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隆福建会馆
老隆福建会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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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河源市 龙川县老隆镇华新居委会华新路39号 |
坐标 | 24°05′56″N 115°15′09″E / 24.098951°N 115.252363°E |
官方名称 | 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指挥部旧址 |
类型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评定时间 | 2019年10月7日 |
参考编码 | 8-0678-5-162 |
时代 | 1942年 |
老隆福建会馆是位于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华新居委会华新路39号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登记名称为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指挥部旧址。会馆建于清朝,为当时在龙川县的福建省籍商人投资兴建的同乡会会址。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会馆曾作为文化名人赴中国大陆的中转站、宿营点。
历史
[编辑]清朝初年[1]:463,有龙川县的福建省籍商人投资兴建同乡会会址[2],并为其取名“福建会馆”[1]:463。1925年秋,陈炯明下辖的海丰县县长逮捕农会干部多人。彭湃[注 1]利用陈炯明派系的内部矛盾,与何长工、林务农等人前往老隆陈炯明司令部谈判营救海陆丰农会干部,而会馆正是当年谈判所在地。同年,东征军左路军曾在会馆设立指挥所,中国共产党党代表林伯渠也随军住在会馆[2]。
1942年,时值中国抗日战争[2],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3],而会馆曾一度成为文化名人赴中国大陆的中转站、宿营点[2]。何香凝、茅盾、柳亚子、邹韬奋、夏衍、范长江等300余人在这次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行动中,也与会馆有密切关系[3]。1949年5月14日,龙川县的政权由中国国民党转移至中国共产党[注 2]。6月1日,龙川县人民政府在会馆成立,老隆也自此成为龙川县的县治[1]:48。会馆后为老隆镇人民政府等机关单位和老隆镇塑料厂使用[2]。
会馆在1986年、2011年和2012年分别被公布为龙川县文物保护单位、河源市文物保护单位及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2]。2019年10月7日,会馆以“香港文化名人大营救指挥部旧址”之名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正式认定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4]。
建筑
[编辑]会馆占地面积约450平方米,高约10米的砖石结构,面宽15米,深38米,坐东南向西北,为三进院落式布局。灰沙夯墙,硬山顶,灰瓦屋面,灰沙地面;大门前檐二石柱,青麻石质门框、门槛、门礅,木门页。会馆至今保存完好。[1]:463[2]
会馆分上、中、下3个大殿,其中上殿约30平方米,前部有轩廊和石柱,殿两侧各有耳房一间;中殿约50平方米,抬梁式结构屋架,十五架,有8条直径40厘米、高6米的圆柱作过梁柱,有石座作垫;下殿约20平方米,两侧设有厢房。上殿与中殿之间、中殿与下殿之间均有一天井,各约15平方米。天井上种有攀枝花木,终日荫蔽。[1]:463[2]
评价
[编辑]《南方日报》在对会馆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新闻报道中称会馆“具有重大的历史影响和特殊的革命纪念意义”[3],而《香港商报》则在其报道中称会馆“具有革命纪念意义和建筑历史艺术研究价值”[2]。
注释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龙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编). 龙川县志. 广东人民出版社. 1994 [2019-10-19].
-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余丽龄. 河源新增一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龍川香港文化名人大營救指揮部舊址”. 香港商报. 2019-10-18 [2019-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9).
- ^ 3.0 3.1 3.2 黄堃媛. 我省新增3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南方日报. 2019-10-17 [2019-10-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9).
- ^ 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中国政府网. 2019-10-16 [2019-1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