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鸣甲(?—?),字尔先[1],湖广汉阳府汉阳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湖广乡试举人,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进士,兵部观政,三十三年授平湖知县,三十八年升户部主事,三十九年苏松监兑,四十年升员外,四十一年考察,四十三年改京城武学教授,补主事,四十八年升郎中,天启三年京察。五年升四川松潘兵备右参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