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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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完事件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新疆的一起冤案。胡完本名萨密斯顶,酗酒、赌博、抗欠诬告、奸拐妇女,后被当地伯克诬告为张格尔手下。

当地诬告[编辑]

奕经等上奏,胡完就是布孜尔罕,幼时从母依随张格尔,以其后裔自居。事隔多年仍蓄志报复,自称和卓煽动动乱,案情重大。胡完手下要犯阿瓦斯、阿布都色迈提,据报中枪落水。其中阿瓦斯首级已被找到,阿布都色迈提尸身未获。提拉等逃亡浩罕之阿赖一带。道光帝闻讯后下令将胡完及现在已被捕获的其余犯人一并解赴伊犁。交布彦泰、舒兴阿严审。对于死亡犯人要详细查明死亡是否属实,对于头颅要辨认清楚。对有功人员加以奖励。对逃犯要加强边界检查[1]

审查[编辑]

布彦泰等上奏胡完等供词与原卷不相符。乌舒尔所供与原讯供词也不符。道光帝令布彦泰、舒兴阿迅速详查。将奕经、赛什雅勒泰,一并解任归案审办[2]。后因布彦泰已任陕甘总督。特降旨交萨迎阿审理。据奏称胡完本名萨密斯顶,并非布孜尔罕。奕经等审办此案,任听伯克诬告,刑讯逼供。

处理[编辑]

奕经革职。发往黑龙江充当苦差。斋清额以专城大臣审转不实,一并革职。发往伊犁充当苦差。赛什雅勒泰随同会奏,并未深究案情,降三级留任。不准抵销。英吉沙尔回务笔帖式富德浑,刑讯逼供,且于迈玛特等捏添供词并不深究。革职从重发往乌鲁木齐充当苦差。叶尔羌回务章京西林泰喀什噶尔回务章京和德那,委派会审,均未能审出实情。将二人革职。换防参将苏芳阿、游击马忠良,虽是武职不谙例案。但是重案未能随同详审。一并革职。毋庸交部核议。胡完虽没有谋逆但酗酒赌博抗欠诬告及奸拐妇女等,定地充军[3]。布彦泰平反冤狱,加恩交部从优议叙。萨迎阿承审此案一同表彰交部议叙[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清宣宗成皇帝实录 卷之四百十七 道光二十五年 五月二十一日
  2. ^ 清宣宗成皇帝实录 卷之四百二十二 道光二十五年 十月 二十一日
  3. ^ 清宣宗成皇帝实录 卷之四百三十二 道光二十六年 七月 二十七日
  4. ^ 清宣宗成皇帝实录 卷之四百三十三 道光二十六年 八月 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