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湖路,是元朝时设置的路,隶属于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順帝至元二年,所轄泥溪長官司、平夷長官司、蠻夷長官司、夷都長官司、沐川長官司、雷坡長官司六長官司併為三長官司[1]。
元朝初年设馬湖路,治所在今云南省绥江县西北金沙江南岸。大德九年(1305年),治所迁移到今四川省屏山县。管理雷波县以下,屏山县以东的金沙江两岸。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改为馬湖府。清朝雍正五年(1727年),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