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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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分诊标签

分诊(法语:triage),又称检伤分类,是根据病人受伤情形决定治疗和处理优先级的一套程序。目的是在医疗资源不足以处理所有伤员时,使伤员能够得到有效率的处理。该词最初来自法语的动词“trier”,意即分类、排序或选择。[1] [2]分诊决定了紧急治疗的处理次序和优先级别,救护运输的次序和优先级,以及伤员送达的地点。

分诊类型[编辑]

简单分诊[编辑]

简单分诊常用于大规模伤亡情形下,以快速将病患分类为需要紧急处理并送往医院伤员或者非严重伤员。该处理步骤在伤员转移之前进行。伤员的分类依据是其伤情的严重程度,并使用印制的有色标签加以区分。[3]

S.T.A.R.T. 模型[编辑]

简单分诊和快速处理(S.T.A.R.T. Simple Triage and Rapid Treatment)是紧急救护人员或者接受过一般训练的非医务人士使用的简单分诊系统。[4] 该系统不具超越医护专业人士指令的权威。2003年加州地震中,紧急救护人员发明并使用了本系统。虽然该系统原本是在地震后为社区紧急救护团队和消防员设计的,但在火车和公交车事故等大规模伤亡救护现场也得到使用和有效印证。

本系统将伤员分成四类:

  • 无需救护的死亡者
  • 必须立即送医院的伤员
  • 可以稍后送医院的伤员
  • 非紧急的轻伤员

病人的标识[编辑]

许多分诊系统已电脑化

地区差异[编辑]

台湾[编辑]

台湾于1999年起使用检伤分类,2010年参考加拿大订定台湾急诊检伤与急迫度分级量表(Taiwan Triage and Acuity Scale, TTAS)[5]

检伤分级 病情轻重 定义
第一级 复苏急救(Resuscitation) 病况危急,生命或肢体需立即处置
第二级 危急(Emergent) 潜在性危急生命、肢体及器官功能状况,需快速控制与处置
第三级 紧急(Urgent) 病况可能持续恶化,需要急诊处置,病人可能伴随明显不适的症状,影响日常活动
第四级 次紧急(Less Urgent) 病况可能是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或某些疾病之合并症相关,需要在1-2小时做处置,以求恢复、避免恶化
第五级 非紧急(Not Urgent) 病况为非紧急状况,需做一些鉴别性的诊断或转介门诊,以避免后续之恶化
  • 第一:立刻处理
  • 第二:十分钟内处理
  • 第三:三十分钟内处理
  • 第四:六十分钟内处理
  • 第五:一百二十分钟内处理

美国[编辑]

美国军队[编辑]

在非作战时,分诊程序与平民系统无异。在战场,需要军医和战地救护人员对伤亡人员分类,以便实施医疗撤离或伤亡撤离程序。分诊类别依次为:

  • 紧急:伤员需要立即处理,否则会死亡。
  • 延后: 伤员需要在六小时内得到治疗。伤口可能致命,但可以等紧急伤员得到救治或撤离后再处理。
  • 轻微:指“可自行行走”伤员,只有在更高级别的伤员撤离后才处理,无需观察。
  • 等待:这类伤员伤势不会升级。不可放弃治疗,在紧急和延后类伤员得到救治后方可处理。[6]

美国医院分诊系统[编辑]

在医院系统,急诊第一阶段分诊由医院的分诊护士执行。护士对病人的状况和变化进行评估,以决定病人在急诊室接收的有限级和治疗。[7]急诊处理完成后,病人会转入医院内部的分诊系统。

加拿大[编辑]

英国[编辑]

芬兰[编辑]

在事故现场,分诊由医护人员或者急诊科医生完成,使用的标签分四种:

不可延誤, 必須等待, 可以等待死亡.

法国[编辑]

德国[编辑]

德国的分诊:

分类 意义 处理 范例
T1 (I) 严重生命危险 立即处理或转院 动脉出血,内出血,断肢
T2 (II) 重伤 密集观察并快速处理,尽快转院 非重大截肢,皮肉伤,脱臼,错位
T3 (III) 轻伤或无伤 条件许可时,给予诊治、送医院,或出院 轻微皮肉伤,拉伤,擦伤
T4 (IV) 存活希望甚微 观察,或给镇痛药 重伤,大量失血
T5 (V) 死亡 保护尸体,验明身份 入院时已经死亡,从T1-4降级,无自主呼吸

以色列[编辑]

以色列军队和非医护人士使用简化的S.T.A.R.T.:倒地不出声的伤员应立即送入医院抢救;倒地呻吟的伤员可以延后处理;能够自行站立的伤员无需紧急处理。[8] 非医护专业人士无权使用死亡标签。

日本[编辑]

日本使用分诊标签

日本的分诊系统主要为医护专业人士所使用。分诊的分类和使用的颜色代码为:

  • 赤(I): 有致命伤,但有望存活。
  • 黄(II): 无致命伤,但需要紧急处理。
  • 绿(III): 轻伤,无需救护车。
  • 黑(0): 死亡或存活无望。

香港[编辑]

香港的分诊系统由注册护士所使用。 [9][10]

分类 意义 范例
第一类
危殆
因严重事件或意外引致有生命危险,主要维生指标(如脉搏、呼吸、血压等)极不稳定,必须立即施行抢救。 身体有多处严重创伤
第二类
危急
主要维生指标处于边缘情况,可能有生命危险,须立即治理及密切监察病情。 受严重创伤,身体多于一处出现骨折
第三类
紧急
主要维生指标较为稳定,但情况严重须尽早治理。 身体主要部分出现骨折
第四类
次紧急
情况较轻微但需要治理,可以等候一段时间而不致出现病情恶化。 撞瘀、扭伤
第五类
非紧急
属于非急症,可以考虑使用其他医疗服务,如公立普通科门诊,或私人家庭医生。 轻微擦伤、一般肠胃炎


澳门[编辑]

澳门仁伯爵综合医院的分诊:

分流级别 情况 处理时间
第一级 危殆 病况危急影响到生命,需立即处理者。 立即处理
第二级 紧急 严重疾病或外伤,暂不危及生命,但须尽快处理者。 30分钟
第三级 次紧急 患者存在急性情况,但病况稳定,能等候一段时间而不致出现恶化。 90分钟
第四级 非紧急 无急性情况,可适当地考虑使用其他医疗服务。 请在候诊室内等候,按先后次序就诊

另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2008-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2). 
  2. ^ Merriam-Webster Online Dictionary. [2008-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2). 
  3. ^ 韦氏在线词典. [2008-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09). 
  4. ^ Burstein, Jonathan L.; Hogan, David. Disaster medicine. Philadelphia: Wolters Kluwer Health/Lippincott Williams & Wilkins. 2007: 25. ISBN 0-7817-6262-6. 
  5. ^ 公告修正「急診五級檢傷分類基準」,並自10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6-1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10-18). 
  6. ^ US Army Study Guide. [2008-12-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14). 
  7. ^ Slater RR. Triage nurse in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 Am J Nurs (Lippincott Williams &#38). January 1970, 70 (1): 127–9 [2010-11-20]. PMID 5196143. doi:10.2307/34210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20). 
  8. ^ Magen David Adom: The EMS Israeli Experience (PDF). [2008-12-05].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2-05-28). 
  9. ^ 急症室如何將病人分流. [2019-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05). 
  10. ^ 醫院管理局:急症室. [2019-09-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0-01). 

外部链接[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