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直隸廳,是清朝貴州省貴東道下轄的直隸廳,考語為繁、疲、難,屬「要缺」,有副將駐當地。
明朝時為紅苗地。清康熙四十三年(1703年),討平紅苗,設正大營,置同知,隸銅仁府。雍正八年(1730年),平松桃,置松桃廳,移同知駐。嘉慶二年(1797年),升直隸廳,益以銅仁府屬平頭、烏羅二土司地。[1]。
民國時,全國實行「廢府州廳改縣」,松桃廳也改制為松桃縣,即今松桃苗族自治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