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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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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健(16世纪—1638年 ),字天行[1]北直隶保定府蠡县城内人[2]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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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行健是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的进士,获授户部广东司主事,管仓差五个月省下二千多石米粮,管新饷库一年省下六千余两,天启年间外任九江钞关榷关官主事九个月,正税以外也省下四千五百余两,全数拿来买铜给朝廷使用,不久因为父母年老辞官归养,即使七次得荐用也不再出仕。

崇祯二年都城戒严,王行健倡义拿出千金捐饷,获建坊旌表,同时修筑蠡县两关石桥方便;崇祯十一年(1638年)十一月清朝军队攻至蠡县城池,他分守南门,十一天后城破,和长子廪生王奎光殉难,给事中沈迅上奏关于蠡县死难一事中,提到他的死状最惨烈,入祀乡贤祠[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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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达春布 修 黄凤楼 纂 《同治九江府志•卷二十五•职官•关督》
  2. ^ 2.0 2.1 光绪《蠡县志·卷六·人物志》:王行健,城内人,万历己未进士,任户部广东清吏司主事,管仓差五月报羡米二千余石,管新饷库一年报羡六千余两,俱咨部纪录;任九江口钞官凡九阅月,除正项解足外羡银四千五百余两,尽数买铜解部公用,以亲老辞官归养,台省荐章七上会未之出之。崇祯己巳都城戒严,倡义捐饷千金,建坊优旌,修蠡两关石桥,往来永赖。戊寅十一月大清兵至蠡城,分守南门信地不离十一日,城破同长子廪生奎光殉难死,科臣沈迅具蠡县死难奏,到底不离南城一步,而被伤最惨者王行健也,父忠子孝,祀乡贤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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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绪《蠡县志》·卷六·人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