選項下,建議將這次投票結果加入Wikipedia:命名常规,並載明適用於模板,希望能取得兩位共識。
  5. 如此例:我認為只有將規則納入方針;如有任何修改前,於絕對共識前「大家都不能動」ACG命名規則,這樣才不會讓人質疑某些人動可以,某些人動卻不可以。(事實上,ACG專題以前讓人質疑的就是這點。)--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00:36 (UTC)[回复]
(小問題)具體命名裡有Wikipedia:命名常規 (天體)照上述說來應該算是方針,如有任何修改前,於絕對共識前「大家都不能動」,但是目前該 模版頁面 最頂端被附掛的模板卻是「本頁或以下篇幅是一項有關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或流程的提議。」(提議?),是不是放錯模板?請各位老大解惑。-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01:19 (UTC)[回复]
已經修正。--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01:46 (UTC)[回复]
现在终于有了一些比较实质的方案,有助于正常讨论的进一步进行。通过达成共识将其命名方式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这点我没有疑义。鉴于议案和规则的变动,建议正式的投票在7月初开始(如果没有其它方案的话)。--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03:11 (UTC)[回复]
終於見到有一點共識,希望各位就新的提案盡快提出投票?—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9日 (二) 08:50 (UTC)[回复]
(+)贊成,可立即投票,謝謝主持人的辛勞。--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3:47 (UTC)[回复]
請往上拉一點點看我的留言,我真的是欲哭無淚了,如果其他非ACG關注者都覺得這樣(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規#具體命名#ACG專題譯名)沒問題的話我就解套了,懇請非ACG關注者提供看法。—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5:22 (UTC)[回复]
現在再看下去,即使是次投票再拖下去的話,願意參加討論的人士似乎不太多,相信有部份人在等投票才發表意見。如果你真的有第四及第五個選項的話,請加入。--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9日 (二) 16:17 (UTC)[回复]
難道是我表達的字句有問題嗎?我的意見明明就是針對投票規則的第8點「投票結果經確認後,其共識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規#具體命名#ACG專題譯名」,跟有沒有第四第五選項有什麼關係?既然沒什麼人願意發表意見的話,那我就等投票展開再看看情形。—yans1230 (留言) 2010年6月29日 (二) 16:47 (UTC)[回复]

User:Winertai請勿一再脫離議題、改寫投票內容與規則造成混亂。納入命名常規需要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討論取得共識,不能在此草率決定。未充分討論的投票違背WP:共识方針,也無法昭公信。—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29日 (二) 17:30 (UTC)[回复]

严格意义上,“共识”意味着大家观点一致,这是最理想的情況。值得提倡的达成共识的方法是,提出一个观点或建议,在相关页面的讨论页或者更醒目的地方放置一段时间,一般为1个月,如果是很醒目的地方则放置时间可以缩短,比如在互助客栈中放置1周就会引起足够多人的注意,在确保有足够多的编辑者了解这一观点后,如果没有人反对,则共识就达成了。

R君似乎把WP:共識的「互助客棧」跟「互助客棧/方针」弄錯了,事實上,這投票通知,好像在互助客栈/其他已經超過一個禮拜了,好像沒有「反對投票」的。況且,我認為這裡的規則修改,應該不算『新觀點』;不過為了長治久安,我還是耐著性子,將這訊息PO至互助客棧/方針

再來,如果R君對投票舉行的共識認知是「所有人都贊成舉行投票」,那我想,歷來百分九十九的維基投票都不能舉行。以這次投票來說,我堅持將「投票共識納入命名常規」納入投票規則。而R君顯然不從,那是不是這投票永遠無法舉行?--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1:05 (UTC)[回复]

現在遊戲規則到底是怎樣,我初步看得明白。是不是一定是「硬性加上」或「硬性消失」才能使某些人滿意?現在投票快開始了,還是不要添點亂事吧。--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30日 (三) 01:29 (UTC)[回复]

User:Winertai你真看不懂這投票頁叫做什麼嗎——「Wikipedia talk:ACG专题/有关正式译名/决议投票」,這裡的投票基於和ACG專題「正式譯名」相關的議題討論。新撰的內容與原議題脫節,提醒你兩次聽不懂。在互助客栈/其他沒有關於納入命名常規的建議甚至討論,脫離議題的擴大方案已經不是本次投票的範圍,未有充分討論的投票違背WP:共识方針,欲將新議題納入命名常規方針請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充分討論過。—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6月30日 (三) 05:03 (UTC)[回复]

您認為脫節,我不認為。您認為脫節,投票主持人不認為;並不是您認為脫節就是脫節。為鞏固投票後共識,將投票後結果納入命名常規,怎看都並不算「新觀點」;我甚至連投票選項都沒新增,哪來新觀點之說。何況:WP:共识用了『意味』、『提倡』、『比如』字眼,來闡述您想引用的規定。不過,我尊重您的意見,您可以不投票或在投票中討論您的意見。--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5:51 (UTC)[回复]

(!)意見:越想越不對勁,我認為這樣還是不行,不能直接用其他議題的投票結果就決定「直接」納入「命名常規」,這樣是一點都不合理的!為什麼?因為納入「命名常規」這點根本沒有經過大家同意,哪有用「正是譯名」的投票就直接將其結果納入「命名常規」的道理?這根本就是兩回事呀!根本不應該扯再一起,說不定有也人不希望納入「命名常規」(那這樣別人要怎麼投票?不管投哪個都要納入「命名常規」),就這次投票看來,並沒有讓別人選擇「是否納入命名常規」的餘地,就直接將「正式譯名」的投票結果納入「命名常規」,這是不合理的部份。建議用分開投票的方式,好區分兩種議題給別人選擇(例如:你是否贊同最後將正式譯名的投票結果納入「命名常規」?),這樣才是真正公平,而不是我們小貓兩三隻的討論就順便加個結果上去了。(建議:「是否納入命名常規」這個選項應該要給予投反對票,這樣才可以明顯看出大家的意見。)-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6:35 (UTC)[回复]

你的建議就是多個『選項』,稍早討論過了;我也同意你的建議,但顯然有更多人不認同。從這知道要達成R君心目中的共識有多困難,因此,我還是建議維持現狀舉行投票,有異議者,可在『投票中討論』討論。--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6:45 (UTC)[回复]

(!)意見:我最主要的意見不是加選項,『是說:「是否納入命名常規」如果不經由大家同意,直接當成「正式譯名」的投票結果,這樣說起來是一場不公平的投票了!』如果大家都不贊同加選項的話,我認為應立即撤銷「直接納入命名常規」這個規則,而不是維持現狀。-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6:55 (UTC)[回复]

尊重您意見,我已經跟投票主持人溝通過我的底線,若我完善投票的意圖不被多數人及主持人認同,我想他會斟酌。--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7:06 (UTC)[回复]
首先聲明一下,我沒說過不認為是不合理,而是這點仍然可以酌量一下,例如納入命中常規會否對其他事物有影響。但是考慮到這只是專題內的範圍,我認為是否加入命名方針可以在稍後討論決定。因為事實上只有Winertai提議,而沒有人和議或支持。我是看這討論的範圍得出來的結果。最後我想我的改動:

「投票結果經確認後,其共識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譯名,並載明適用於條目名稱、內文、模板及其他相關內容。」

「投票結果經確認後,討論是不應該將結果是否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譯名,並載明適用於條目名稱、內文、模板及其他相關內容。」,這樣對大家都會公平一點。--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30日 (三) 08:08 (UTC)[回复]

(!)意見『投票結果經確認後,適用於條目名稱、內文、模板及其他相關內容;惟投票結果是否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譯名,尚須討論。』
抱歉,稍加修改規則如上,另外,命名常規增訂,就我認知,ALS並沒有異議。最後在此呼籲投票人,能對此多加討論,謝謝。--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8:23 (UTC)[回复]

此外,無論該討論是否解決,投票應該繼續進行。也不要為三番四次為死角而討論。大家能不能少吵數句呢?—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30日 (三) 08:29 (UTC)[回复]

感謝主持人的辛勞,個人建議,俟共識通過後,請主持人將結果公佈於互助客棧/方針,並針對其結果是否納入方針,展開共識討論,個人希望到時候能有納入方針的共識。因為不管『正式譯名』或『授權商譯名』中若有日文;就與『命名常規』中盡量使用中文的方針有所偏差。--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日 (四) 01:56 (UTC)[回复]

公告投票訊息

[编辑]
已將投票訊息放置於公佈欄、互助客棧/方針,希望投票的人能十分踴躍;投票總票數最好超過25票的管理員門檻,也希望能藉此,讓對ACG有興趣的人多多參與ACG專題。--Winertai (留言) 2010年6月30日 (三) 01:52 (UTC)[回复]
我亦希望如此,真理總會越辯越明。—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30日 (三) 02:16 (UTC)[回复]

投票時間

[编辑]

雖然現時初步有討論的共識,但為了有更多時間去修正一些小問題,投票時間可在7月2日0時0分(UTC)開始。為期兩星期。—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6月29日 (二) 16:11 (UTC)[回复]

投票中討論

[编辑]

如果在這討論中,沒有反對意見,並符合WP:共識情況下(已經於方針通知此討論),我將在投票過程後,將此投票共識結果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譯名。納入常規的共識文字修飾自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ACG條目名稱、模板及相關內文通採OO譯名。即獲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授權出版、播放或發行該作品的機構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譯名。』--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2日 (五) 00:51 (UTC)[回复]

「正式譯名」有歧義

[编辑]

「正式譯名」有歧義,「官方譯名」也可以視為正式譯名,一般人不易理解當中含義--Ws227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09:17 (UTC)[回复]

其实上面的讨论中也提到过,原先的模板中是有“註:上欄中已出現的譯名下欄中將不再重複出現”这句话的,也是就说下栏中显示的是上栏中还未出现的译名(比如常用译名栏中列出的是上面还未列出的常用译名),可见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List等。按照当时(2005年-2006年)达成的原则,正式译名栏中显示的是官方译名栏中未出现的正式译名,但后来的模板中不知何故此话消失,以致今年以来出现了“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也不是常用译名”的疑问。不光影响到正式译名一项,常用译名项也同样被影响到,比如可以提出“「常用譯名」有歧義,「官方譯名」也可以視為常用譯名”的疑问。可见那句话消失后所造成的影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6:06 (UTC)[回复]
日本官方提供的譯名和授權版譯名以外的常用譯名建議改為「其他常用譯名」--Ws227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6:18 (UTC)[回复]
阁下可以去看看前面的讨论,之前yan1230也提到过,如果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都不存在的情况下,突然出现“其他”常用譯名将会非常奇怪和存在逻辑问题。相比之下原先的那句话却可以避免这些问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3日 (六) 16:24 (UTC)[回复]
同问,请WS227解释,何谓其他?—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11:27 (UTC)[回复]
我認為此次投票後,就可將此投票共識視為「定性敘述」,如果沒有人反對,將「上欄中已出現的譯名下欄中將不再重複出現」的補充說明列入也無可厚非。另外,官方譯名不是正式譯名也不是常用譯名並非特例,依照WP:命名常規的「名從主人原則僅起參考作用情況」也有相似敘述。--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07:21 (UTC)[回复]
這不是指條目名,而是模板欄位名,跟命名常規無關。一般情況下「官方」的東西是「正式」的,「正式」可包括「官方」以外,但「官方」不能視為非「正式」,所以欄位不應把官方譯名排除在正式譯名之外,如要區分日本官方提供譯名和授權版的正式譯名,應該把現時「正式譯名」正名為「授權版譯名」--Ws227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3:07 (UTC)[回复]
via #投票前討論

(:)回應:按照之前祥龍在讨论中的说法,“「正式譯名」是一個社會上普遍使用的用語,而「授權版譯名」似乎是在強調這個譯名來自於被授權者或是經過授權者認可的樣子”。的确,据我了解,「正式譯名」在实际使用中尤其在动漫界相当常用,而社会上似乎没有「授權版譯名」这种说法,基本上是新造的名词,是最近的讨论中用来替代之前提出的方案「代理商譯名」、「上市/上映譯名」等等(后两者由于均存在种种问题,所以提出了「授權版譯名」这个名词来代替)。--ALS yulin (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08:56 (UTC)

via Wikipedia_talk:ACG专题#第二段

(!)意見

  1. 如果只是有人不滿才提出修改,那倒不如別改。應是出現問題無法解決,才有改的必要吧?否則今天我不滿、明天他也不滿,任憑個人主觀意見會沒完沒了,況且人家是針對正式譯名而非官方譯名。
  2. 常聽到「計劃趕不上變化」,但這模板好像是例外,從爆漫王韋馱天翔鋼之鍊金術師 FULLMETAL ALCHEMIST天降之物守護貓娘緋鞠鋼殼都市雷吉歐斯等一路看下來,出現官方譯名的情形開始多樣化,主要是全球化的走向,為擴展市場在未代理地區也會使用官方譯名。所以官方譯名欄還是保留為宜,反正以後會用得到。不是我守舊,而是發現越來越好用。
  3. 另外,香港TVB爆笑管家第25話也是對該作品的中文譯名稱為正式譯名。--Justice305 (留言) 2010年5月23日 (日) 12:42 (UTC)

維基百科不是正名的地方 site:zh.wikipedia.org。—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13日 (二) 14:30 (UTC)[回复]

(!)意見 說實話,我現在還是不太了解這次投票背後的意義和爭論點。但我覺得兩者並列仍然是最好的解決辦法,好像“多啦A夢”和“叮噹”並存,我相信是解決爭端的好方法。上一代香港人會較容易習慣“叮噹”,但近十年長大的年輕人肯定使用“多啦A夢”而非“叮噹”,就讓兩個譯名並存于維基,不正是最好的處理麽?至於什麽定位問題,我始終不是ACG的深入研究者,我的意見是既然不同的譯名都可保留,但爲何連定位問題也要嚴格統一?—Wallace 2010年7月13日 (二) 15:11 (UTC)[回复]

只是一個欄位標籤的爭執。基本上提出修改此標籤的維基人根本沒有提出修改在譯名模板中填寫這些譯名的規則,而條目命名規則更是不會受到任何影響。就您提出的例子,“多啦A夢”和“叮噹”仍會在譯名模板中列出,條目命名或地區轉換後顯示的名稱還是按照原規則辦理。—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03 (UTC)[回复]
栏位并列与译名并列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译名并列”只是说将现有的译名,如“多啦A夢”和“叮噹”都显示出来,但“栏位并列”(即本投票的最后一项)则是两回事。如果“授权版译名”就是指“正式译名”,那么如何将两者共存显示?难道先显示所有的正式译名,然后显示授权版译名(其实就是正式译名,只是名称不同),故将同样的译名重复显示两次,比如像这样:正式译名:叮噹、小叮噹;授权版译名:叮噹、小叮噹?可见本投票的最后一项的“栏位并列”仍未明确,而且与上面所说的译名并列是两回事。--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3:36 (UTC)[回复]

Flame的閒話一句

[编辑]

經過討論後,突然間又來另一個名稱,我嚇了一跳。經過一段時間的兩邊奔波後,我已經有所決定。雖然兩個都不是最好的,但是後者的泛用性一點也不高,如果因為為了大眾才原創一個新名才是害了大家。--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7月9日 (五) 16:03 (UTC)[回复]

關於User:Ws227破壞投票公平性一事

[编辑]

以下是他在非常非常多數的用戶討論頁發表的言論!我認為現時已經在投票中,就不應該一再發表這種影響他人判斷之言詞!這樣的行為只會令人不齒而無「中立」可言!Ws227用戶貢獻

==「正式」與「官方」定義==

現時Wikipedia_talk:ACG專題/有關正式譯名/決議投票,是指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的欄位名。現時該模板的欄位名定義如下:

  • 官方譯名:日本出版商提供的中文譯名
  • 正式譯名:各地授權代理商所取的譯名

一般語境下「正式」包含「官方」,換言之「官方」的事物一定是「正式」的,但「正式」可以包含一些非官方的東西,而該模板把「正式」與「官方」並列,意味著「官方譯名」並非「正式譯名」之一,這跟日常用語的意義相差甚遠,恐怕對一般非ACG迷來說會引起混淆和難以理解,所以有人提出以「授權版譯名」取代現時稱為「正式譯名」的欄位(含義、用法不變,旨在正名),由於維基百科並非ACG或任何專門領域的百科,個人認為條目內容中任何名稱都應盡可能使用一般人容易理解(不需另外解說)的名稱,請在投票前了解清楚定義再作決定,謝謝--Ws227 (留言)

Jack Tao(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08 (UTC)[回复]

Wikipedia:拉票現在是沒有效力的條文草稿,簡單來說現在是無規可循,也就是沒有違反任何規則。如果真的想為了投票公平著想,要嘛立即喊停投票,要嘛就再打擾那些被她打擾了的維基人一次——給他們看真正中立的描述吧。—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33 (UTC)[回复]

大家好像走火入魔了,用不用要全部維基人都要被煩到?不要用到這招自殘,使這個投票失去了公信性。我看到這裡有點傷感。即使要拉票也好,也不應該使用引導性的選擇去使某些維基人改變原定立場。也許現在投票離還有兩天,不如簡單地展示一下你們的立場。--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7月13日 (二) 15:41 (UTC)[回复]

Wikipedia:拉票目前虽非中文维基百科上的正式指引,但它毕竟是英文维基百科上的正式指引,而且模板中提到对中文维基百科也可供参考。Ws227的做法已经符合该页面中提到的“不正确的拉票”中的至少两项:規模:大量張貼信息:有偏向,即大量向其他维基人宣传带有明显倾向性的信息(甚至大量使用粗体)。作为管理员,这种行为更是非常不恰当的做法,甚至如该页面所说可能被视为具有擾亂性(disruptive)。再考虑到之前Ws227为此次事件曾违反车轮战方针,请管理员Ws227自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0:17 (UTC)[回复]

澄清
[编辑]

我的留言並無任何拉票字眼,現在的討論長篇大論又沒重點,叫不了解事件的人怎去了解清楚然後投票?從頭到尾都沒人對事件和投票內容有過清楚、明確且中立的描述。我去問過部份本來支持正式譯名是否了解這次投票是投甚麼,發覺有些人根本誤解了意思,而有部份人了解情況後也知道自己誤解了意思。如果是因為人們不了解而隨便投票所通過的結果,又何來公平可言?讓所有投票者都了解狀況和各欄位含義,之後大部份仍然認為沒有必要改名,這樣你們贊成用「正式譯名」的一方才贏得光榮。利用別人的無知或不了解而得到的勝利只是勝之不武,也會影響ACG專題小組在外的聲譽--Ws227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40 (UTC)[回复]

看來是這樣。我爲了弄明白各個用詞的區別還從頭到尾看了一遍……--林卯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47 (UTC)[回复]

希望各位受Ws227邀請到來的維基人,能先看過此頁面的內容及原有的規則才做決定。這樣才是一個負責任的投票者應有的態度。—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8 (UTC)[回复]

如果Ws227在此表明立場的話,也請當事人Jack Tao說明一下,但不要無意義謾罵即可。--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4 (UTC)[回复]

Ws227的做法其实是用自己的观点(而非中立的观点)来解释此次投票内容,试图引导投票人向自己的观点方向靠拢。这不是一个管理员所应有的处理方式和态度。且不说Ws227在其他用户页给出的译名的定义不是完整准确的,而且事情的根源也并不是Ws227说的那么简单。比如说,前面的讨论中也说过,原先的模板中是有“註:上欄中已出現的譯名下欄中將不再重複出現”这句话的,也是就说下栏中显示的是上栏中还未出现的译名(比如常用译名栏中列出的是上面还未列出的常用译名),可见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List等。按照当时(2005年-2006年)达成的原则,正式译名栏中显示的是官方译名栏中未出现的正式译名,但后来的模板中此话消失,以致今年以来出现了“官方译名不是正式译名也不是常用译名”的疑问。那句话消失后正式译名和常用译名项都被影响到。但此时原创“授权版译名”一个新词并不是最有效的解决方式,更不应在维基上弄出所谓“正名”活动。解释投票内容本身可以,但问题在于Ws227其实是在用自己的理解方式来试图引导投票方向。--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09 (UTC)[回复]

很抱歉我用了「不齒」一詞(太激動了),再次和Ws227說聲抱歉。但我想Ws227應該是看了我四處發放邀請函的關係才會在我所留言過的用戶對話頁上加註上這樣的言詞,可是我認為類似主觀、甚至是影響投票公平性的言論實在不適宜於投票中到處發放(投票前也不應該),以下是我發所發送邀請函之範例,僅是希望多些維基人來投票,之前也有人說:「都是只有ACG族群決定結果」,所以我此次發送邀請函的行為更是希望「非ACG者」能發表他們的意見和看法,僅是希望多些維基人能關注ACG專題,而我所發送的邀請函,皆是以「中立」的態度去做邀請。現時因有人提醒應中止發放,所以目前已經沒有再繼續發送邀請函。範例如下:

== 邀請您參與ACG專題譯名投票 ==

{{{1}}}您好:

邀請您到ACG專題/有關正式譯名投下寶貴一票,因投票期限將於7/15結束,我們希望至少有25張有效票,但目前的有效票數仍然不足,希望所有維基人都能對於ACG專題投票發表您的寶貴意見。願您能抽空參與^_^,再次感謝您。我是邀請您的維基人-Jack Tao(留言)


Jack Tao(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26 (UTC)[回复]

尽管Jack Tao之前大规模發放邀請函或拉票有些不妥(现已中止),但毕竟消息本身是中性的,并没有倾向性的内容。而Ws227则不同,不仅大规模拉票,而且内容明显带有倾向性,并大量使用粗体。且上面的所谓“澄清”中说得好像别人都是“無知”或“不了解”故需要引导似的。已有维基人对其发送的内容表示不满,比如其对话页中就有维基人明确表示“请勿将您的意志强加于我头上,谢谢”。可见其拉票内容绝对不是什么中性的描述,而完全是试图用自己的观点和理解方式来“引导”和改变投票人的意志和投票方向、破坏投票公正性。无论如何,这明显不是维基人应有的作风,何况作为管理员。--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2:15 (UTC)[回复]

  • 拉不拉票並無不妥,文宣講的在天花亂墜每人還是自有一把尺,也不要進行推論說说得好像别人都是...,說真的這種ACG很娛樂的東西怎麼會泛政治化呢?反正藉由投票取得共識就好(大家都好有禮貌喔,真是非常棒的民主試驗場阿)。—安可(居住地:酒館-職業:詩與歌之演者) ~更新日期: 2010年7月16日 (五) 00:54 (UTC)[回复]
所谓“拉票事件”早已结束,大家都已平静下来,不必再继续此话题。现在的焦点是投票的善后工作,而不是继续之前曾有的争议话题。谢谢合作。--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1:14 (UTC)[回复]

投票貌似還是有點仓促……

[编辑]

老實說,我能理解"官方",但不明白"授權版"的意思,似乎沒有這種說法?改成原作者/官方 譯名代理商譯名可能更容易領會。正式譯名因為理解方式太多只能拋棄(且維基似乎沒有必要放"不正式譯名",換言之,能用作標題的都應該已經是正式譯名)。另外有些作品在大陸根本沒播放販賣的,但其有因字幕組而眾所周知的通用譯名。是否可以在這原作者/官方 譯名代理商譯名通用譯名三者里選擇?——目前投票三項我似乎都無法投。--林卯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5:55 (UTC)[回复]

亂掉了,先拆分兩個部分。—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41 (UTC)[回复]
關於投票仓促
[编辑]

时间上的确太仓促。下次可以留更多时间让其他维基人理解清楚。—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31 (UTC)[回复]

不要忘了“还请Flame尽快组织投票”正是阁下当初自己在客栈中说的,并且在前面讨论投票内容“治标不治本”的时候希望投票尽快举行。这里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提醒一下。--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2:44 (UTC)[回复]
關於邀請帖內容疑問
[编辑]

“授权版译名”一词的确基本上是一个原创的新词,实际社会上并没有这种说法。根据2006年ACG专题上的投票决议,“官方译名”和“正式译名”都是有精确定义的,目前定义的内容如下(可见于Wikipedia: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譯名命名規則):

  • 官方譯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所訂定及公佈的中文譯名。
  • 正式譯名:獲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授權出版、播放或發行該作品的機構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譯名。

根据以上定义,正式译名不光是“代理商译名”,比如电视台就不是代理商。--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17 (UTC)[回复]

User:Ws227發出的邀請帖扭曲了項目的定義,WP:ACG#NAME當前定義內容為:
  • 官方譯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所訂定及公佈的中文譯名。
  • 正式譯名:獲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授權出版、播放或發行該作品的機構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譯名。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Google搜尋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而此處的投票事出今年的爭議,參見#早前的項目辯論節錄
並非「能用作標題的都應該已經是正式譯名」,早期海賊版的譯名(例如閃電鐵人硬漢龍馬)、約定俗成的譯名、以及字幕組的譯名都不是正式譯名。
字幕組譯名的確可能被接受而成為常用譯名,但因為各種問題可能只是一時的名稱,譯名不一定眾所周知(例如Code Geass 反叛的魯路修)。另可參見2009年相關討論。—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13日 (二) 16:34 (UTC)[回复]

首先這次投票與「通用譯名」無關,先集中討論官方譯名正式譯名授權版譯名的爭議。 現時模板欄位的含義(不一定與日常或一般用語的意思相同):

  • 官方譯名:日本官方所提供的中文版用譯名(實際上不一定被授權發行商採用)
  • 正式譯名:各地授權發行商所取的譯名(不包括日本官方所提供的中文版用譯名)

由於日常一般用語中,「官方」一定是「正式」,而此模板欄位把「官方」和「正式」並列,又不把官方譯名視為正式譯名之一。所謂的「正式譯名」僅指「授權版譯名」,不包括「官方譯名」,一般人恐怕難以理解。故此有維基人提出以「代理商譯名」、「授權版譯名」等較為明確且可排除官方譯名的名稱。但「代理商譯名」不包括電視台譯名,因此這名稱也無法涵蓋原本除「官方譯名」外所有被視為「正式」的譯名。「授權版譯名」則可以同時包含代理商和電視台的譯名,又能排除日本官方所定譯名,在詞義上較為明確。 當然,如果在理解意思後,大部份非ACG迷的維基人仍然認為不需要更改,那就表示「正式譯名等同授權版譯名,不包括官方譯名」的觀點已經廣為一般大眾接受,這樣用於模板欄位也就合情合理,畢竟很多用詞的意義會隨時間而改變,又有些特殊用法是廣泛被社會接受的(不只是小眾用法),這種情況下要求改用「授權版譯名」也就變成矯枉過正了。但事實上一般社會大眾在當下真的認同「正式譯名等同授權版譯名,不包括官方譯名」的觀點嗎?--Ws227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25 (UTC)[回复]

前面的讨论中已说过多次,原先的模板中是有“註:上欄中已出現的譯名下欄中將不再重複出現”这句话的,也是就说下栏中显示的是上栏中还未出现的译名(比如常用译名栏中列出的是上面还未列出的常用译名),可见于Template:Infobox animanga/NameList等。这句话可有效避免有关正式译名甚至上面提到的常用译名的疑问,比原创一个「授權版譯名」新词好得多。--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36 (UTC)[回复]
了解,通用譯名先放一边。"官方譯名"这个应该已经确定了?
我也已看过电视台译名与代理商的差异。电视台確實不是代理商,但是否从代理商继承过来译名?如果与代理商不同,或时间先后上在前(例如代理商没译),可以另立"电视台译名",或者就使用代理/授權/**譯名合称这两者——但"正式譯名"定义无法一眼望之,只能在中文维基里流传,所以考虑以废弃为先。"能用作標題的都應該已經是正式譯名"只是反对使用"正式譯名"的一种说法,不必理会。"註:上欄中已出現的譯名下欄中將不再重複出現"这个规定也很好。
虽然ACG"三位一体",但印刷品(漫画),游戏,动画或许可以分别单列,特别是属于一个系列,内容却大不一致的情况。
总之中文圈特有情形太复杂了……(刚才接连的"编辑冲突")--林卯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6:54 (UTC)[回复]
首先,請原諒我……剛才在整理排版……
電視台譯名曾討論過(忘了是2009年還是本年了),發現問題會更複雜。因為部分電視台會繼承譯名,部分不會。更誇張的是一個電視台放兩個頻道,一個頻道一種譯名(一個漫畫一個動畫)。所以最後共識不分割。
還有如果規則補充ALS yulin指出的原有顯示的規則「上欄中已出現的譯名下欄中將不再重複出現」,則我會理解成「官方譯名是正式譯名中需要突出的部分;通用譯名則是以上兩個範疇以外,但也常用到有一定關注度的譯名」,這樣就不會出現Ws227所指的「正式譯名等同授權版譯名,不包括官方譯名」的誤會。我認為這也是規則方面一個亟需改進的地方。
但既然這次突顯了規則還是繼續改進,那麼即使使用上述任何一個說法,規則也需要進行調整。最後,我想補充一點:「使用一個說法就萬事皆能解決」的說法,是沒有可能的。—Altt311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7:18 (UTC)[回复]
是很复杂……所幸复杂度也是有限的多,译名可以穷尽列举。目前主要争议应该是在"正式"与"授权版"之间了,可是这两者于我都不是最佳选择。不知是否还有替代方案?我之前提到的都不合适。--林卯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7:51 (UTC)[回复]
以前有人提出过很多替代品,如“代理譯名”、“上市/上映译名”等等,但都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授权版译名”只是争论中提出的一堆名称中的其中一个。但从该词的产生方式来看,很明显是在维基上原创新词,而不是社会上普遍的说法。然而从维基方针来说如此创造新的替代品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有效方式,可考虑从更深层次上来解决,包括加入原有显示的规则。--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18:25 (UTC)[回复]

原廠譯名、代理商譯名

[编辑]

我對ACG不了解,故以外行人的角度來解讀這幾個名詞。依我對中文的認知,在這個議題上,「官方」、「正式」都不夠精確,為何不使用一般產業界常用的「原廠」、「代理商」來直接表達譯名的出處呢?若有非屬上述兩類的譯名,則列為「其他」即可。-Kolyma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3:41 (UTC)[回复]

若是有些授權對象屬非營利事業(我不曉得有沒有),不適合稱為代理商,則可以考慮使用更通用的「授權/代理商譯名」。-Kolyma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3:47 (UTC)[回复]

目前官方译名的定义是“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所訂定及公佈的中文譯名”,即包括原作者、持版权的公司以及分支机构等所订的译名,不光是“原廠”;而正式译名如前面的讨论所述,不光包括代理商,还包括获许可播放的电视台等所给出的译名,而电视台等就不是代理商。故原廠譯名、代理商譯名均不能表达其意。「授權/代理商譯名」似乎太长,而且授權的不是译名,而是作品。--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3日 (二) 23:54 (UTC)[回复]
再将目前三种译名的定义列出(可见于WP:ACG#NAME):
  • 官方譯名: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所訂定及公佈的中文譯名。
  • 正式譯名:獲原作者、其他持有原作品版權的公司、組織或其法定分支機構授權出版、播放或發行該作品的機構或代理商所使用的中文譯名。
  • 通用譯名(常用譯名):該作品在某地或更多地方經常使用或普遍使用的中文譯名。其通用程度可以Google搜尋驗證,並須遵守Wikipedia:關注度所訂立的標準。
从中可以看出,正式译名是大于代理商的译名的。--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0:11 (UTC)[回复]

我不贊同模板名稱不算「命名常規」一部份說法。2.或許是足球賽熱度,讓大家參與晚了,不過我不贊同投票截止前兩天才冒出增加選項的要求。3.我認為兩位留言行為並不違反現有方針,請不贊同此行為的朋友,在發言時務必注意維基禮儀。4.當「絕對準確」在所有選項要求不到的時候,請大家服膺投票結果。5.本投票結果只適合ACG專題,其餘電視節目等,不宜適用。5.請WS227著手修改维基百科:日本動漫遊戲條目指導,讓使其產出符合命名常規的最佳版本,並投票納入正式方針。你不改,在別人眼中,這東西永遠是ACG專題的囊中物。6.請主持人多加控制局面;請不要重蹈閣下好幾回主持投票卻不得終的前例。這是善意的提醒,沒有別的意思。7.請ACG專題的朋友發言不要排他性,面對非專題的朋友要更客氣。以我個人經驗,你們看似稀鬆平常的反駁言語,在非專題人看來,卻是極為嚴重的無禮。--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1:26 (UTC)[回复]

以下個人見解最近我在編輯某一遊戲的條目。條目命名方面,我認為盡可能用官方授權代理人所承認的中文名字,但在我編輯的過程發現一件事,就是所謂官方承認的中文名字,意義上跟原作沒有關係(老實,這些名字不是名),而且這類名字往往都是有著地區性。但基於「官方就是權威」的說法,我就不可不跟隨(個人對這種不準繩但又公式承認的名字感到困擾)。而所謂「正式名稱」,在一般人眼中,意義上跟「官方名稱」有著等號的存在。要是將這個想成「坊間大眾的叫法」,就有不妥。要是條目編輯者想大家知道原文名字的翻譯解釋,我建議則在有關條目內另開角落來說明。

要是這樣的話我建議這樣分類法:

  • 原文名稱:原作品語文名字。
  • 官方名稱(公式承認):官方授權人士將其地區化後命名,並付上名字的認用地區。以官方公布最終決定作優先 (例:多啦A夢)
  • 坊間名稱(非公式承認):作品並未存在官方授權人士,坊間所約定俗成的名稱及舊有的官方名稱,並付上名字的認用地區。原則以最多人認識的名字作優先

題外,我還是今天才收到通知有這個投票 --powderguy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6:07 (UTC)[回复]

以译名的性质来说,官方译名与正式译名还是有区别的,尤其是日本官方订立了中文译名的情况。比如多啦A夢有官方译名,也就是原作者所制定的中文译名,再加上统一中文名的影响,该官方译名的确是权威。但普通的正式译名则不同。这些正式译名来自于各类代理商、电视台等发行、播放时所用的译名,而这些译名并无权威性,只能说是其作品的发行和播放经过官方授权而已,毕竟授权的是作品而不是译名,很明显这种代理商、电视台自己订立的译名与官方订立的译名的性质是不一样的,比如某地区就可以有好几个代理商或电视台的不同译名。这些译名以外剩下的就是其它社会上約定俗成的译名了。--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7:12 (UTC)[回复]
呼應上述說法。「官方譯名」來自原作者、日方出版社。「正式譯名」來自現行代理商或來自原作者及日方出版社。兩者衝突者,因模板註解之「前面名稱不再重複」已恢復,因此官方譯名可在正式譯名後再加入,其餘「譯名名稱」(如常用、通稱)只要有其「來源」,加入亦可。--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08:04 (UTC)[回复]

「官方」VS「正式」

[编辑]

你們能以英語形容你們所指的「官方」及「正式」兩詞的意思嗎?我倒是想理解大家在兩詞上的見解。 --powderguy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2:18 (UTC)[回复]

「官方」对应official,来自原作者或日本官方给出的译名,如前面所说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毕竟译名来自版权持有人或作者本人;而「正式」对应formal,来自获许可出版的各类代理商和电视台等,但如前面所说获授权的是作品而不是译名,所以这类译名并无权威性,但由于毕竟作品是获得授权出版或发行的,故这类译名是正式的译名,与媒体、字幕组等所订立的非正式译名相对。--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4:29 (UTC)[回复]
老套解釋又再寫了一遍,究竟「正式」二字如何清晰易懂而且無可取代,依然言不及義。ACG腦總是令人驚嘆。--百楽兎 2010年7月14日 (三) 15:40 (UTC)[回复]
什么“ACG脑”?难道这个词就是清晰易懂且言可及义的吗?在前面的讨论中我已明确提议恢复原先的”注:上栏中已出现的译名在下栏中将不再重复出现”一句话,而且现已恢复。即便官方译名也是(特殊的)正式译名也罢,该句话可以有效避免该争议。我上面是从官方译名相对普通的正式译名来说的。获官方许可出版或发行的各类代理商和电视台的译名是正式译名,但不是官方译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4日 (三) 15:58 (UTC)[回复]

的确容易出现混淆,应当是以官方译名为主要,但若有无权威性而应用广泛的,则应选用此类吧。毕竟维基百科是给普通人看的,不是版权所有者—全麥麵包请张嘴2010年7月15日 (四) 01:28 (UTC)[回复]

所谓“无权威性而应用广泛”的正是现有定义的通用译名(常用译名)。阁下所说的其实是译名的优先顺序问题,尤其是官方译名与常用译名的优先顺序。这在ACG专题的讨论页中之前已讨论过,并有一些说明图表。阁下可以去先前的讨论页面看看(如Wikipedia_talk:ACG专题/译名与命名)。--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5日 (四) 01:46 (UTC)[回复]

今天是最後一天

[编辑]

正如標題所說,希望大家討論時繼續保持文明,與本討論無關的內容文字會被刪除,各位請注意這一點。此外,大家決定投票前,應細閱之前討論的內容。另外,希望大家要面對投票結果。--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7月15日 (四) 02:00 (UTC)[回复]

投票已结束

[编辑]

投票现已正式结束,请主持人宣布投票结果。--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0:22 (UTC)[回复]

納入方針

[编辑]

已將投票結果獲得共識納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模板項目命名,請就此命名是否擴大至條目命名、內文及相關內容進行討論。--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2:07 (UTC)[回复]

另外,目前仅纳入“formal= ”的命名为「正式译名」。但由于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模板項目命名需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的命名定义,而目前譯名項目、模板中的項目“official= ”和“common= ”分别命名为「官方译名」和「常用译名」争议较小。如无异议,可将以上命名一并纳入Wikipedia:命名常规#具體命名#ACG專題#模板項目命名,并将对使用规则进行说明。--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2:22 (UTC)[回复]

关于以上命名的使用范围问题,由于以上译名的命名早已长期使用于ACG條目内文、模板及相關內容,而且这些内容应与模板项目中的命名统一,否则相当零乱,故命名应适用于以上内容。--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03:01 (UTC)[回复]

本投票已經結束。對於將修訂命名常規的議案,請至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討論。對於ACG專題事項的討論,請至WT:ACG。—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0年7月16日 (五) 12:38 (UTC)[回复]

請參照WP:命名常規其他項次(如:[2];投票標地雖為「格式手冊」,但仍於取得投票共識後納入命名常規),假如你仗著管理員威勢,把ACG專題及指導視為己物,我將跟你長期抗爭。--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5:39 (UTC)[回复]

請注意,這兒不是你們吵架的地方,如果討論再惡化下去,本人有權將有關討論刪除。以維持良好風氣。--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7月16日 (五) 15:53 (UTC)[回复]

您又舊態復萌了嗎?您忘了您早就失去管理員資格嗎?我上面已經給你要的答案,您自己看著辦。不要每次做事都做半套--Winertai (留言) 2010年7月16日 (五) 15:58 (UTC)[回复]
個人認為這個討論串的討論已經離題萬丈。根本不是與是次投票相關的內容,為公平起建,我也勸RalfX兄不要在此挑起事端,這件事應由大家發展,正如應將頁面在別的地方討論。第一是到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WT:ACG提出新的建議。此外為了避嫌,我不直接參與該討論,除非有人扭曲投票結果。--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7月16日 (五) 16:05 (UTC)[回复]

有关纳入方针的进一步讨论已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内进行,并已保存至Wikipedia_talk:ACG专题#ACG专题译名投票结果纳入方针。--ALS yulin (留言) 2010年7月26日 (一) 03:26 (UTC)[回复]

請在新的地方討論

[编辑]

關於日後討論的問題,可否遷移到其他地方討論?因為投票本身已經結束了,加開新的討論已沒有意義,加上之前發生的事有點糟,我不太想使這頁面有過多的討論。此外,如果在有任何新的共識前擅自改動相關內關,請各位在相關的討論頁提出關注,謝謝各位的配合。--Flame 歡迎泡茶 2010年7月16日 (五) 02:57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