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王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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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王位委员会(高棉语:ក្រុមប្រឹក្សារាជបល្ល័ង្ក,法语:Conseil royal du trône du Cambodge)是根据“柬埔寨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推选柬埔寨国王的机构,其职能是推选新的国王。根据现行《柬埔寨宪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其组成成员9人,分别是:参议院议长、国民议会议长、首相、大宗派及法宗派的僧王、参议院第一及第二副议长、国民议会第一及第二副议长。[1]
王位委员会的前身是从法国保护时代起就设立的最高皇庭会议,在国王去世、王位空缺的时候,通过最高皇庭会议选举产生终身制的国王。朗诺政变后这个机构不复存在。
王位委员会于1993年9月24日成立。在王位出缺的时候,由王位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新的国王,任期为终身。根据现行《柬埔寨宪法》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有资格当选国王的人士必须年满30岁,且为安东、诺罗敦、西索瓦的男性后代。[1]
2004年10月,诺罗敦·西哈努克国王宣布退位后,由王位委员会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出诺罗敦·西哈莫尼担任新的国王。
现任委员
[编辑]名字 | 职位 |
---|---|
洪森 | 参议院议长 |
洪玛奈 | 首相 |
韩桑林 | 国民议会议长 |
尤霍格里 | 国民议会第一副议长 |
阮涅 | 国民议会第二副议长 |
辛嘉 | 参议院第一副议长 |
迪翁 | 参议院第二副议长 |
狄旺 | 大宗派大僧王 |
武记 | 法宗派僧王 |
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
[编辑]“柬埔寨王位委员会组成和执行法”于2004年10月8日由国民议会批准。法案产生的背景是柬埔寨前国王诺罗敦·西哈努克宣布因年迈和健康原因退出王位,通过这一法案为应对这一局势,同时也为以后顺利推举新的国王铺平了道路。该法案规定:
- 柬埔寨国王由“王位委员会”推选;
- 国王因故不能视事或不在国内期间,由参议院议长代理国家元首职务;
- 国王的产生办法即在柬埔寨国王去世、退休或退位后7天内,以简单多数表决方式,从诺罗敦和西索瓦两大王族后代中推举出新的柬埔寨国王。
2004年10月14日,根据这项新的法案成立的“王位委员会”推选的国王为诺罗敦·西哈莫尼。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