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信 (明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叶信

大明福建泉州府知府
籍贯 浙江绍兴府上虞县
字号 字中孚
出生 弘治七年(1471年)十月十九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陈氏
出身
  • 弘治十一年戊午科举人
  • 弘治十五年壬戌科同进士出身

叶信(1471年—?),字中孚,浙江绍兴府上虞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浙江乡试第二十名举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中式壬戌科会试第二百三十九名,三甲第一百二十五名进士[1][2]。担任大理寺寺副,被刘瑾诬陷,贬为沂州判官。正德年间,担任泉州府知府,为官廉洁清正,但屡次和阉党对抗,被贬为思南府知府[3]

家族[编辑]

曾祖叶如贤;祖父叶廉;父叶珊,母傅氏。具庆下。兄傅。弟仲、俛、偕[4]

参考[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清·胡之鋘修,清·周学曾等纂,《道光晋江县志·卷之三十四·政绩志》:叶信,字中孚,上虞人。弘治中进士,任大理寺副,为逆瑾所诬陷,矫诏杖阙下,谪判济州。正德间,再三起为泉守。时镇阉每行,府守以下并易章服,解组绶,郊迎,阉入据馆,守率佐以下入班庭溜,再屈膝拜俯伏。阉从几旁徐起答之,以次毕,守又与佐属左右,待得命乃退。小不谨,或拒所括,辄得祸,间至被逮阙廷杖毙。至信为泉守而某阉至,信四卒肩舆,驰甬不下,导呵以入驿。丞用故事,唱门下曰:“泉州知府进。”信大怒,迥舆南停,榜丞以十数。丞不胜痛,号呼祈免,一馆中无不洒然改色者。阉下阶迎信,谢无状。明日遂去,然犹索例输千金于府佐。佐白信,取库金满千,遣吏斋记与之。阉又大恐,悉谢不受。于是诸旁府闻之,稍稍梗阉,阉势大衰息。始信为工部时,同舍郎某以墨闻,信从之饮,醉。沃手先同舍郎,次信。信诧奉盆者易之,曰:“是污吾手。”同舍郎故善诸闱,至是乃竟构信,自泉徙蛮徼,竟败信于思南。《闽书》。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弘治十五年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锺毓
明朝沂州判官
正德年间
继任:
惠贯
前任:
程琯
明朝泉州府知府
?-正德九年
继任:
李锐
前任:
陈亮
明朝思南府知府
正德年间
继任:
闾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