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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乾 (弘治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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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乾(15世纪—1530年代),克柔毅斋南直隶常州府靖江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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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乾是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举人[2],次年(1499年)联捷进士,授户部主事,迁郎中,五次出督边饷,得当地将士心,在蓟州有生祠;其后因多次疏言边境事务切中利害,遭刘瑾嫉妒其亢直,命人纵火烧掉屯粮马草,他遭连坐入狱,到刘瑾被诛才能证实清白。

之后刘乾调兵部武选司郎中,厘清选格,谢绝请托,正德九年(1514年)陞南京尚宝司[3],到嘉靖二年(1523年)擢任南京鸿胪寺[4],秩满后在六年(1527年)迁南京光禄寺[5],上疏请求勾稽往牒、立例管理出入,又请以本寺煮醪费用繁复,移往北寺处理为便,得诏准许,每年省下费用;八年(1529年)发生灾异,他自陈致仕[6],回乡后去世,获赐祭葬[7]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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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乾事俸父母孝顺,祭酒湛若水称他乐道人善,不言人短,同年状元伦文叙为他写下《忠孝传》;他后来移居江阴,子孙亦有人居于靖江,两县都入祀乡贤祠[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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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光绪《靖江县志·卷十三·人物志》:刘乾,字克柔,号毅斋,宏治己未进士,授户部主事,迁郎中,出督边饷者五,所至得将士心,蓟州有生祠;累疏言边事切中利害,逆瑾嫉其亢直,使人纵火烧屯粮马草,坐罪逮系,瑾诛事得白。改兵部武选司,厘正选格,请托不行,嘉靖初擢南京鸿胪寺卿,秩满迁光禄寺卿,疏请勾稽往牒,立条例慎出入,复请以本寺煮醪费繁并,移北寺为便,诏从之,岁省费十倍著为令,因灾异自陈致仕,归卒赐祭葬。干事父母孝备极禄养,祭酒湛若水称其乐道人善,不言人短,同年伦文叙为作忠孝传;干后徙江阴,子孙亦有居靖者,两邑皆祀乡贤。
  2. ^ 光绪《靖江县志·卷十一·选举志》:举人……明……刘乾 (弘治)戊午举人,官见甲榜,治行详宦绩传
  3.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正德九年五月)癸未陞吏部郎中李元吉为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兵部郎中刘乾为南京尚宝司卿。
  4.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五》:(嘉靖二年四月戊子)陞尚宝司卿刘乾为南京鸿胪寺卿。
  5.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七十五》:(嘉靖六年四月庚申)庚申陞南京鸿胪寺卿刘乾为南京光禄寺卿。
  6.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一》:(嘉靖八年五月丁酉)南京光禄寺卿刘乾、应天府丞杨灿亦以灾异乞休,俱许之。
  7.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一百八十八》:(嘉靖十五年六月庚子)赐南京工部右侍郎张羽、南京光禄寺卿刘乾各祭葬如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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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靖江县志》·卷十一·选举志
  • 光绪《靖江县志》·卷十三·人物志
  • 明武宗毅皇帝实录》·卷一百十二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二十五、卷七十五、卷一百一、卷一百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