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哲 (明朝)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徐哲(15世纪—16世纪),成夫广东广州府南海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徐哲是正德八年举人徐汝勋的兄长,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广东乡试举人[2],十五年(1520年)会试副榜,授合肥教谕,仿效胡瑗教育士子,升分水知县,恩威并施革除滥讼和溺女陋习,又教导县民在山坡耕作,调任新城知县亦有循良事迹,却因被人中伤改官南宁教授,当地人民愚钝,经他不时讲学才知学识,中科举者加倍,不久称病辞官回乡四十多年,和伦以诜等人唱酬,并写下《半城集》[1]

引用[编辑]

  1. ^ 1.0 1.1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六·列传五》:徐哲,字成夫,与弟汝勋负才名,先后领贤书,哲副南宫榜,教合肥仿胡瑗造士法,以荐令分水,邑多山嚚讼好溺女,哲化以惠威俗丕革,教民田山麓,及移宰山东新城循良益著;为某所中改南宁教授,宁士椎鲁,哲时率讲艺人始知学,宾兴倍前,谢病家食馀四十载,缶无储粟,与赵眉溪、伦穗石辈赓酬风雅,著有《半城集》 据郭通志修
  2. ^ 同治《南海县志·卷二十·选举表一》:正德朝……徐哲 南宁教谕【教授】,有传……以上俱己卯科

参考文献[编辑]

  • 同治《南海县志》·卷二十·选举表一
  • 同治《南海县志》·卷三十六·列传五
官衔
前任:
李钦
明朝合肥县教谕
嘉靖年间
继任:
王藩
前任:
林继皋
明朝分水县知县
1535年-1537年
继任:
王僎
前任:
李应霑
明朝山东新城县知县
1539年-嘉靖年间
继任:
颜钥
前任:
谢诏
明朝南宁府教授
1541年-嘉靖年间
继任:
朱仕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