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湖路,是元朝時設置的路,隸屬於四川等處行中書省。
順帝至元二年,所轄泥溪長官司、平夷長官司、蠻夷長官司、夷都長官司、沐川長官司、雷坡長官司六長官司併為三長官司[1]。
元朝初年設馬湖路,治所在今雲南省綏江縣西北金沙江南岸。大德九年(1305年),治所遷移到今四川省屏山縣。管理雷波縣以下,屏山縣以東的金沙江兩岸。明朝洪武四年(1371年),改為馬湖府。清朝雍正五年(1727年),廢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