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风球
二号风球是香港一个已停用的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曾于1905年至30年代及日占时期使用。
历史
[编辑]香港天文台从1884年开始就为香港海港内的轮船悬挂台风信号以作示警,其后并开始为原有的信号球加设数字来代表风力强度和风向。当时,香港天文台有两套信号系统。一套是本地台风警告信号(为位于香港警戒范围以内的台风),另外一套是非本地台风警告信号(为位于香港警戒范围以外的台风)[1]。
为免制造误会,本地和非本地台风警告信号的信号球形状和悬挂地点都有所不同,但两套信号中均包括二号风球[1]。
1905年
[编辑]二号风球从1905年开始出现。根据当时的系统,二号风球代表香港东北方有台风出现。信号球形状为朝上锥体()并下悬圆柱()[2]。信号分为红色和黑色。红色信号代表台风距离香港超过300哩,黑色信号则代表台风距离香港少于300哩[2]。
根据当时的宪报,悬挂风球并不一定代表天文台预料香港会出现恶劣天气[2]。
1917年
[编辑]根据1917年的信号系统,二号风球信号球形状为朝上锥体(),与今日的八号西北烈风或暴风信号一模一样。夜间信号灯颜色为“白绿绿”(由上至下),代表烈风从北方吹袭[3]。
1931年
[编辑]1931年3月1日,一个新的台风警告信号正式生效。新的二号风球信号球形状为横条(),夜间信号灯颜色为“白绿白”,代表夹带急风的强风可能从西南面吹袭[4]。
虽然天文台表示二号风球于1934年取消[1],但香港政府直到1938年关于台风信号的宪报公告里依然有记载二号风球的存在,但表明二号风球不适用于香港[5]。
日治时期
[编辑]1943年10月20日至1945年8月底,当时的日占政府因战争时期使气象预报物资短缺[6],遂暂时把一号及五号至十号风球精简,改为只有一号及二号风球,其中一号风球(红蓝)[6]代表戒备或强风吹袭,意义与以往的一号风球、现在的一号及三号信号相同;二号风球(蓝蓝)[6]代表烈风或以上风力吹袭,意义与以往的五号至十号风球、现在的八号至十号信号相同。二号风球重新起用,直至香港重光恢复原有风球后永久停用。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城市現代化 (PDF). 香港天文台. 香港天文台. [2016-08-3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03-03).
- ^ 2.0 2.1 2.2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2nd December, 1905 (PDF). 香港政府宪报. 1905年12月22日 [2016-08-31] (英语).
- ^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une 15, 1917 (PDF). 香港政府宪报. 1917年6月15日 [2016-08-31] (英语).
- ^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December 31, 1931 (PDF). 香港政府宪报. 1931年12月31日 [2016-08-3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0-02-14) (英语).
- ^ The Hong 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anuary 7, 1938 (PDF). 香港政府宪报. 1938年1月7日 [2016-08-31].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9-09-16) (英语).
- ^ 6.0 6.1 6.2 風季來臨香港 港務局指導防範颱風 寶貴之船舶及各種物資毋令損失. 华侨日报第肆页. 1944年7月18日.(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