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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Dan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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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 (留言) 2008年7月11日 (五) 10:06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中华福音神学院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坦克碌猪靠你(给我坦克!)(碌猪记录) 2008年7月12日 (六) 03:26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华岗杨姓受刑人”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Iflwlou [ M {  2009年3月25日 (三) 07:24 (UTC)[回复]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王晃三”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09年3月25日 (三) 07:46 (UTC)[回复]

徐增铭条目的意见[编辑]

看见阁下热心编辑此条目,不过对于多次把知名度模板除下,我想提出我的意见:
我之所以再挂上模板,是因为

  • 在搜索过Google后发现相关内容很少,我认为此人的知名度不足以在维基百科记载,详见有关知名度传记的标准
  • 此等模板不应在无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移去

如果阁下认为我的做法不当,或者对其知名度方面作回应,可以到条目讨论页或我的用户讨论页反映
目前的编辑中您再把该模板移除,我相信您认为条目中的人物有足够知名度,而且我不希望触犯编辑战,所以暂不回退您的编辑,不过其他编辑者可能会把该模板再次放上,我认为您应该

  • 在讨论页提出移去模板之理据
  • 扩写条目,把人物的重要性显现出来,并加上可靠的资料来源

希望您不要介意我的意见,并为维基百科作更多贡献
域奇(UTC) @ 2009年4月6日 (一) 00时47分 (UTC+8)

您创建的条目可能侵犯版权[编辑]

欢迎参与中文维基百科。您所发表的条目“轮子团契”可能转贴了未经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FDL)协议下发布的网站内容,由于这有可能侵犯版权,内容已经隐藏了。即使已标明出处,但如未获原作者授权以GFDL转载内容,仍是属于侵犯版权的。维基百科不能收录侵权内容,请您理解。

不过您还是能够挽救那篇条目的。您可以在“临时子页面”用自己的话改写文章内容。如果您是文章的原作者,您可以到文章的讨论页、或当天的侵权审查页提出说明。希望您下次创建新条目时能秉持原创翻译其他语言版本的维基百科来作为编写守则,切勿抄袭。谢谢您的参与,也期待能再次见到您的贡献。 —Wing (留言) 2009年4月7日 (二) 12:06 (UTC)[回复]

留意[编辑]

希望你可以在编辑条甩之前留意版权知名度中立性原则,避免加入大量与条目没有直接关系的资料,这些资料不但不能丰富条目,更会令读者难以理解条目重点,希望你留意。—妙诗人 Happy Musician(来聊聊天~) 2009年5月8日 (五) 13:01 (UTC)[回复]

warning[编辑]

请停止您的修改!您做的修改被视作破坏行为。您继续的话将会被封禁,暂时不能参与编辑维基百科。—RalfX2009年5月11日 (一) 06:32 (UTC)[回复]

May 2009[编辑]

由于阁下在被予以警告后依然无故删除条目内容,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您已被禁止1日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J.Wong 2009年5月11日 (一) 06:41 (UTC)[回复]
附上时钟的停止图标
由于多次增加无意义文字,您已被禁止3天内编辑维基百科。当封禁结束后,我们欢迎您作出有建设性的贡献
如果您认为有合理的理由可获解封,请阅读封禁申诉指导,然后在讨论页上的封禁通知下添加以下文字:{{unblock|您的理由 ~~~~}}。若您重新注册账户使用匿名身份在讨论页申诉,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
由于多次增加无意义文字,敬请详阅WP:BIO,据维基百科的封禁方针,您已被禁止一周内编辑维基百科。在封禁结束后,我们依然欢迎您作出建设性的编辑。如果您对封禁的理由持有异议,请您通过发邮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员或者其他管理员申诉。您也可以于您自己的讨论页页顶加入{{封禁申诉}}并写下您要求复审的理由或您的疑问。重新注册一个账户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维基百科的页面申诉的做法,会被视为绕过封禁发言,可能导致您的封禁时间被延长。--冻僵的河蟹talk·+ 2009年6月8日 (一) 15:19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