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直隶厅,是清朝贵州省贵东道下辖的直隶厅,考语为繁、疲、难,属“要缺”,有副将驻当地。
明朝时为红苗地。清康熙四十三年(1703年),讨平红苗,设正大营,置同知,隶铜仁府。雍正八年(1730年),平松桃,置松桃厅,移同知驻。嘉庆二年(1797年),升直隶厅,益以铜仁府属平头、乌罗二土司地。[1]。
民国时,全国实行“废府州厅改县”,松桃厅也改制为松桃县,即今松桃苗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