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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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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昭
性别
出生 (1939-11-15) 1939年11月15日84岁)
日治台湾台中州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39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至今)
教育程度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医科学士
美国约翰霍甫金斯大学公共卫生硕士
日本东北大学医学博士
职业医师、教育家
奖项日本东北大学杰出校友奖
行政院杰出科技荣誉奖
中华民国十大杰出青年
行政院三等功绩奖章
经历

陈维昭(1939年11月15日)是台湾医师教育家,曾任国立台湾大学校长、台大医学院院长,现任义守大学讲座教授,专长为小儿外科、营养与代谢、卫生行政与医院管理。陈维昭在1979年任分割“忠仁忠义连体婴”团队发言人,是台湾首例,也是全球第四例。1991至1993为台大医学院院长。1993年至2005年间任台大校长,提倡“纯净、自主、均衡”与追求卓越,推动国内大学首见之教师评鉴,重视跨领域的通识教育与核心课程。

陈维昭成长于台中市神冈区,父亲为小学老师、表哥刘松藩为前立法院院长,中学读台中一中,台大医学院医科毕业,日本东北大学医学博士,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卫生行政与医院管理)。

外科医师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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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曾经因为连体婴的分割,担任发言人,获得十大杰出青年。[1]

1987年-1991年任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副院长

1991年-1993年任台湾大学医学院院长

校长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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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选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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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第一任民选校长,原代理校长郭光雄与医学院院长陈维昭相争,最后教育部选出陈维昭。1993年6月,陈维昭在教育部长郭为藩监交下,成为台大第一位“民选”校长。[2]

反对台大医学校区升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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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昭在竞选校长期间提出将医学院升格为台大医学科学校区。但在就任校长后随即反悔,招致支持他的医学院教授批评。陈维昭表示他必须公正处理每一学院科系的扩增案,相信医学院同仁应可理解。[2]

大学法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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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昭与多位大学校长于1993年11月9日在教育部与立委们座谈时,公开主张军训教官应留在校园、校务会议不应为学校最高行政机关,这几项对于大学法的意见,引发了校园强烈反弹。包括学生、教师等各个团体从昨夜开始分别紧急开会,拟出公开声明质疑校长不了解师生的意见,怀疑校长意图进行校长独裁,不能代表学术界的声音。

部分教授且发现,昨天报载台大与台湾师大两位民选校长在公听会中的谈话,似乎与遴选过程的政见有差异。台大教授贺德芬及多位教授,中午与台大学生会及拯救大学法联盟的学生,特别就此与校长陈维昭进行沟通,要求校长就大学法的立场公开表态。贺德芬上午表示:“如果证实校长的发言与当初的政见承诺有别,而且有违校园民主潮流,不排除发起罢免校长。”

学生联盟发言人张铁志表示,在多位大学校长发言不支持大学去明定大学自治权,而且台大校长对大学法表现模拟两可的态度后,开始让学生对校长们失去信心。1993年11月11日晚上,几个学生社团将就此串连,商讨学生的公开声明。

1993年12月6日,“拯救大学法联盟”集结两百名学生在立院前抗议,监督立委二、三读大学法。后与立院警方发生冲突,学生遭到警方殴打。 同时同地,新大学工作队四名学生在立院门口进行禁食静坐抗议行动。 1994年1月5日立法院修正公布大学法,而使事件结束。[2]

卸任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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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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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勋章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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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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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十大傑出青年.昨在高市受獎. 药理新闻. 民生报. 1979年9月. 
  2. ^ 2.0 2.1 2.2 學生自治史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3). 
  3. ^ 總統將贈勳12位社會賢達以資嘉勉肯定.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11-10-23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4. ^ 總統出席「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聯合授勳典禮」. 中华民国总统府. 2011-10-25 [2021-08-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25).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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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职务
前任:
郭光雄
(代理)
国立台湾大学校长
1993年—2005年
继任:
李嗣涔
前任:
黄伯超
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院长
1991年—1993年
继任:
谢贵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