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 (成化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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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1431年—?),字子英,陕西凤翔府岐山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成化五年(1469年),登进士,授吏科给事中,屡迁都给事中。成化十五年,宪宗以李孜省太常寺丞,遭到李俊反对,于是改他职。当时汪直乱政,陷害马文升等人戍边,李俊及同官二十七人连同御史王濬等其他人也被宪宗责怪,被杖刑。成化二十一年,有天文异象,宪宗下诏求直言,李俊率六科诸臣上言进谏。之后出任湖广布政司参议。弘治中,屡官山西参政[1]

家族[编辑]

曾祖李克用。祖父李智。父亲李赐[2]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一百八十》,出自《明史

参考[编辑]

  1. ^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卷180):“李俊,字子英,岐山人。成化五年进士。除吏科给事中,屡迁都给事中。十五年,帝以李孜省为太常寺丞,俊偕同官言:“孜省本赃吏,不宜玷清班,奉郊庙百神祀。”会御史亦有言,乃改上林监副。时汪直窃柄,陷马文升、牟俸遣戍。帝责言官不纠,杖俊及同官二十七人,御史王濬等二十九人。当是时,帝耽于燕乐,群小乱政,屡致灾谴。至二十一年正月朔申刻,有星西流,化白气,声如雷。帝颇惧,诏求直言,俊率六科诸臣上疏。帝优诏答之。降孜省上林丞,常恩本寺丞,继晓革国师为民,令巡按御史追其诰敕。制下,举朝大悦。五月,俊出为湖广布政司参议。弘治中,屡官山西参政,卒。”
  2. ^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成化五年己丑科殿试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