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继母系
外观
过继母系,是指在父系社会中的一种制度,最主要的目的是继承产业,解决家庭缺乏男性继承人的问题。在一个父系传承为主、女性无继承权的地区,如一名出嫁女性,其原生家庭的家产、事业无子传承,就可以令孩子过继母系,获得继承权。过继后由于与母亲同姓(特殊情况采用双姓[1]),常被视为从母姓。
过继母系也会影响一个人的族群认同或国籍,如于二二八事件中遇害的汤德章律师,父为日本东京人,母为台湾台南人,汤律师因过继母系,被视为台湾人[2]。
类型
[编辑]由母方家族收养
[编辑]直接由母方家族的男性成员收养,最常见是由生母的兄弟收养,即原来的舅父成为养父[1],随养父姓。但也有由再高一辈成员收养的例子,例如西晋时期贾充因亲生儿子贾黎民等夭亡,无子继嗣,于是收养幼女贾午与丈夫韩寿所生之子为贾黎民的嗣子,改名贾谧。琉球国医学家魏士哲也曾因外祖父应瑞麟无子而过继为其养子[3]。
广东地区称外甥过继舅舅为“母子归宗”(姑子归宗)[4][5]。
入赘
[编辑]婿养子
[编辑]婿养子是男方成为女家养子,所生子女继承母家的习俗。
抽猪母税
[编辑]抽猪母税,又称抽猪母租。是闽南人、台湾人的一种过继母系习俗[6]。
原指早期闽南旧习,农家将母猪借予佃农或他人饲养,直到母猪生小猪时,可取回部分的小猪,当作自己的报酬。“抽猪母税”后成为一句婚姻的台语术语,是指台湾人早期的一种惯例:入赘的男子,约定由一个或多个儿子“从母姓”,为女方继嗣,是为“抽猪母税”[7]。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清稗类钞·姓名类·合姓》合姓,非双姓也,以二姓并合而成,大率为甥嗣舅、婿嗣翁而又不忍使本宗斩祀者也,不知者,辄疑篇双姓耳。其著称于世者,有浙江桐乡之陆费瑔。瑔为嘉、道间人[……]
- ^ 72年前二二八事件罹難者湯德章 台南追思緬懷. 中央社. [2019-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17).
- ^ 魏姓家譜(慶佐次家)·四世士哲. 筑波大学. [202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9-01).
士哲原是佐次武亲云上第三子也,生母应氏真牛,平敷屋亲云上女,因外祖应瑞麟无嗣,继其后。
- ^ 过继传宗. 大埔县人民政府网站,大埔县广播电视台. 2019-04-09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1-08) (简体中文).
- ^ 湖东民俗风情. 陆丰宣传文化网,来源: 《陆丰文史》第十六辑. 2017-01-11 [2021-11-2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27) (简体中文).
姑子归宗 凡无男孩的人家,选取一外甥承嗣,以舅为父,从舅姓,称姑子归宗。自古以来,在湖东地区都有这俗,多数是兄弟姐妹姑嫂间的亲情较好者。甥子进舅家改跟舅姓,亲族与邻里都与之认可。
- ^ 要抽「豬母稅」!他們結婚時碰到的難題. 澎湖时报. [2021-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06).
- ^ 〈軍師變主帥3〉沒沒無名的他 靠這首洗腦歌家喻戶曉【壹特報】. Next Magazine TW. [2022-05-16] (中文(台湾)).