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贵族
大贵族(Magnate),语源自晚期拉丁语magnas 伟人之意,词根则是自拉丁语magnus “伟大的”,指称因其出身、财富或其他实力而处在社会较高地位的贵族或一般人士。在中世纪时,该词型通常用作指称更高级别的领土所有者与军阀如伯爵(counts)、伯爵(earls)、公爵、领地性王爵而相区分开男爵(baronage),在波兰就指代最富有的什拉赫塔。
英格兰
[编辑]在英格兰,到了中世纪晚期后的大贵族阶层是经历起一些改变,在此变化之前,这一阶层是由王室所有的佃户所组成,是超过一百多个家族的组合。到了议会出现之后,是引致建起一个接受个人应召的议会显贵圈层,属于这一群体的家族鲜有超过六十个[1]。于盖尔语世界近似的阶层是Flatha 。在中世纪时的主教也有时以大贵族之身来掌管领土,收取庄园收入和相关骑士费。
都铎王朝时亨利七世于博斯沃思之战击败理查三世后,亨利提出过要尽可能多处决或消灭大贵族们。亨利会让议会对其不欢迎的贵族和大贵族施行黜权,从而剥夺他们的财富、免于酷刑的保护和其自己的权能。亨利还利用星室法庭处决掉些强大的大贵族。亨利八世在他的统治下延续了这种做法。他从父亲那里继承了对贵族的生存主义不信任。亨利八世授勋的人很少,他所做的都是“新人”:新人,对他非常感激,权力非常有限。
匈牙利
[编辑]该术语专门指代匈牙利使徒王国上议院Főrendiház的成员(相当于英国贵族) 。
日本
[编辑]在封建时代的日本,最有权势的地主大贵族们被称之为大名。在11和12世纪时,大名成为了武士氏族的军事统领者,并掌控著私有封地资产的领土及持有权力[2]。
波兰与立陶宛
[编辑]大贵族在该文明圈,是波兰王国和立陶宛大公国、还有往后波兰立陶宛联邦之内,一个富有并有影响力贵族所组成的社会阶层。
塞尔维亚
[编辑]中世纪塞尔维亚的大贵族即velikaši,以他们比低级贵族们更高等的头衔而为人瞩目。由中世早期到中期,最高(最负盛名)头衔是伏伊伏达(vojvoda ),为一类军衔兼总督头衔。在塞尔维亚帝国(1345-71年)时期,朝廷较高等成员持有着如专制君主、 至尊者sevastokrator和凯撒等头衔。在被外邦人所管治下,如奥斯曼帝国、哈布斯堡王朝、威尼斯共和国,以及后来大革命时到公国其间,大贵族身份都是些有影响力的省长(尽管并非所有省长都被视作大贵族)。
西班牙
[编辑]在西班牙,由中世纪晚后以来,最高阶层的贵族都持有西班牙君王的尊号。
瑞典
[编辑]在瑞典,中世纪最富有的勋爵们是以storman (复数stormän )为外所知,其意为“伟人”,与英文词型magnate是相类似描述和含义。
参见
[编辑]参考
[编辑]- ^ Pugh, T. B.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7US8AAAAIAAJ&pg=PA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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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标题 (帮助). S. B. Chrimes, C. D. Ross and R. A. Griffiths (编). The magnates, knights and gentry.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72: 86 [17 July 2013]. ISBN 978006491126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1-01). - ^ Daimyo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Britanica.
信源
[编辑]- 公有领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编). Magnate.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条目包含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