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塞·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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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塞·甘
Spencer W. Kimball
第12任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总会会长英语President of the Church (LDS Church)
任期
1973年12月30日—1985年11月5日
前任海乐·李
继任泰福·彭荪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十二使徒定额组会长英语President of the Quorum of the Twelve Apostles (LDS Church)
任期
1972年7月7日—1973年12月30日
前任海乐·李
继任泰福·彭荪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十二使徒定额组会长英语President of the Quorum of the Twelve Apostles (LDS Church)(代理)
会长海乐·李
任期
1970年1月23日—1972年7月2日
指定禧伯·郭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十二使徒定额组英语Quorum of the Twelve Apostles (LDS Church)
任期
1943年10月7日—1973年12月30日
指定禧伯·郭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使徒
任期
1943年10月7日—1985年11月5日
指定禧伯·郭
个人资料
出生(1895-03-28)1895年3月28日
 美国犹他领地盐湖城
逝世1985年11月5日(1985岁—11—05)(90岁)
 美国犹他州盐湖城
墓地盐湖城墓园英语Salt Lake City Cemetery
40°46′37.9″N 111°51′28.8″W / 40.777194°N 111.858000°W / 40.777194; -111.858000
配偶嘉美娜·艾宁1918年结婚)
儿女4人
签名

宾塞·伍利·甘(英语:Spencer Woolley Kimball,1895年3月28日—1995年11月5日),旧译甘宾塞,为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第12任总会会长英语President of the Church (LDS Church)

宾塞·甘从小在亚利桑那州撒切尔长大,并在当地的多家银行担任职员,而后与朋友创立公司经营寿险与不动产,在经济大萧条过后,他在事业上获得了巨大的成功[1][2]。在其担任使徒之时,他受到教会总会会长约瑟·斐亭·斯密指示,特别针对美洲原住民进行宗教和人道主义工作,包括推广印地安人安置计划英语Indian Placement Program,帮助1960至1970年代的许多美国原住民学生在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成员的寄养家庭获得教育[3]。宾塞·甘为了执行教会的使徒工作而在全球四处旅行,历经85个国家,比前任的所有教会使徒都多[4]

在其担任教会总会会长期间,他在全球兴建多座圣殿,并且是最早公开宣布所有男性教会成员都应在成年后担任全部时间传教士的总会会长[5] 。1978年,宾塞·甘发表了一篇关于圣职特别启示英语1978 Revelation on Priesthood,终结任何给予黑人教会成员圣职或进入圣殿的限制,该公告被教会官方称为“正式宣言二”[6]。宾塞·甘晚年的健康状况不佳,他曾因喉部肿瘤而接受喉部切除术英语Laryngectomy手术,也在1972年77岁时进行由后来的教会总会会长罗素·纳尔逊主持的心脏外科手术[7][8]

脚注[编辑]

  1. ^ Kimball & Kimball (1977),第103页.
  2. ^ Kimball & Kimball (1977),第187页.
  3. ^ Kimball & Kimball (1977),第243–244页.
  4. ^ Kimball (2005),第8页.
  5. ^ Kimball (2005),第115–117页.
  6. ^ Gordon B. Hinckley, "Priesthood Restora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Ensign, October 1988.
  7. ^ Gibbons (1995),第210–211页.
  8. ^ Kimball & Kimball (1977),第394–396页.

参考资料[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