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貴族
大貴族(Magnate),語源自晚期拉丁語magnas 偉人之意,詞根則是自拉丁語magnus 「偉大的」,指稱因其出身、財富或其他實力而處在社會較高地位的貴族或一般人士。在中世紀時,該詞型通常用作指稱更高級別的領土所有者與軍閥如伯爵(counts)、伯爵(earls)、公爵、領地性王爵而相區分開男爵(baronage),在波蘭就指代最富有的什拉赫塔。
英格蘭
[編輯]在英格蘭,到了中世紀晚期後的大貴族階層是經歷起一些改變,在此變化之前,這一階層是由王室所有的佃戶所組成,是超過一百多個家族的組合。到了議會出現之後,是引致建起一個接受個人應召的議會顯貴圈層,屬於這一羣體的家族鮮有超過六十個[1]。於蓋爾語世界近似的階層是Flatha 。在中世紀時的主教也有時以大貴族之身來掌管領土,收取莊園收入和相關騎士費。
都鐸王朝時亨利七世於博斯沃思之戰擊敗理查三世後,亨利提出過要盡可能多處決或消滅大貴族們。亨利會讓議會對其不歡迎的貴族和大貴族施行黜權,從而剝奪他們的財富、免於酷刑的保護和其自己的權能。亨利還利用星室法庭處決掉些強大的大貴族。亨利八世在他的統治下延續了這種做法。他從父親那裏繼承了對貴族的生存主義不信任。亨利八世授勳的人很少,他所做的都是「新人」:新人,對他非常感激,權力非常有限。
匈牙利
[編輯]該術語專門指代匈牙利使徒王國上議院Főrendiház的成員(相當於英國貴族) 。
日本
[編輯]在封建時代的日本,最有權勢的地主大貴族們被稱之為大名。在11和12世紀時,大名成為了武士氏族的軍事統領者,並掌控著私有封地資產的領土及持有權力[2]。
波蘭與立陶宛
[編輯]大貴族在該文明圈,是波蘭王國和立陶宛大公國、還有往後波蘭立陶宛聯邦之內,一個富有並有影響力貴族所組成的社會階層。
塞爾維亞
[編輯]中世紀塞爾維亞的大貴族即velikaši,以他們比低級貴族們更高等的頭銜而為人矚目。由中世早期到中期,最高(最負盛名)頭銜是伏伊伏達(vojvoda ),為一類軍銜兼總督頭銜。在塞爾維亞帝國(1345-71年)時期,朝廷較高等成員持有着如專制君主、 至尊者sevastokrator和凱撒等頭銜。在被外邦人所管治下,如奧斯曼帝國、哈布斯堡王朝、威尼斯共和國,以及後來大革命時到公國其間,大貴族身份都是些有影響力的省長(儘管並非所有省長都被視作大貴族)。
西班牙
[編輯]在西班牙,由中世紀晚後以來,最高階層的貴族都持有西班牙君王的尊號。
瑞典
[編輯]在瑞典,中世紀最富有的勳爵們是以storman (複數stormän )為外所知,其意為「偉人」,與英文詞型magnate是相類似描述和含義。
參見
[編輯]參考
[編輯]- ^ Pugh, T. B. https://books.google.com/books?id=7US8AAAAIAAJ&pg=PA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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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少標題 (幫助). S. B. Chrimes, C. D. Ross and R. A. Griffiths (編). The magnates, knights and gentry.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72: 86 [17 July 2013]. ISBN 978006491126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1-01). - ^ Daimyo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Britanica.
信源
[編輯]- 公有領域出版物的文本: Chisholm, Hugh (編). Magnate. Encyclopædia Britannica (第11版).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11. 本條目包含來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